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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缪的“阳光”(张宪光)

http://www.chinawriter.com.cn 2013年12月03日14:54 来源:文汇报 张宪光

  西西弗为了惩罚妻子,向冥王要求回到人间,可是他一旦返回,重新享受着阳光、热石和大海,便再也不肯返回黑暗的地狱了。加缪就像在人间游荡的西西弗一样,推举着哲学和人生的巨石,热爱着阳光与海水。

  年轻的加缪在阿尔及利亚的阳光下长大,也在贫穷中长大,因此他既热爱阳光,也深谙它让人窒息的热力。在早期的随笔中,他似乎想背离自己与生俱来的阴郁主调,挖掘自己心灵与个性中阳光的一面,那时阳光是真实的,美好的。可是加缪清楚地知道,阳光背后并非全是美好。他说:“我置身于贫困和阳光之间,由于贫困,我才不会相信,阳光下和历史中的一切都是美好的;阳光让我明白,历史并不等于一切。”加缪代表作《局外人》中的“阳光”意象,便建立在这种“不相信”、“不美好”的内涵基础上。

  《局外人》的第一部,以“送葬”始,以“海滩杀人”终,“阳光”始终在场。小说开头部分“阳光”让主人公默尔索一直昏昏欲睡,并陷入一种与送葬极不相称的疏离感。那是在极为压抑且郁热的气氛中进行的默尔索母亲的葬礼,太阳高悬,炙烤着大地,使默尔索晕头转向,不良情绪像一团迷雾遮住了灵明。海滩上的阳光也是如此,随着事态的发展,竟“像铙钹一样压在我头上”,与阿拉伯人的刀光组合在一起,刺戳着默尔索的眼睛。与阳光的作用相似,小说第一部还写到了主人公母亲的病友守灵时头上那一盏大灯惨白的灯光,它使默尔索产生了一个奇怪的错觉:“这些人似乎是专来审判我的。”其实默尔索从阳光和那些老人身上感受到的,正是道德理性无形的压力。另一方面,海滩上的阳光又成了默尔索激情杀人的诱因,使他失去理性,莫名其妙地杀了人。此时,默尔索已经不能再躲避在平庸的面具下,而是穿过了他和现实的缓冲地带,裸露在荒诞面前。即便是在第二部的监牢中,阳光也像幽灵一样悄悄地尾随。这部小说中的阳光将理性与非理性合为一体,是荒诞那真实而不可捉摸的魅影的化身。

  萨特曾说加缪是一位古典主义者,他热爱阳光,但同时又想到太阳中有黑子。因此也有人说加缪的哲学是一种充满光明的阴郁的哲学。他的阴郁,就是对人的荒诞处境的清醒认识,对理性虚妄的质疑。《局外人》的故事,就是一位漠视社会公认道德准则的本真之人成为理性暴力牺牲品的故事。理性暴力在小说中体现在三个方面,即道德理性、司法理性和宗教理性,三者合谋上演了一出绞死那位沉默的“酒神”的好戏。第一部中的阳光、灯光、目光相继登场,暴力还潜藏在暗处,在第二部中则汇成了暴力的激流。那些在第一部中沉默的局内人们,如门房、院长、贝雷兹老头、雷蒙、马松、莎拉马诺、玛丽等等,他们都在第二部中再次登场,并无意中成为秩序杀死默尔索的帮凶,——因为当他们并无恶意的陈述被法庭曲解、放大时,他们几乎集体选择了失语。而法官、检察官、律师、记者等与司法、新闻有关的社会角色,也联合起来将默尔索妖魔化,将其描述为一个“怀着一颗杀人犯的心埋葬了一位母亲”的十恶不赦的罪犯,并且将偶然发生的杀人描述为一个逻辑严密的必然性结果。最后还不忘让牧师出场,试图让默尔索悔过,借此来完成对一位罕见的诚实者的侮辱。默尔索完全无视世俗礼仪与规则,对司法审判和宗教忏悔也十分不屑。他不相信上帝,而更相信他的情人玛丽那张充满阳光色彩与欲望光焰的面孔。他完全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像酒神一样独与天地精神相往来。他是一位形而上的反抗者。

  加缪是一位伟大的思想家,他留给我们的遗产不仅有《西西弗的神话》、《局外人》对人的荒诞处境的揭示,更重要的也许是我们该如何应对荒诞。加缪发现了有一种跟“情欲的罪恶”表现形态不同的罪恶——逻辑的罪恶——大行其道,荒诞理性以乔装打扮的样式鼓噪着,其中最显著的例子是德国的法西斯主义,逻辑性杀人成了人类尊严和良知的最大敌人。他追根溯源,对理性暴力的传统和哲学基础进行了梳理,他提出以古希腊的均衡思想为基础的南方思想,亦即太阳思想、地中海思想,并把二者的关系比喻为“永恒的青春过分行为与成年人的力量之间”的关系。显然,加缪的“太阳”思想与《局外人》中的“阳光”是根本对立的。他所真正热爱的,是给人带来温暖的真实、美好、自然、均衡的“阳光”。

  今年11月正好是加缪诞辰100周年,离加缪去世也已经过去了53年。最近有机会重读加缪的《局外人》和《反抗者》,我似乎仍可以清晰地听见加缪的那支思想利箭划过天际的嘶嘶声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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