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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文学别让“打赏”唱主角(张魁兴)

http://www.chinawriter.com.cn 2014年08月15日09:25 来源:中国作家网 张魁兴

  “唐家三少被读者打赏一亿起点币,折合人民币100万!”春节期间,网络文学的粉丝们慷慨解囊,为喜欢的作品和作者大派红包。旧时戏迷“打赏”戏曲名家,常陷攀比斗气之风,为争一口气,倾家荡产者并不在少数。然而现在,方兴未艾的网络文学“打赏”机制,其攀比之味也越发浓郁,甚至传出有读者为捧“大神”,不惜通过典当手机、卖血来“打赏”。

  百万“打赏”网络文学与旧时盛行的风俗“打赏”差不多。读者读到喜欢的网络小说,可以给作者“打赏”。“打赏”数额不等,少则几元,多则几十万元,如今更有高达百万者。看书网总编辑李智弟认为:“从本质上来说,‘打赏’是网络文学赢利模式的一种探索。”《悬疑世界》执行主编周影也认为,“打赏”是一种新的阅读消费模式。也有人认为,“打赏”是一种赤裸裸地收买文人的方式。夏学銮甚至提出,在21世纪的网络时代,网络文学“打赏”完全承袭了过去给地主老爷唱堂会的腐朽形式,不是健康的文化现象,不宜提倡。

  “打赏”网络文学真的是不健康的封建文化吗?笔者以为,今日的读者“打赏”网络文学与旧时的地主老财“打赏”演员是有区别的,如果正确引导,就会有利于网络文学的健康发展和文学水平的提高,也有利于实现劳有所得的公平与公正。但是,动辄几十万的“另类打赏”,或典当手机、卖血来“打赏”则是不应该的,也是必须引起警惕的。

  长期以来,网络文学作者是靠点击率挣钱的,读者的点击率越高,作者的回报就越多。这种分配方式看似公平,其实也有很多的泡沫,点击率高的作品未必具有很高的欣赏价值。很多作者为了提高点击率,不惜以耸人听闻的标题、低俗荒诞的内容吸引读者,令读者看了以后大呼上当。而正常的“打赏”则不同,读者看完作品后,可以根据自己对网络文学的评价“付费”给作者——你认为值5元就“打赏”5元,你认为值50元就“打赏”50元。

  尽管这种“付费”方式有很大的随意性,但是把读者对文学的认可程度与金钱挂钩,更能体现作品的价值,比先掏钱买书再进行评判更符合读者的意愿。相比单纯的点击率,“打赏”更容易衡量网络文学的价值,实现价值规律。

  当然,“打赏”的合理性应该基于读者对网络文学的真实评判。如果“打赏”的标准来自于非文学性,那么“打赏”就会沦为炒作、炫富的“金钱游戏”,不仅不宜提倡,还应给予批判,甚至从技术上予以取缔。动辄几十万元甚至上百万“打赏”网络文学是必须警惕的现象,看一部网络文学付出几十万元,这已经与文学评价无关了,不是帮着作者在炒作,就是在炫耀自己有钱。无论哪一种,都是不健康的,都应该从文学“打赏”中剔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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