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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读好书的问题(陈漱渝)

http://www.chinawriter.com.cn 2013年10月15日16:54 来源:人民政协网 陈漱渝

  书有没有好坏之分?应该有。有人用精华与糟粕加以形容,有人用香花与毒草加以形容;还有人将书籍分为有益、无害和有害这三种类型。鲁迅特别提醒读者警惕那种经过包装的坏书,将它比喻为“红纸包着的烂肉”。

  这就牵涉如何辨别好坏的标准问题。抽象一点讲,有一个真、善、美的标准,相对是假、恶、丑。讲得政治化一点,有六条政治标准。这是毛泽东1957年2月份提出“双百方针”时讲的,其中最重要的是社会主义道路和党的领导这两条。2012年召开的党的十八大,又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行了新阐释,从三个层面概括了24个字:一、从国家层面,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二、从社会层面,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三、从个人层面,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当下什么书好,什么书不好,这24个字也是一种试金石。不过,在实际阅读过程中,辨别好书、坏书并不这么简单。对于绝大部分读物而言,往往是良莠并存,无论自然科学、人文科学和文学艺术领域都是如此。

  去年中国作家莫言荣获了诺贝尔文学奖。这是中国文坛乃至世界文坛的一件大事,标志着中国文学已经走向世界,并获得了世界的认同。不过批评莫言的声音也此起彼伏。德国汉学家库彬认为莫言是落后的小说家,是用18世纪末的写作方法在创作。莫言创作长篇小说《生死疲劳》只用了43天。库彬说:“43天写一部长篇小说,怎么可能?莫言不尊重语言。”国内也出了一本书,叫《莫言批判》收录了48篇文章,对莫言的代表作《红高粱家族》《檀香刑》《丰乳肥臀》《蛙》《生死疲劳》《红蝗》《四十一炮》等进行了多方面的批判。这些意见集中在以下几点:一,热衷于写酷刑血腥,如《檀香刑》中用近乎欣赏的眼光写刽子手赵甲如何用小刀剐人肉,鲜血如何喷出,肉片如何落地,乳头怎样被割掉,令人毛骨悚然。二,用近乎欣赏的态度写丑陋的事物,如肛门,大便,甚至由大便联想到爱情的最高形式和宗教仪式。三,缺乏节制的性描写,如《红蝗》中的男女主人公如何在淤泥地里做爱。《神嫖》写一位乡绅让28个婊子脱光衣服躺在地上,他光脚在她们肚皮上走一个来回……这就是所谓“神嫖”。

  谈到文学作品中的性描写,这就牵涉一个问题;什么叫色情,什么叫情色,什么叫情爱?这三者虽然都跟性有关。但色情主要渲染下半身,渲染躯体接触。情色则增加了情感成分。而情爱描写虽然有性的成分,但以情感成分为主。这三者是有区分的。不过有时界限有些模糊,比如文艺复兴时期薄伽丘的《十日谈》,拉伯雷的《巨人传》,西方现代主义作家詹姆斯·乔伊斯的《芬尼根的守灵夜》,都是色情与经典、通俗与高雅并存。上世纪20年代,美国作家德莱塞写了一本书叫《美国的悲剧》。因为作品对美国社会进行了严厉批判,所以法院将这本书宣判为“禁书”,理由是书中“含有淫秽内容”,但就在法院查禁这本书的同时,哈佛大学将这本书列入了学生的必读书目。

  中国文学史上也存在这种复杂的文学现象。明代有一部小说叫《金瓶梅》,在中国长篇小说发展史上有开拓意义,语言生动,细节逼真,字面上写的是北宋的故事,实际上影射的是明代历史,嘉靖年间的现实。小说通过一个药铺老板西门庆的发家史,揭露了当时普遍存在的权钱交易现象,深刻揭露了人性的贪欲。但作者把西门庆荒淫致死归咎于三个女性:潘金莲、李瓶儿和厐春梅,表现出一种“红颜祸水”的落后的妇女观。小说有大量性描写的文字,并不都是表达主题和塑造人物的需要,可以说是艺术上的败笔。但无论如何,我们都不能简单化地把《金瓶梅》作为淫秽读物。

  在当下的畅销读物中,青春文学常常位居榜首。青春是人生的春天,感情纯洁,理想崇高,洋溢着拼搏进取精神,值得描写,值得忆念。我临近高考那年,正赶上王蒙在《文汇报》连载他的小说《青春万岁》。我跟一些同学溜出教室,不做作业,躲在校园一个僻静的角落里贪婪地读着这部洋溢着理想主义,英雄主义和浪漫主义的作品。书中引用的毛主席诗词“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书生意气,挥斥方遒,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粪土当年万户侯”,激励了我的一生。但当下一些青春文学作品一味迎合市场需求,把青春简化为俊男靓女,你侬我侬,多角恋爱,流产堕胎……故事老套,文笔粗糙。其实青春不只有爱情,还有友情与亲情、学业与工作,际遇与努力,挫折与拼搏,理想与梦想,而不是一场情与爱的个人化游戏。

  有些朋友可能要问;既然书中的精华糟粕难以区分,我们又不从事专门研究,那究竟应该选择一些什么读物呢?我以为,一个简单可行的办法,就是读经典。

  为什么要强调读经典?因为书籍浩如烟海,汗牛充栋。据统计,中国古籍有书目著录的共181775部,实际留存至今的有多少说法不一;少说也有57500种,10万余部。从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至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37年间,出版物更多达93万种,其中新文学作品(包括翻译作品)至少有13500多种。我们既不可能、也没有必要去通读这些书籍。因为古往今来的文化精神、人格理想和思想艺术的原创性,几乎全部都蕴含在经典作品之中。

  经典大体可分为“科学经典”与“人文经典”。前者如亚里士多德的《论产生和毁灭》《物理学》,牛顿的《光学》《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后者如中国的《四书》《五经》。“科学经典”解决的是现实问题,随着时代的进步,其实用性必然削减,因而可能会逐渐远离一般读者的视野,而仅在科学史上保留其崇高位置。但“人文经典”既执着于现实,又通过穿越往昔、走向未来而推动现实。可以说,对“人文经典”的阅读和诠释,成为了一项长远的时代使命。在一个日趋功利,学风浮躁,娱乐阅读、消遣阅读、实用阅读、浅表化阅读成为时尚的年代,人文经典的阅读就显得尤为重要。

  先谈阅读历史经典。为什么我国历史上的王朝都会出现历史性的兴衰呢?很多历史典籍都警示我们,腐败是导致一个王朝由盛而衰的主要原因,而腐败的特征就是以权谋私,具体表现为用人不公,权钱交易,贪婪奢靡,正气不张。消除腐败现象当然要靠制度建设,比如中国历史上的科举制度,就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任人唯亲的弊病,出现了“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的情况。还有中央对地方的考核制度,与行政分离的监察制度,都产生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也都没有最终解决问题,也就是没有跳出这个由盛而衰的周期率。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倡多读历史,借鉴中国古代的廉政文化,这对于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反腐倡廉系很有帮助。

  再谈谈阅读文学经典。在通常的意义上,所谓文学经典,就是大浪淘沙之后留下的金子。几百上千年前的一句诗,穿越时间的隧道,可能在某一个瞬间,会电光火石般地击中你,仍然给你以无穷的力量。比如你在生活道路上遇到了坎坷,一时间感到心灰意冷,前途茫茫。这时陆游的一句诗就会跳上你的心头:“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游山西村》)你顿时就会振奋起来,重新燃起了希望的火炬。你因为坚持正确原则,受到了打击,觉得难以坚持下去,这时,你又会想起郑板桥写竹子的一首诗:“咬定青山不放松,立根原在破岩中,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题竹石》)你又会重新振奋起来。

  文学史上的经典作家,往往都在扮演社会代言人和民族思想家的角色,他们的作品不仅具有审美价值,而且是重要的思想载体和思想表达方式。这些作品不仅载入文学史册,而且为研究革命思想史、社会思想史提供了文学素材。所以恩格斯通进巴尔扎克的《人间喜剧》了解法国上流社会,列宁通过托尔斯泰的小说观察俄国的农民问题。鲁迅作品也是这种溶入国家思想史的文学经典,具有重要的认识意义、现实意义和普适性意义。

  再谈谈伦理经典。据我理解,所谓伦理,就是处理人际关系时应该遵循的道德原则。中国古代虽然没有伦理学这个专门学科,但中国传统文化中却有极其丰富的伦理思想,到了秦汉之际又形成了“伦理”这个概念。有人甚至说,中国哲学就是偏重伦理的哲学。我们知道,国学的精华是儒学,儒学当中就有很多有生命力的伦理思想。比如我们把那些讲诚信的商人称之为儒商。在这里,“儒”就意味着一种伦理教养。试想,我们搞市场经济,如果没有诚信作为道德支撑,作为商家处理与客户之间关系的伦理原则,那就会出现一个骗子与假货泛滥的社会。

  中国的哲人又将人的内心世界区分为“人心”和“道心”(《尚书·大禹谟》)。“人心”就是人的七情六欲,“道心”就是人的道德追求;前者是一种本能,后者是一种理性。根据这种理论,任何人都可能在“天使”和“魔鬼”这两种形象之间游走。人欲并不都是坏事。道学家主张“存天理,灭人欲”,过去认为是对合理人性的一种摧残,但现在又有新的解释,认为一夫一妻是“天理”,三妻四妾是“人欲”;一日三餐是“天理”,鱼刺燕窝是“人欲”。总之,人欲不能过分膨胀,更不能冲决法律和道德的底线。因为人的欲望在特定条件下可能是“善”,在另一种条件下就可能成“恶”。

  所以,在中国伦理道德中,最讲养心,即“养无欲之心”。每个人都应该扪心自问:“我能不能勒住内心的心猿意马?征服自己的心性?”既然心性中善恶并存,那么我们就应该抑恶扬善。善良不是一门学问,而是一种行为方式。善良的表现起码应该是没有害人之心,没有非法占有之欲,没有盗名窃誉之想。这是心灵的一方净土,也是一方精神的沃土。

  不过经典作品也会有其不可避免的局限性:包括历史局限性和作家个人的局限性。比如一位法国女作家读了蒲松龄写的《聊斋志异》,发现作品中狐狸精个个可爱,而书里面的书生却有六大劣根性:胆小,怕事,吃软饭,花心,好色,不负责任。然而,这些狐狸精偏偏都爱书生;不但自己爱,而且结婚之后还把自己的姐姐妹妹等都介绍给书生。法国人想不明白,难道这些狐狸精都是脑袋进了水?一个中国批评家的回答是:作家蒲松龄本人就是书生,屁股决定脑袋,他自然会向着书生这一边。如果蒲松龄是屠夫,他就可能会把杀猪的写得个个可爱。

  由《聊斋志异》的妇女观,我自然联想到了《水浒传》的妇女观。《水浒传》当然是一部经典小说。这一点单从梁山好汉的反抗目标即能得到证明。因为他们打家劫舍的对象,不是贪官,就是恶霸,保护的大多是良民百姓(李逵劫法场乱砍乱杀是个例外)。不过《水浒传》的妇女观也是很有问题的。最突出的表现就是把女人视为祸水。《水浒传》里有著名的“三杀”:杀闫婆惜,杀潘金莲,杀潘巧云。其实这三位女性的婚姻都不如意,或被男人冷落,即使红杏出墙,也是罪不当死。但《水浒传》的作者不仅都让她们死于非命,而且都比男人死得更惨,或者被剖腹剜心,或者把五脏六腑挂在树上,说明男女双方都感情出轨,但作者的憎恨却更偏重在女性这一方。

  但当下也有人在做翻案文章。比如山东电视台播放的新版电视剧《武松》,就演绎了一出武松爱上潘金莲的故事。

  生活中的爱情故事本来千奇百怪,作家也有虚构各种各样爱情故事的充分自由,只要不叫“武松”和“潘金莲”,他们愿意如何爱就可以如何爱。但是如果把这种荒唐的故事强加在经典作品中的经典人物身上,那就成为了对经典的颠覆和亵渎,无论如何是不可取的。这让我想起鲁迅的名言:“倘要完全的书,天下可读的书,怕要绝无;倘要完全的人,天下配活的人也就有限。”(《〈思想·山水·人物〉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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