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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义廉耻国之四维———读管仲《牧民》有感(夏海)

http://www.chinawriter.com.cn 2014年10月14日10:17 来源:人民政协报 夏海
《品读国学经典》《品读国学经典》
山东淄博管仲纪念馆山东淄博管仲纪念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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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仲是中国古代第一个明确提出“以人为本”观点并付诸实践的政治家,“夫霸王之所始也,以人为本。本理则国固,本乱则国危”。牧民,即统治和管理民众。

  ■《牧民》认为治国理政的职责是既要物质又要精神。“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这一名言集中体现了管仲的政治智慧,也揭示了统治者管理国家的精髓。

  ■《牧民》强调,要使国家安定、政权稳固,必须选贤任能。“错国于不倾之地者,授有德也。”意思是,想把国家建立在不倾危的基础上,就得把权力交给有道德的人。

  管仲是春秋时期大政治家,相齐40年,推行全面改革,制定了一系列富国强兵方略。他对内划分政区、分设官吏,选拔士子、赏勤罚惰,开征赋税、奖励农耕,统一铸造和管理钱币,颁布捕鱼和煮盐之法;对外“尊王攘夷”,即尊奉周王朝,抵御北方游牧民族,从而辅佐齐桓公“九合诸侯,一匡天下”,成为“春秋五霸”之首。孔子高度评价管仲,“管仲相桓公,霸诸侯,一匡天下,民到于今受赐”;甚至认为如果没有管仲,我们都会披头散发,左开衣襟,像个野蛮人,“微管仲,吾其披发左衽矣”。历史名相诸葛亮常自比管仲,以管仲为楷模,相蜀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管仲著述甚丰,后人辑成《管子》一书,共24卷、85篇,现存76篇。《管子》涉及儒、道、法等家的思想以及天文、舆地、经济和农业等方面的知识,其中经济方面的著述,广泛讨论生产、分配、交易、消费、财政等问题,是研究先秦经济和农业的珍贵资料。《牧民》是《管子》一书的首篇,充分反映了管仲治国理政的基本思想。

  管仲是中国古代第一个明确提出“以人为本”观点并付诸实践的政治家,“夫霸王之所始也,以人为本。本理则国固,本乱则国危”。牧民,即统治和管理民众。《牧民》围绕如何治理民众,系统论述了治国理政的原则,以及这些原则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正反两方面经验。全文分为五个部分,共1000余字。第一部分是“国颂”,为全篇的总论,指出治国理政既要发展经济,又要建立社会秩序;既要重视物质建设,又要重视精神引领。生产与伦理并重、生活与信仰同举,才能治理好国家。第二部分是“四维”,维即总纲,《淮南子》曰:“昔者,共工与颛顼争夺成为帝,怒而触不周之山,天柱折,地维绝。”这一部分强调礼、义、廉、耻是国家的四根精神支柱,支柱立则国家兴,支柱废则国家亡。第三部分是“四顺”,突出阐明了治国理政的关键在于顺民心,着力满足民众对于安逸、富贵、稳定和生存的愿望。第四部分是“十一经”,从官吏选择到政令施行,提出了11个方面的要求,具有微观性和操作性。第五部分是“六亲五法”,揭示治国理政的规律,具有宏观性和指导性,其中君王行为对于治国安民所起的导向和表率作用,更有积极意义。《牧民》既是管仲治国理政的思想指导,又是管仲治国理政的经验总结和实践写照。管仲取得了彪炳史册的辉煌政绩,以至司马迁认为:“管仲既任政相齐,以区区之齐在海滨,通货积财,富国强兵,与俗同好恶。”

  品读《牧民》,给我们印象最深的是管仲的“民本”思想。《牧民》是管仲论及民本思想最多、最集中的一篇文章,其核心观点是治国理政、在顺民心。民本思想在中国古代悠久而绵长。上古的夏禹提出:“民为邦本,本固邦宁”;商汤盘庚要求贵戚近臣抛却私心,施恩于民,“汝克黜乃心,施实德于民”;周朝开国元勋周公旦总结商纣灭亡教训,强调“敬德保民”。客观地说,现在看到的上古时期的民本思想,只能是只言片语。真正形成完整思想体系的是春秋战国时期,尤其是儒家的“民贵君轻”思想,更是光耀千秋。但是,春秋战国数百年间,既提出民本思想又躬身实践者,唯管仲一人。在管仲那里,不仅有民本的理论升华,而且有民本的成功实践。在理论方面,管仲深知民众对于治国理政的基础作用。《管子》记载,一次齐桓公问什么是王霸之本,管仲指出:“齐国百姓,公之本也。”管仲认为,争夺天下要靠民众,“争天下者,必先争人”;治理天下也要靠民众,“士农工商四民者,国之石民也”。石是指柱石,后人注释四民者,“国之本,犹柱之石也”。在实践方面,管仲实施了爱民、利民、富民政策,政治上采取“四民分业定居”措施,促进了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军事力量的强大;经济上采取“均地分力”措施,把土地公平地租给农民,使其分户耕种,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文化上采取“教民”措施,既教民以礼,又授民以知。正是管仲的民本思想和实践,成就了齐桓公的霸业,孔子认为:“桓公九合诸侯,不以兵车,管仲之力也。”

  《牧民》强调治国理政的关键是顺民心。按照唯物史观的理解,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体和创造者。治国理政的基本规律是“得民心得天下,失民心失天下”。顺应民心,政权就巩固,社会就发展;逆反民心,政权就危险,社会就停滞。令人惊叹的是,早在2500多年前,管仲就清楚地认识到这一规律,并用明白晓畅的语言给予表达:“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在管仲看来,人人都有追求安逸、富贵、稳定和生存的欲望,顺民心就要满足民众的基本欲望,让百姓安居乐业、休养生息,帮助他们避免忧劳、贫贱、危难和灭绝,“民恶忧劳,我佚乐之;民恶贫贱,我富贵之;民恶危坠,我存安之;民恶灭绝,我生育之”。管仲认为,立法要顺民心,民众才能服从法律,君王才有尊严,“法立而民乐之,令出而民衔之。法令之合于民心,如符节之相得也,则主尊显”;颁布政令和制定政策要符合民心,“下令于流水之原者,令顺民心也”。意思是,把政令下达在流水的源头上,就得要政令顺乎民心。《牧民》进一步指出,顺民心就是从民欲、去民恶。只要从民欲,疏远的人自会前来亲近;如果不去民恶,违反民众愿望,原来亲近的人也会叛离,“故从其四欲,则远者自亲;行其四恶,则近者叛之”。管仲十分重视民意,认为顺民心还要尊重民众的意愿,不要勉为其难,“不为不可成,不求不可得,不处不可久,不行不可复”。意思是,对待民众,不要去做办不到的事情,不要去求得不到的利益,不要居处难以持久的地位,不要去做不可重复的事情。《牧民》进一步指出,顺民心应该量民力而行,不要迫使民众干他们厌恶的事情,不要求一时苟且,不要欺骗民众,只有这样,民众才会拥戴。即“量民力,则事无不成。不强民以其所恶,则诈伪不生。不偷取一世,则民无怨心。不欺其民,则下亲其上。”管仲具有明显的法家倾向,在辅佐齐桓公过程中很重视刑罚和法律,但他仍然认为,顺民心不能过分倚重法制,“刑罚不足以畏其意,杀戮不足以服其心”。意思是,刑罚不足以使民意畏惧,杀戮不足以使民心屈服。《牧民》进一步指出,顺民心不能太多地使用刑罚。刑罚繁杂,不利于政令推行;杀戮过多,君王的地位就会有危险,“故刑罚繁而意不恐,则令不行矣;杀戮众而心不服,则上位危矣”。管仲认为,治国理政实质是一个君王与民众互动的过程,君王顺民心,民众就拥护,否则,民众就反对。因此,只有顺民心,才能得到民众最好的回报,“能佚乐之,则民为之忧劳;能富贵之,则民为之贫贱;能存安之,则民为之危坠;能生育之,则民为之灭绝”。意思是,君王能使民众安乐,民众就能为君王承受忧劳;能使民众富贵,民众就能为君王承受贫贱;能使民众安定,民众就能为君王承受危难;能使民众生育繁衍,民众就能为君王承受绝嗣的牺牲。这是一幅多么理想的君王与民众良好互动的图景。《牧民》强调,顺民心,形式上是给予民众,实质上是取于民众。“予”就是“取”,这是治国理政的法宝,“故知予之为取者,政之宝也”。

  《牧民》认为治国理政的职责是既要物质又要精神。“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这一名言集中体现了管仲的政治智慧,也揭示了统治者管理国家的精髓。作为社会关系的人,最基本的需求概括起来就是物质和精神需求。仓廪和衣食属于物质范畴,礼节和荣辱属于精神范畴,两者相比,物质更具有基础性。治国理政首先要满足人的物质需求,进而满足人的精神需求。按照马斯洛的学说,人的物质和精神需求可以分解为五个层次,第一层是生存需求,第二层是安全需求,第三层是情感和归属的需求,第四层是受人尊重的需求,第五层是自我实现的需求。管仲实际已经体悟到了这一心理规律,在他看来,治国理政第一位的工作是务在四时,满足生存需求。《牧民》开篇就说:“凡有地牧民者,务在四时,守在仓廪。”这句话揭示了古代社会经济的本质,就是要发展农业生产。管仲在《治国》篇中明确指出:“粟者,王之本事也。”管仲认为,农业生产的条件是天时地利,“不务天时,则财不生;不务地利,则仓廪不盈”;农业生产的内容是五谷六畜,“积于不涸之仓者,务五谷也。藏于不竭之府者,养桑麻育六畜也”。意思是,把粮食积存在取之不尽的仓囤中,就得致力于五谷生产;把财资贮藏在用之不竭的府库里,就得种植桑麻、饲养六畜。农业生产的好处是国富民强,“务五谷,则食足;养桑麻、育六畜,则民富”。更重要的是,“国多财,则远者来;地辟举,则民留处”。意思是,国家富足多财,远方的人们就会前来投奔;荒地开发起来,国内的居民就会安居下来。二是建立刑赏,满足安全需求。刑赏制度是社会秩序的基本要素,也是人身安全的重要保障。《牧民》指出:“明必死之路者,严刑罚也;开必得之门者,信庆赏也”。意思是,明告百姓犯罪必死的道路,就得使刑罚严格起来;向百姓开启立功必得赏赐的大门,就得使奖赏能够兑现。同时,要避免刑罚的繁复,“省刑之要,在禁文巧”。文巧即机巧、诈伪,“文巧不禁则民乃淫”。三是守住“四维”,满足精神需求。治国理政不仅要重视物质财富的积累,而且要重视文化心理和精神价值的培育。对于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而言,文化精神具有重要意义,因为文化精神规范着民众的行为,引领着发展的方向,积聚着前进的动力。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既要有硬实力,也要有软实力,而真正的实力或者说实力的最高形态是文化精神。管仲倡导的文化精神就是“国之四维”。“何谓四维?一曰礼,二曰义,三曰廉,四曰耻。”管仲认为,四维是治国理政的基本原则,“守国之度,在饰四维”。四维能够引领规范民众的行为,即“礼不逾节,义不自进,廉不蔽恶,耻不从枉”。四维帮助实现国家社会的稳定,“故不逾节,则上位安;不自进,则民无巧诈;不蔽恶,则行自全;不从枉,则邪事不生”。意思是,坚守四维,民众不越过规范,君王的地位就安稳;民众不妄图进取,就不会有巧诈行为;民众不掩饰过错,品行就会完好;民众不追随邪曲,就不会产生恶事。因而管仲告诫统治者:“四维不张,国乃灭亡”;“一维绝则倾,二维绝则危,三维绝则覆,四维绝则灭。倾可正也,危可安也,覆可起也,灭不可复错也”。四是推行祭祀,满足信仰需求。西哲认为,每个人都有宗教感情,尤其在人类社会的幼年时代。所谓宗教感情,实质是信仰需求。治国理政不能忽视民众的宗教感情和信仰需求,这在古代尤为必要,有利于加强执政的合法性和神圣性。管仲指出:“顺民之经,在明鬼神、祗山川、敬宗庙、恭祖旧”。意思是,使民驯服的办法,在于尊崇鬼神、祭祀山川、敬奉宗庙和恭敬宗亲故旧。否则,“不明鬼神,则陋民不悟;不祗山川,则威令不闻;不敬宗庙,则民乃上校;不恭祖旧,则孝悌不备”。

  《牧民》指出治国理政的保证是选贤任能。史书记载,齐桓公拜管仲为相时,管仲要求同时任用隰朋、王子城父、宁戚、宾胥无和东郭牙五位杰出人物,“臣闻大厦之成,非一木之材也;大海之阔,非一流之归也。君必欲成其大志,则用五杰”。这表明治国理政不是一个人的事情,而是一个团队的事业。形成治国理政团队就要选贤任能;选贤任能是治国理政的组织保证。《牧民》强调,要使国家安定、政权稳固,必须选贤任能。“错国于不倾之地者,授有德也。”意思是,想把国家建立在不倾危的基础上,就得把权力交给有道德的人。“故授有德,则国安。”选贤任能有个视野和标准问题。管仲认为,视野是“天下不患无臣,患无君以使之”。意思是,天下不忧虑没有良臣,忧虑的是没有君王去使用他们。标准则因职位不同而不同,君王贤能的标准是善决策、会用人,“审于时而察于用,而能备官者,可奉以为君也”;臣子贤能的标准是有本事、无私心,“故知时者可立以为长,无私者可置以为政”。《牧民》指出,那些不讲效率、喜欢钱财和轻信小人的人是不能为官从政的,“缓者后于事,吝于财者失所亲,信小人者失士”。意思是,行动迟缓的人,落后于事态;吝啬财物的人,失去所亲近的人;轻信小人的人,失去贤士。管仲认为,贤能要求懂得执政规律,即“以家为家,以乡为乡,以国为国,以天下为天下”。不懂执政规律,既管理不好国家,又管理不好地方。“以家为乡,乡不可为也;以乡为国,国不可为也;以国为天下,天下不可为也。”意思是,用治家的办法治乡,乡不可能治好;用治乡的办法治国,国不可能治好;用治国的办法治天下,天下不可能治好。贤能要求公正无私,“如地如天,何私何亲?如月如日,唯君之节”。意思是,要像大地像苍天那样,没有私情没有偏爱;像月亮像太阳一样普照万物,那才是君王的气度和节操。公正无私还要做到光明磊落,“毋蔽汝恶,毋异汝度,贤者将不汝助”。意思是,不要掩饰你的过错,不要使法度不一致。否则,贤者将不会辅助你。同时,室内说话,要让满室的人都听到;厅堂讲话,要让满堂的人都听到,即“言室满室,言堂满堂,是谓圣王”。贤能要求发挥表率作用,“御民之辔,在上之所贵;道民之门,在上之所先;召民之路,在上之所好恶”。意思是,统御万民的纲要,在于君王重视什么;引导万民的门户,在于君王提倡什么;率领万民的途径,在于君王爱好什么。表率作用的实质是以身作则。君王由于大权在握,臣子容易投其所好,即“君求之,则臣得之;君嗜之,则臣食之;君好之,则臣服之;君恶之,则臣匿之”。这就进一步要求君王以身作则,重视自己的表率作用。《牧民》指出,君王以身作则是有道的表现,甚至重于城郭、兵甲和土地财物。“城郭沟渠,不足以固守;兵甲强力,不足以应敌;博地多财,不足以有众。惟有道者,能备患于未形也,故祸不萌。”意思是,只靠城墙和护城河,不足以固守国土;只靠坚甲利兵,不足以应对敌人;只靠地大物博,不足以拥有民众。只有有道的君王才能防患于未然,避免祸乱萌生。现代学者研究认为,“《牧民》为开宗明义第一篇,系纲领性文献,其学说为《经言》的总脉络”。这对评价《牧民》在《管子》一书中的地位和作用,无疑是正确的。然而,《牧民》更重要的作用是对中国政治思想和统治实践影响深远,其中最大的启示是提出并倡导礼义廉耻。礼义廉耻,植根于中华文化沃土,塑造着中国国民品格,是治国理政的价值取向和伦理追求。历朝历代统治者和思想家都在推行礼义廉耻,苏东坡指出:“古之贤君必厉士气,当务求难合自重之士,以养成礼义廉耻之风”。一般认为,礼是适当的态度和行为,不能超越法律和道德规范;义是公正无私,不吹嘘和推荐自己;廉是纯正高洁,不隐瞒自己的缺点错误;耻是有羞愧之心,不与不正派的人在一起。这些内容即使在今天,仍然有着积极的政治意义和道德价值。参照明末思想家顾炎武的理解,其政治意义是礼、义,为治人之大法;道德价值是廉、耻,为立人之大节。立人是治人的基础,这就要求官员必须坚守礼义廉耻,尤其要注意廉耻两字,“盖不廉则无所不取,不耻则无所不为”。无所不取、无所不为,就会贪赃枉法,丧失道德伦理底线,既给个人也给社会造成危害。顾炎武进一步指出,“廉耻”两字中“耻”尤为要,因为人之违背礼义和不廉洁,皆源于无耻,“人之不廉而至于悖礼犯义,其原皆生于无耻也”。而且,官员的无耻是国家的耻辱,“故士大夫之无耻,也谓国耻”。因此,我们要继续在政治实践中倡导礼义廉耻,在个人修身中鼓励礼义廉耻,在选贤任能中督促官员践行礼义廉耻,让整个社会劲吹礼义廉耻之风。

  (本文是《品读国学经典》一书的首篇,作者为著名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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