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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场舞有益身心,但噪音扰民怎么办?(马场均)

http://www.chinawriter.com.cn 2013年12月04日09:58 来源:中国文化报 马场均
黄卓  绘黄卓 绘

  日益流行的广场舞,在带给爱好者尤其是中老年人健身愉悦的同时,也给周边居民带来了困扰。而广场舞从健身活动变成了“噪声污染”,这让许多爱好广场舞的人颇感委屈。如何看待和解决广场舞噪音扰民问题?本刊特约两篇评论,就此话题展开讨论。

  大妈“神回复”

  折射“扰民舞”僵局

  司马童

  近日,媒体报道了江苏泰州一市民停车,被“广场舞大妈”贴条“锻炼重地请勿停车”一事。此前多地也都曾出现过因广场舞声音太大,被指扰民遭抗议的事情,甚至有人向跳舞者扔垃圾、泼粪。针对早上伴舞音乐太吵,有老人却向记者抛出神回复:“年轻人为什么不能早点起床?”(十一月二十一日《现代快报》)

  眼下,广场舞虽是老有所乐的一种热衷选择,但若不分时段和场合,对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带来“噪音折磨”,也的确不能听之任之、无为而治。就此矛盾,回应称“年轻人为什么不早起”的广场舞大妈,当然只在少数,但透过这样的“神回复”,却也较为典型地折射出了某些地方“扰民舞”的僵局所在。

  从来的说法都称要“尊老爱幼”,而在局部地区和一定范围,不少广场舞变“扰民舞”的现实纷争则表明,有些人似乎片面强调了享受尊老,却有意无意地把爱幼的自律抛在了一边。拿上述这种“为什么不早起”的言辞来听,好像“懒床”的年轻人都不用上夜班,或是白天辛苦打拼后,晚上即使不睡饱也能精力充沛。退一步说,就算有些居民的早上“贪睡”是缘于晚上的娱乐过度,难道身为老者和长者,就不能设身处地顾及一下人家的良好睡眠么?

  大妈“神回复”折射“扰民舞”僵局,僵就僵在一些老年人既要满足自己就近找乐的想跳就跳,又少了一种互谦互让、推己及人的体谅之情。这也难怪有网友发出抬杠之语:对于那些埋怨年轻人“不早起”的跳舞老者,以后不妨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组织一帮“夜游神”半夜三更去跳广场舞,若遭指责或投诉,则回以“老年人为什么太早睡”——这种招术损是损了点,但跟“神回复”的逻辑与道理却是一样的。

  正所谓冤冤相报何时了,毫无疑问的是,要解广场舞变“扰民舞”的两难困局,毕竟不是什么高科技难题,归根到底还在以心换心,要靠互相包容。现在有种声音叫得挺响,说要用立法来对付广场舞的噪音之扰,且以广州为例,该市明年起将出台新版《广州市公园条例》,要对广场舞进行“降噪”,违者将受到公安部门的处罚。办法似乎不错,而我还是以为要多考虑国情和民俗,为了本就缺乏娱乐活动的老年人老有所乐,弄个法律法规来“硬做”施治,倒更像是把一种僵局换成了另一种僵局。

  很多时候,办法总比困难多。广场舞能不能不成“扰民舞”,大妈们可不可不表“神回复”?我认为是不难做到的。譬如,只要形成了一种“都退一步”的谦让共识,有关企业完全能够从中找到商机,研究开发一种耳麦式的广场舞音响系统。这么一来,老人们的舞尽管跳,而制造的噪音则会大大降低和减少,娱乐与休息的人相安无事,不是也变得不再是种僵局与困局了。

  广场舞噪音扰民的背后

  马场均

  近日就大妈们的广场舞噪音扰民问题,有论者指出,我们的公共文化场所太少,大妈们实在没有更好的选择。这倒也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不过,据我观察,那些在公园或者大大小小的广场不分时间热热闹闹跳舞的大妈们之所以无所顾忌越跳越有劲,恐怕也离不开当地政府部门不同形式的支持。

  事实上,很多地方不仅公共文化场所不足,文化气氛也很低迷,甚至除了大妈们那实在没多少文化分量的广场舞,也就没啥能称得上“文化活动”的活动了。所以一些地方政府都一再大力倡导所谓的“广场文化”,就是有意“开发社会闲余资源”,积极鼓励老人到公园和广场跳舞,利用大妈们制造轰轰烈烈的效果,几十人上百人齐刷刷一起跳,场面也足够宏大,气势也足够壮观,“占领主流文化阵地”,大街小巷有声有色热热闹闹,看上去很美啊。这叫繁荣社会文化活跃群众文化生活,宣传的调门堪比老人们跳舞时音响的音量,一些地方政府部门的笔杆子时常把大妈们的广场舞当做新闻素材。

  满城尽情广场舞,这样的城市形象似乎也就不再低调暗淡,而且又不需要财政大把投入,这大概让喜欢炮制耀眼夺目形象工程的地方领导感到很带劲。跳广场舞几乎不花政府一分钱,老人们一学就会,如此容易地给一个地方增添文化分量,在某些地方政府部门看来,也是一种政绩啊。大妈们自发的活动就被借去给政府部门脸上贴金了。一些城市每逢有重大活动,比如有参观团来访,有重要人物莅临视察,往往会特意组织大妈们在指定场所大跳广场舞,这甚至让老人们以为跳广场舞是很有文化很有水平的事,是一种很值得向外输出的文化“软实力”了,于是乎有中国老人跑到美国的纽约时代广场也高分贝地大跳其舞,惹得美国警察不得不出面干预。老人们所跳的广场舞本来是一项带点文化意味的健身活动,本身无可厚非,只是动静太大,还不分场合不拣时间肆无忌惮地跳,不免惹人烦。

  政府部门对广场舞也很照顾。某些政府部门,甚至也包括应该负责管理协调广场舞扰民问题的政府部门,不时就借助大妈们的广场舞搞政策宣传。大妈们满大街跳广场舞,如此受到政府部门的重视,很自豪呢。何况政府部门多少还会给大妈们一点“劳务费”,大妈们的广场舞名利双收,何乐而不为?有些商家也常常请跳广场舞的大妈帮助造势打广告,广场舞都快成“广告舞”了。

  说到这里,我忽然又想起一个问题。其实我们的生活中何止广场舞噪音扰民,很多商家的开业庆典或者节假日促销活动中,高分贝的叫卖也是把人的耳朵灌得满满的。有些商家一天到晚一年到头都开着喇叭冲着大街喊,我就经常发现某首流行歌曲在某一段时间,几乎每一条街道都有商家拿大喇叭播放,听得我直恶心。更叫人受不了的是,现在很多商家搞促销,似乎嫌喇叭不够响了,鞭炮都不过瘾了,开始流行一箱接一箱地放烟花,甚至有干脆用礼炮的,何止震耳欲聋,简直声闻九天。这种噪音虽然不像广场舞那样天天有,但隔三差五就会轰鸣一阵子,不也很烦人吗?谁理会什么“尊重他人”的呼吁呀?咱们这儿显然还没有尊重他人的空气。也就在我读到上述“短评”的时候,屋外突然响起一阵鞭炮,原来就在我住所的单元门口燃放的,接着又是一阵烟花,也不曾提醒谁家是否有婴幼儿需要预防,哪里有一点点尊重他人的意思?我不知道是否有人投诉,反正我也不知道该向哪个部门投诉,我也不相信有政府部门会因为我的投诉而积极治理各种扰民的噪音。污染都懒得治理了,噪音算什么?

  有些人说就像习惯了污浊的空气一样,噪音早晚也会叫人习惯。是啊,我们什么没“习惯”呢?我们对各种各样不该被接受的烦心事一再迁就,我们的孩子也将在这样的“习惯”中养成各种各样的“习惯”。忍受不了广场舞的人们可曾认可别的什么“习惯”?如果我们能够从治理广场舞噪音扰民开始,也努力改造别的“习惯”,不再习惯迁就某些“习惯”,各位的大头觉也许会睡得更安稳一些,不被惊扰的美梦就更甜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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