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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兄弟》:记录乡村中国剧变(孟繁华)

http://www.chinawriter.com.cn 2014年05月20日10:32 来源: 中国青年报 孟繁华

  当下人们的关注焦点,正在从乡村向都市转移。这个结构性的变化不仅是文学创作空间的挪移,更是当下中国的现代性——乡村文明的溃败和都市的崛起——带来的必然结果。

  文学的视线也与社会的变迁同步。如果说,百年来的中国文学主要成就表现在乡土文学方面,即便到了21世纪,乡土文学在文学整体结构中仍处于主流地位。那么事实上,当下一个巨大的文学潜流已经浮现——那就是乡土文学向都市文学转化的潜流。这是对笼罩文坛百年的乡村文学一次有声有色的反击和突围,也是对当下中国社会生活发生巨变的反映和回响。王兆军的《把兄弟》就是这样的作品。

  30年前的中国社会发生巨变。1984年,王兆军发表中篇小说《拂晓前的葬礼》并获得第3届全国优秀中篇小说奖。《拂晓前的葬礼》写知青王晓云离开下乡插队的大苇塘村8年、大学毕业后重访它时的生活感情经历。它的重要之处在于记录了彼时乡村中国的社会变迁历程。那个象征性的“葬礼”,预示着乡土中国和知青一代走向新生活时对过往的决绝。因此,《拂晓前的葬礼》是一部反映彼时代的现实主义力作,也是一部充满理想主义精神的作品。30年之后,中国社会同样发生巨变。乡村日渐萎缩,都市日渐繁盛。这时,王兆军又返回他的大苇塘村,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接续了他的主人公的生活——已是局长的吕峰与他的把兄弟田家祥被时代潮流所裹挟、被拜金的风潮所影响,谋划着在乡村搞些副业和工商业。吕峰是工商局长,“在村里搞点副业,挣点钱的路子是可靠的”。当然,这《把兄弟》并不是一部“乡村致富指南”,它主要处理的是大苇塘村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人际纠葛、社会生态。由于历史的原因,大苇塘村难免矛盾丛生、盘根错节。人们的思想方式、生活方式、价值观念,与30年前分别迥异。

  《把兄弟》用大量篇幅描摹了乡村里的人们背井离乡、走向都市时的普遍心态。如,二妮离开大苇塘村前,用上坟的方式告别她的村庄。这一章回的标题是“张二妮上坟了解从前,田永昌送礼投其所好”。对张二妮来说,这次祭奠是一场严肃的告别——不仅是对居住地的告别,还有伦理层面、精神层面上的诀别。她确认自己和孩子进城定居,不会再回到这里。她也不再回来种地了,从此告别了与其血脉相连的庄稼和菜园。这时候,她像所有进城打工的农民工的心态一样,他们将有新的生活、新的立足点、新的视角和新的希望。这使所有的他们下定决心离开,彻底诀别乡村。多年前深埋于心中的渴望,如今实现。他们梦寐以求的就是这种对乡村的脱离。甚至对他们来说,脱离就是解放。当然,与其说这是张二妮的心理活动,毋宁说是大时代中千百万打工一族的生存处境的呈现。

  作品仍保有许多乡村中国的叙事痕迹。如具体祭奠活动中,木驴子敲打纸钱印记、二妮敲打木驴子的动作等,这些细节是难以编造的。张二妮在男人坟前的祭奠,四色祭品一壶酒,还有她与死者的对话等,这都是乡村与死者的告别仪式,也是张二妮为人品行的佐证。这里有传统小说的印记。但更重要的是,它具有告别乡土、走向都市的象征性。虽然这些大众化的小说元素“土得掉渣”,但与读者拉近了距离。而象征性的情节,则更像是乡村与都市的界碑,昭示了乡土文学与都市文学的分野。

  此外,小说的结尾如一个典型的大团圆结局。张二妮与田家祥冰释前嫌,田家祥当选为村委会主任,申凤坤在老屋原地建起了三层别墅。大苇塘村经过市场经济终于旧貌换新颜。作品着意摹画出乡村中国在历史变迁中看到了自己的希望。

  《把兄弟》不是一部颂歌式的小说,而是一部社会问题的深沉呈现之作。对改革开放的歌颂恰恰是作品内在结构决定的、而不是有意为之的。值得注意的是,小说用了传统的章回体,这一形式在当代创作中已经极为鲜见。章回体具有演绎性质,它的特点是故事性强,好看好读,普通读者喜闻乐见。《把兄弟》旧瓶装新酒,意在通过传统文学讲述方式表达新生活新内容。虽然作家并不刻意形式作为,但其不经意的努力也从一个方面表达了王兆军对文学传承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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