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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文学社会管理的认知(康桥)

http://www.chinawriter.com.cn 2014年09月24日09:23 来源:中国作家网 康 桥

  网络文学在作品种类的丰富、想象力的炫目、故事情节的精彩程度方面,足以与同时代世界大众文艺媲美。这是低投入高产出的部门,社会效果远比足球行业为好,不宜求全责备,网络文学是带有草根意味的家常的鸡汤与红烧肉,非要它们成为高大上的国宴菜品,那真是彼此耽误。

  数十年来,文艺的“管理”与“引导”向来存在有关部门口中的“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现象,多少经验教训就在前面,提醒人们需要谨慎与宽容:使用行政手段要谨慎,因为那是有历史代价的,对于一时难以把握的艺术问题需要宽容与耐心,文艺问题并非刚性的政治经济问题,是可以反复探讨、寻求共识的。如何认知网络文学社会管理的目标与方法,应该从认清网络文学的功能与属性开始,这是制定适宜的管理目标的起点。

  网络文学生存发展的立足点是为读者提供快感补偿与情感体验功能。网络文学回应了人类的各种心理需求,创造了独特的快感、美感模式,因此受到读者的追捧,这与明清小说、大众影视剧具有相同的功能。都是为读者观众提供美梦成真的幻境,而成为人类生活的重要方面。

  人类追求快感与美感是生命运行的基本需求,当人们去做对生命体有益的事,得到或者在展望、幻想中得到有益于生存、发展、繁衍的成果,生命体就会感到兴奋与愉悦,这就是生命体的快感奖赏机制,它驱使人类不断进步,追求成功。比如爱情,给人以丰富的快感与美感体验,人们视爱情为艺术创造的重要源泉,歌颂爱情,就是对快感奖赏机制与美感诱导策略的自发强化。

  具有丰富的快感体验的生命体更有主体精神和创造性,长期缺少快感与美感体验的个体会陷入焦虑、痛苦中,而观赏提供快乐体验的文艺作品可以导向积极情绪,人们渴望而现实生活中又无法达成欲求,在虚拟的、幻想的故事情境中,通过各种欲求得逞的情感体验获得快感,补偿失衡的生命情感形态,以重新安置精神秩序。

  幻想或者白日梦本身,就是人类不可或缺的精神生活内容,实验表明,人的大脑中白日梦控制区域是默认活动模式的,在白日梦中人们创造虚拟世界,提升创造力水平,把精神创伤通过变形的幻想情节置换为愉悦性体验,白日梦是有益于人类身心健康的,这种功能是人类进化的结果。而网络文学、影视剧中的故事是有意味、结构复杂、富有心理活动成果的白日梦,小说家与影视剧创作者是精于此道的白日梦专家。网络文学在提供快感与美感体验,创造快感模式和小说类型方面,已经大面积超越明清小说、西方大众小说,吸附了亿万读者的热诚、痴迷,如此惊艳地呈现出自己的力量,理应获得足够的赞誉。它是尽职的,热情的为大众服务的文艺门类。要求网络文学完成反映现实等等任务,效果可能未见得好,因为那不是它擅长的,不能以此评价它的成绩。

  当然,网络文学与其他大众文艺一样有自己的伦理表达的方式,在网络文学故事进程中,读者对主人公愿望实现的快感奖赏机制产生了上瘾——心理依赖的情形,事物能否带来快感影响着人类的好坏判断。作品通过白日梦叙事释放本能,给人以快感满足,调适心理环境,如同一种心理海绵体,吸收了本能的破坏性震荡波,通常又给不伦欲望安置惩戒性结局,文艺对于欲望的伦理化安置起到了独特的作用,主人公遭遇挫折或者惩戒所感受的痛楚,也会传导至读者,它通过情感体验把伦理惩戒内化为个人的道德禁律。比如,网络小说《甄嬛传》《步步惊心》及其改编的电视剧,利用白日梦运行规则提供愉悦体验,起到了心理按摩的作用,也对作品主人公的利己主义行为安排了惩戒性结局,对欲望表达进行了平衡,遵循了大众文艺古老的伦理规则,与电影《乱世佳人》《泰坦尼克号》的功能是相同的。把白日梦叙事政治化从而予以否定是不妥当的,过于肃杀的伦理标准,不利于紧张关系的释放,对于无碍于公共利益的欲望叙事,给予适度的宽容是符合人类文明趋势的。

  而一些网络文学与影视剧作品中蔓延着的宣扬暴力、丛林法则、种族主义倾向,其中蕴含着社会组织理念和方式,会外化为社会群体的一致性行为,与法治伦理背道而驰,威胁到社会文明的根基,应予以明确的否定评判。那些渲染暴力、赞美野蛮愚昧的神剧连年迭出,是值得警醒的文艺现象。

  网络文学的繁荣来之不易,应该珍惜。网络文学的社会管理应该调动社会各部门的积极性和能动性,多边参与,特别要调动行业主体的自律,才符合互联网时代的社会状态与社会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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