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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袭还是巧合?(张彬)

http://www.chinawriter.com.cn 2014年04月25日10:06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张彬

  事件回放

  琼瑶、于正 掀抄袭风波

  “言情剧教母”琼瑶近日在微博发表文章致广电总 局领导,声讨编剧于正的热播新剧《宫锁连城》对其旧作《梅花烙》严重抄袭,并随后附上例证,指认《宫3》在主线剧情、人物关系、具体细节等方面均有抄袭。 琼瑶表示,善于剽窃的于正已是惯犯,自己在遭受多次侵权后“心如刀绞”,恳请停播该剧,还公道于人心,为创作人维权。

  于正则在回应中强 调故事的灵感另有来源,抄袭风波当归咎于部分网友和媒体的夸大炒作,只是“一次巧合和误伤”,自己并无冒犯之意。于正还声称艺术需要继承与发展,琼瑶作为 言情剧的鼻祖自然免不了后来者的模仿与致敬。回应中甚至披露,剧本曾在第一时间就交给了琼瑶公司,并得到了对方对剧本与合作的肯定。

 

  韩浩月(文化评论人):琼瑶的维权不应止于举报,再大的舆论同情声音,都没法帮助琼瑶要到一个道歉或者赔偿。而且,维权只停留于口头行动,只会纵容更多侵权者出现。希望琼瑶停止愤怒,保重身体,把维权行动进行到底。

  胡月伟(中国电影文学学会理事、国家一级编剧):影视作品中的抄袭、剽窃现象早就存在,但近两年剽窃尤甚,主要是制作公司和编剧急功近利所致,不愿意深入生活,不愿从生活的源头汲取创作的灵感。

  韩松落(作家):问题不在于是借鉴还是抄袭,是致敬还是套用,而在于,50年前,变成商人之后的琼瑶所创立的标准和一整套估算方式,竟然还有效,对我们这个时代、对年轻人还有效,甚至越来越有效。这才是这件事里最让人沮丧的地方。

   闫红(安徽文学院签约作家)单是针对人物设置以及“偷龙转凤”、“大奶朝小三泼水”这类情节上的模仿,恐怕还不够。假如这也算抄袭的话,只怕琼瑶自己也 逃不了干系。但逐字抄写,或者调换下语序,或者是其他我一时想不出来的抄袭,确实应该追究,若于正是这样,支持琼瑶阿姨维权。

  汪海林(编剧):不能抄桥段,这是行业的大忌,犯天条的。你抄人物关系可以容忍,但故事你得自己编啊,怎么起承转合的要自己写,这是你自己的劳动。编剧经常为了“夺桥”反复开会,一个桥段的产生可能需要三四天的时间。人家把桥过了,你给抄走了,这个是很恶劣的。

  王群立(浙江友视集团策划总监):抄袭?还是没抄袭?无论结论怎么样,都不能掩盖中国电视剧市场泡沫泛滥的局面,也折射出了行业的一些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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