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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天》:抒情的逻辑韵律(张同吾)

http://www.chinawriter.com.cn 2014年05月09日09:45 来源:中国作家网 张同吾

  自我国新诗发轫时开始,爱情诗便成为诗歌天宇中明亮的星辰,闪烁着迷人的光彩。其抒情方式大多是直抒胸臆的,仅就短章而言,胡适的《湖上》、朱自清的《灯光》、饶孟侃的《走》、邵洵美的《莎茀》、施蛰存的《银鱼》等都写得含蓄温蕴;而徐志摩、郭沫若的爱情诗则率真热烈,前者的《沙扬娜拉》早已代代相传脍炙人口,而后者的《瓶》却把爱情心理写到极致,《第十六首·春莺曲》,是对一位与之相爱的姑娘倾述,因她赠予了一枝梅花,他便想到“你便是这花中魁首/这朵朵的花上我看出你的灵眸/我深深地吮吸着你的芳心/我想——呀,但不忍动口”,于是想到死的时候,把这枝花吞进心头,于是美丽浪漫的想象便翩翩而至:“那时候,啊,姑娘呀/请把我运到你西湖边上/或者是葬在灵峰/或者是放鹤亭旁//在那时梅花在我的尸中/会结成五个梅子/梅子再迸成梅林/啊,我真是永远不死//在那时,啊,姑娘呀/你请提着琴来/我要应着你清缭的琴音/尽量地把梅花乱开//那时候,有识趣的春风/把梅花吹集成一座花冢/你便和你的提琴/永远弹弄在我的花中”。这才是郭沫若式的神思天纵,郭沫若式的锦心绣口,既有《罗密欧与朱丽叶》悲剧的崇高感,又有《梁山伯与祝英台》式的文化底蕴,热烈而又缠绵。

  如今的爱情诗创作,视角更广阔,开掘更深刻,描绘更细腻,手法更多样,更显现性别文化的差异和生命意识的鲜活,也就更能体现人性魅力。近读诗人杨东彪诗歌新作《春天》,舒缓、静婉、深邃,像陈年的酒那么清香而醇厚,然而,那正是液体的火,让人心热血热。他是以象征和隐喻,在时间过程中去表现爱情的心理逻辑;初恋时“指尖触碰的瞬间/是我初放的春天”,嗣后不管是秋叶飘零时,还是深冬雪夜里,只要有你的出现,便是“我沉醉的春天”和“臻美的春天”。于是“春天”就成为最甜蜜的象征、最美满的象征、最富有青春气息的象征。他的叙述是平静的,却把爱的伟力写到极致,使他感到人生四季都是春光明媚。他能把握住最细微的感觉:“你一路小心地轻挽/如小溪恣意的爱怜”,想象又那么新颖:“我的春天就在/飘洋过海的孤帆/茫然和惊悚之际/你粗黑的剑眉就是横渡的桅杆”。

  《春天》仅仅是表现爱恋的感觉,不仅细腻而且场景开阔,诗意丰盈,有时意象叠加语式递进,涵容哲理,让人思之悟之余韵深长。他说“雨,是绿洲的春天/绿洲,是沙漠的春天/百鸟是山林的春天/山林,是城市的春天”,以此为铺垫,象征“你,是我的春天”。“庄稼,是泥土的春天/泥土,是落叶的春天/孩子,是母亲的春天/母亲,是家的春天”,以此升华为“你,是我的春天”,如同从层林尽染到满园秋色一样,是一种归宿,完成了逻辑推衍的全过程。一年前杨东彪出版了《七月诗选》,其风格既空灵又舒放,既细腻又优美。写星星和小雨,写小草和落叶,写一个眼神和一个背影,都能灵妙地捕捉瞬间感觉,并营造成美妙的意象。爱是杨东彪诗歌的精神内核,它所灼放的光芒弥漫在他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感之中,因此,他能把亲情、乡情、友情和恋情,都写得爱意融融。《春天》延续了他以往的艺术风格,又有新的探索,试图使意象叠加和语式递进更有内在逻辑,又含哲理和韵味。我相信,他会在各种尝试和探索中,使自己的表现手法更丰富,创作道路更宽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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