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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写作需谨防“长度崇拜”

http://www.chinawriter.com.cn 2013年06月21日09:53 来源:中国文化报 杜 浩

  近日,美国作家莉迪亚·戴维斯击败来自世界各地的其他9位入围作家,摘取2013年布克国际奖。戴维斯以短篇小说闻名美国文学界,她的很多小说仅有两三页纸长度,不少小说甚至只有一段话。

  反观国内,作家们似乎仍热衷于“鸿篇巨制”,长篇小说也一直被视为衡量作家创作能力的最重要的标准,张炜高达450万字的长篇小说《你在高原》堪称创纪录。有人预测2013年将是中国长篇小说的“大年”:余华推出长篇小说《第七天》,韩少功推出《日夜书》,而苏童、马原、孙甘露、残雪等作家也将有新作长篇问世……一部网络小说动辄上百万字已是寻常事。

  不能否认,在中外文学史上,一些优秀作家创作的名篇佳作经典,很多是以长篇小说的形式取胜的。马塞尔·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年华》,詹姆斯·乔伊斯的《尤利西斯》,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安娜·卡列尼娜》,我们熟知的曹雪芹的《红楼梦》,都是长篇巨著,同时也以其巨大的社会容量和艺术容量光照千秋。但我们不能简单、片面地把“长度”和“难度”当做判断文学优劣高下的标准。依照长度理念来评判文学,就有可能引致“体裁歧视”和对小说艺术的误解:小说就会被当做文学的“正宗”和最有价值的体裁;小说写得越有“长度”和“难度”,或者说,写得越长越难读,其文学性便越强;而在小说家族中,长篇小说则是最为贵宠的成员,几乎被抬到了尊无与上、贵无与比的高度”,进而产生文学写作的“长度崇拜”。这样的文学观念,显然是偏狭的、不健全的。

  中外文学史上固然有文学大家、大师创作的长篇熠熠生辉,而那些精短、简洁、小篇幅的名篇佳作也是比比皆是。汪曾祺,一辈子没写过长篇,他的小说基本上没有超过两万字的,但他对当代文学的贡献有口皆碑。他曾经想写一个关于汉武帝的中篇,但一直没写成,因为太长了。沈从文,虽然后来他也出版了长篇,但也是一小篇一小篇组接在一起的,而不是那种严格意义上的长篇小说。最典型的还是鲁迅,他最长的小说就是《阿Q正传》,那也只算是中篇。但鲁迅无疑是伟大的作家,如果把他放在当代,也是伟大的作家。

  再看国外。前年曾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瑞典诗人特朗斯特罗姆到获奖时止也只发表了163首诗,而且大多短小精致。德国大作家歌德也是主张文学写作需要简洁、惜墨如金,他批评雨果写作的浮躁、过分看重名望,把原本“题材只够写一幕真正好的悲剧性的台词,竟错误地把它拉成冗长的五幕。”

  综上所述,长度并非文学品质的良药,文学品质的高低、文学成就的大小、文学创造力的强弱,与篇幅大小、体裁形式并无直接关系。片面地追求长度反倒是反映出文化界的浮躁心态、理念错位和机制失范,长此以往,容易导致文化艺术的大量“注水”和恶性膨胀,我们不得不对此高度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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