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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与泰迪熊(何申)

http://www.chinawriter.com.cn 2013年12月04日09:53 来源:中国文化报 何 申

  看电视,下方游走字幕打广告:某日,一老人走失,八十岁。身高、模样、衣着,有提供线索者等,必有重谢!联系电话。看了很感慨,先前寻人街上贴小告示,如今已花钱上电视了。想想也是,天冷,不抓紧找着,再冻个好歹的。

  接着又是一则广告:某日,丢失一泰迪熊,有提供线索者,谢两千元,送还者,谢三千元。看罢不解,“泰迪熊”是什么?动物园的熊丢了?再看一遍,忙上网查,明白了,是犬,是一种犬的品种称谓。像玩具一样的小毛毛狗,有泰国的,一般价格两千多元。然后,就觉得哪里有点不合适……

  一是电视做广告的,不应该把寻人和寻犬作为一类广告紧挨着播出。尽管现在提倡保护动物,但人和犬毕竟区别太大。尤其是老人,八秩耄耋,晚生前辈,家中珍宝。这大冷天,家人该急成啥样。犬则不然,毕竟还自备皮衣,不咋怕冻。寻人世人急,寻犬主人急。虽都急,也要播出有别,隔开时间次序,避免混到一块儿造成尬尴。

  这也就看出如今年轻的编辑阅历浅缺少经验,当初“华人与狗不得入内”遭国人强烈不满,关键不是不让入内,而是把“华人与狗”并列。所以,我特别赞成有些工作(如新闻行业)退休别一刀切,留些老同志帮着把关,就能少出些差错。

  二是这个寻老人的广告用词含糊。“必有重谢”,到底谢多少?多少算重谢?关键之处反倒没说清楚。商鞅变法“立木为信”,一开始是谁把木头从南门外搬到北门,赏金十两。没人敢信。又提到五十金。重赏之下必有勇夫,终于有人搬了。如果光说重赏,估计怎么嚷嚷也难有人愿出头去搬。

  寻人这事更是:到时候人家帮你把老人找着了,你给三千五千,遇见雷锋式的,好说,不要。万一那人心实,又为此确费了力,就要你兑现“重谢”,又觉这点不够重,你咋办?人没找着时一个心情,人都回来了,还舍得再加钱吗?纠结呀。一件本该皆大欢喜的事,说不定就弄出些不愉快。与其如此,莫不如就以当下的作法,直来直去,真心换真心,标明酬谢多少。重与不重,自有人家去掂量,不必自己说。一万,兴许有人要留神寻找;十万,骑自行车大街小巷去找;一百万,要是没有一千人可城里城外去帮你寻,才怪呢!你信不信?

  三是寻泰迪熊的。一看就是人与犬感情极深,就跟丢了自己孩子一样。目的就是要找到,不在乎钱多少。线索两千,找着三千。找着的那位有心眼,让朋友先报个线索,总之是五千全得拿出去,够买两只“熊”了。

  同时也表明这“熊”主人是有钱人。不过,以我的感觉,这么个出手法还是有点过。想想当下还有低保户,农民工干一天能挣多少?有钱人行事,建议还是考虑一下别人的感受。这不像地震洪水救灾,捐一百万一千万,越多旁人都称赞。为一条狗又上电视又悬赏,倒是显出你对狗的爱心,花钱做广告也无可厚非,但电视作为公共事业平台,宣传导向和后果,也值得思考。

  “老人与海”“老人与山”等等都让人感觉好。但愿下一个“老人与泰迪熊”是老人牵着泰迪熊在散步,那该多温馨。

  但眼下,最希望的是老人已经平安归家,泰迪熊也回到主人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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