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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豆、高粱是不死的(范军)

——读《生活书:东北平原写生集》

http://www.chinawriter.com.cn 2015年04月13日10:07 来源:中国艺术报 范军

  初读鲍十的《生活书:东北平原写生集》 (以下简称《生活书》 ) ,很容易就被迎面扑来的东北风情眯住了眼,趣味横生的方言也逗人笑。但是,读着读着,猛然发现:鲍十曰为“写生”不是“速写” ,而是“木刻” ——或人或景或生或死,绝非浮光掠影。尤其人物之死,无不彰显时代、社会、政治、世俗、命运的痕迹,看似平常却扭曲变态,即使潦草也隐忍着惊心动魄。不错, 23篇小说,有名有姓的死去了25个,还有一些“不明不白”之死。死亡气息的弥漫致使书页凸起——那是座座坟冢立于东北平原上,则埋在岁月的平装里。

  《生活书》中的人物之死,没有墓碑之殇,只以血的残阳,烘托一场雪的苍凉。

  官僚与英雄之死:在对照和延续中彰显叙事张力

  《二天堂》里的周蒙是书中最先露脸的官僚。1932年,他91岁了,日本人控制下的伪满洲国打算动员他重新出山。他寻思了3天,穿上从前的官帽,用麻绳“把自己挂在书房正中间儿的横梁上,吊死了” 。再说一个官僚,此人出现在《王官屯》 ,就叫王官, 1910年的时候是个县城的哨官,“手下统领着八十几号兄弟” ,当地土匪“老疙瘩”活动猖獗,王官在剿匪中死去。后来,“许大房子屯就变成了王官屯” ,不言而喻,老百姓的心头里还是有着一杆秤的——通过改换村名,褒扬了良善。

  周蒙和王官的故事,短小,通俗,也完整,各自为篇未尝不可。鲍十却不这样想。作家是这样安排的:后来,老疙瘩这个26岁的狡猾胡子如何死的?很简单:1932年8月26日下午四时许,有一只打着“三省抗日义勇军”旗子的八百人的队伍包围了日本人占领的昌五县……战斗惨烈,战死的义勇军中就有老疙瘩,他的头被“挂在城墙上示众” 。再说那个周蒙,吊死之后,故事接下来又出现了一个苏焕有, 1918年生人,父母从山东逃荒到了东北,成为周蒙家的佃户。苏焕有大有出息, 20岁时成为“抗联”战士, 1948年他率领部队与国民党六十四师作战时“壮烈牺牲,年仅29岁” 。

  两篇小说,两组人物之死,看似没有任何牵连,但针对两个英雄之死,鲍十精心安排了两个官僚之死作为“陪衬” ;同时,两组死亡的相互映衬也是一个隐喻——他们的根是缠绕在一起的:首先,他们是一个屯的乡亲,同饮一江水;其次,他们是时间的延续,用死亡“接生”了历史;再次,就是用对比造成人物的命运关联,他们的死,有的为尊严,有的为朝廷,有的为民族和百姓,把这些放在一起,使得平铺直叙的死亡事件聚合了一种“编年史”般的张力。鲍十“寻找”到了时间在叙事中的宏大与力量。否则,他不会将人物的出生年月、死亡日期写得清清楚楚。于是,时间的记载在祭奠人物之死的同时,也复活、升华了文字背后不易言说的人生观、价值观。

  地主之死:告别脸谱

  地主在中国,尤其在“阶级斗争”的年代,具有浓厚的剥削性,是特定意识形态下恶的代名词——贪婪、丑恶、凶残。作家们自然也就塑造出了“南霸天” 、“周扒皮”之流,对之丑化是必然的政治觉悟,也就导致人物简单化和抽象化,并且作为翻身做主的贫苦人民的对立面,其“负面”形象也导致叙述的概念化和轻浮性,少了许多人物身上所承载的历史烙印和沉重感。鲍十显然屏蔽了肤浅的表达,“去地主”化,回归人性,创作了既不同于鲁迅笔下实施冷暴力的“鲁四老爷” ,也不同于周立波笔下恶贯满盈的“韩老六” ,更不同于脸谱化到极致的“我又回来了”的“胡汉三”等等一系列的“老地主”形象。

  例如,在《积万屯》里,地主沈积万有个儿子叫沈家斌,身体羸弱,总是病歪歪的,却天性聪敏,书读得好,“一直读到大学” 。可是,“有一年他却失踪了” ,让疼爱儿子的沈积万差点要了老命。多年以后,改名为沈鸿的儿子回到家乡,成了县政府主席,领导贫苦人民“反奸清算” 。有一天,老地主决定见一见儿子。叙述到此,鲍十采用了最简单的对话记述了见面:父亲问儿子成家没有,媳妇哪里人,埋怨儿子多年不归,最后问儿子“是不是后悔有我这个爹了” ,在儿子“没说是,也没有说不是”之后,又说“我都是为了这个家啊……我哪能想到会是今天这个形势啊……”隔过一天,沈积万被枪毙了。平平淡淡的叙述显然是作家有意压制,但到这里,地主此前的诸多罪恶似乎淡去,倒是舍命“成全”儿子的革命之义,有点高大起来。在这里,作家在对历史的残酷性的书写中流露出的个体温情,凸显了作家对人的尊重、同情和悲悯。

  鲍十每每将地主的行动推上历史关口,让其承载风云变幻,直至与各自命运对峙,于是人物带着自有的灵魂呼吸,即使毁灭也没有遭到道德的歧视,死亡形象遂成“不朽者” 。

  百姓之死:法律缺席后的反抗

  在广大的东北乡村,廉勇和张丙万都是老实得不能再老实的农民,但骨子里并不被任何势力所“驯服” ,一旦欺压和欺辱触及到他们容忍的底线,他们就会抵抗,将暴力手段施之以对方。冲动的代价也好,惩罚也罢,在他们眼里并不可怕,而苟活着倒是最被人唾弃的,直不起腰来。最终,法律惩罚了他们,我们却看不出他们到底有多罪恶,也无法仇恨起来,这是小说提供给我们思考的地方。道德法庭自有其审判的原则,而这片辽阔的乡土上更是自有一套王法,人们更愿意遵守其审判。说到底,这里的人们比法庭更清楚谁应该为死亡负有责任。放下小说,可见作家深刻的悲悯意识,以及对现实的关照和预见。在这里,作品提供出来的“死亡焦虑” ,已经超越了审美层面的意义。实际上,作家在完成虚构的同时,文本默认了一个政治问题:如何建设好乡村?这既关乎人的活命,更关乎有尊严的活命。

  还有那些“不明不白”之死—— “爹死时只有四十岁” 、“在她十八岁的时候,爸妈就相继去世了” 、“爸爸死后没多久,她爷爷又死了” 、“他原来还有一个哥哥,很小的时候就死了” ……鲍十没有交代这些人物之死的原因,却也可以推测出大多是饿死和病死——死时潦潦草草,死后也少尊严仪式,构不成跌宕起伏。但是,恰是这些死亡,使得整部《生活书》弥漫着一股压抑、肃杀的气息,冷而有力道,也正是这些死亡,推动了叙述的延续——死者改变了生者的状态,使得生者的命运发生突变——更是推动了叙述的发展。

  在此,试作总结性的追问并回到这个问题:作家为什么要描写这么多的人物之死?当然,人物自有其命。但众多人物的“集体”死亡,偶然中也有必然,因为这里没有“自然死亡” ,大多是人祸之殃,也就使得“断气”不再“平庸” ,又由于“行凶”乃多重势力参与其中,死亡成为审美的“有趣”和“有意”的事件,也就获得了叙事功能,揭示了生存的艰难,也影响到了社会道德、信仰,并对生者进行了提醒和劝告。

  通览《生活书》的人物之死,如此多的死亡,它的悲剧力量、它的悲喜剧的荒诞、它的无可奈何的无常,非但没有使得死亡疏远于存在,恰恰推动了历史和生活向前走,正如东北大地上的庄稼、树木、杂草之生机勃勃,盎然不息。这样说来,那些死去了的“人物”依然活着,栩栩如生地活着——那些英雄,那些地主,那些胡子,那些农民,那些村长,那些老人,那些少妇,那些青年男女——在文字里归属各自的“自留地” ,也栖居在阅读的“在场” ,他们就在生者的居留地,有名有姓。他们用死亡超越了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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