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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歌的娱乐与精神(周思明)

http://www.chinawriter.com.cn 2015年07月03日10:07 来源:河北日报 周思明

  网络时代的诗歌,发生了多样化嬗变,其表现之一,是诗歌的娱乐化。2005年前后出现的“梨花体事件”以及后继的各种网上争讼,寄生于网络噱头的或大或小的笔墨官司,各种“行为艺术”与“作秀”活动,这些不但成为人们关于文学观念和诗歌功能的新的理解方式,而且深刻地影响了整体的诗歌环境,使大众娱乐成为诗歌的一种存在理由。新世纪之初,更出现了一个诗歌粗鄙化写作狂潮,所谓“下半身”“垃圾派”“低诗歌”等,写作者体验到了一种“隐身”和“面具化”的快感,犹如化装舞会上的狂欢,可以享受粗鄙语言的特权,而无须为这样的语言“虚拟暴力”承担责任。

  前些日子走红的湖北女诗人余秀华,也成为媒体爆炒与大众娱乐的抢手题材。脑瘫患者、农妇、粗口诗等等标签元素,无疑是余秀华“火”了的重要原因,而这背后糅杂的励志、同情、感慨等种种微妙情绪,更是将余秀华推向大众娱乐的风口浪尖。好在,余秀华本人是清醒的,她的诗作《假如你是沉默的》,是对诗歌娱乐化的抵抗:“假如你是沉默的,身边的那个人也无法窃取/你内心的花园,内心的蜜/你的甜蜜将一直为自己所有。没有一个盗贼/没有季节错乱的蜜蜂/雪徐徐落进院子里,世界维持着昨天的次序。”毫无疑问,余秀华是优秀的诗人,我们应该关心的,只能是她的诗歌本身,而不应是其他,这才是纯粹的诗歌精神,她的先天缺陷、农村背景以及语言风格,都不应构成人们对她关注的理由。

  正因为如此,学者沈睿评价“余秀华是中国的艾米丽·狄金森,出奇的想象,语言的打击力量,与中国大部分女诗人相比,她的诗歌是纯粹的诗歌,是生命的诗歌,是语言的流星雨……”换言之,余秀华的诗歌主干,仍然是现实主义精神主导,当然,也夹杂着现代主义、象征主义,甚至后现代元素。

  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有许多享有盛誉的优秀诗人,艾青是绕不开的一位。艾青的诗,《我爱这土地》《大堰河——我的保姆》《北方》《向太阳》《黎明的通知》《归来的歌》《雪莲》等等,朴实、亲切、自然、深沉,带有浓厚的悲悯意识和不可遏止的创作激情。

  笔者认为,以艾青作品为代表的中国现代诗歌艺术并未过时。象征主义是艾青诗作突出的美学特征,他的诗风自由奔放,形式上不拘泥于外形束缚,甚至很少注意诗句的韵脚和字数、行数的整齐划一,但是又运用有规律的排比、复沓,造成一种变化中的统一。他的作品雅俗共赏。抗战期间,新诗特别繁荣,艾青的读者以青年人居多。如果说写出《再别康桥》的徐志摩的读者主要是上层知识分子,写出《雨巷》的戴望舒的读者主要是“缪斯的选民”,那么,艾青的诗,却可以让中国社会各阶层的读者所热爱,并产生共鸣。

  反观当代文坛,不能说没有好诗出现,但那些以娱乐为诉求甚至立志让人读不懂的自我封闭式的书写主张,是匮乏人道主义精神的。它们忽略了善和爱,它们对人的生存、尊严、价值、幸福和发展,对和平、宽容、同情等伦理思想是麻木的、无知的。诗歌,应该具有小我与大我糅合的崇高精神;将时代情绪、民族传统同诗人的个人气质完美契合起来。诗人,不要把目光仅仅投射于自我内心的情怀感受之上,而要打开眼界,关注到更为广袤的土地,让自我忧愁与民族苦难相结合,以现实主义和浪漫主义为主调,杂糅现代主义、象征主义等多元艺术方法,创作出深沉、激越、奔放的书写“中国经验”的现代新诗来。

  诗歌写作,其实也包括整个文学写作,说到底,是一种关乎心灵的艺术。所谓“阅尽人间千般事,好诗不过是人情”。优秀诗歌的价值和魅力告诉我们,无论写什么,如何写,都是特定时代特定民族特定人群共通的社会心理、价值观念和审美理想的体现,都是反映人民群众的喜怒哀乐。

  中国文学、中国诗歌形式探索的丰富性、广泛性和借鉴他者的勇气,在最近30年时间里得到最大程度的释放。但是,文学本身、诗歌本身还远不止这些,它还有更重要的东西,那就是文学精神、诗性灵魂。也就是说,文学和诗歌也是有灵魂的,这种灵魂不仅仅是形式,更重要的是精神。何为文学精神、诗性灵魂?简单地说,就是真善美的统一。

  做到真善美并不简单,而且,还要与假恶丑进行对抗。求善,是对人类合理生存方式、和谐生活状态的不断追问,但同时也意味着对恶的反抗,其本身充满着“想要说”和“不准说”的尖锐矛盾与鲜明对立。求美,是对人类美好情感,或者是对人类生存终极意义的展开,这个过程也相当的艰难。

  我们为什么要在这里讨论诗歌?就是要让当代的诗人们觉悟到这样一个问题:我们为什么写诗?写诗给谁看?他们看了以后能够起到什么作用?换言之,当我们谈论新世纪的诗歌写作的时候,我们追求的不是所谓的“娱乐功能”,而是在谈论一种人文精神、审美精神、存在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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