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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呻吟"是一种文化暴力(汪昌莲)

http://www.chinawriter.com.cn 2013年05月22日14:05 来源:中国文化传媒网 汪昌莲

  面包车顶上,装上4个高音喇叭,不断地播放着“呻吟”的声音,开着这辆面包车,近4个小时,沿着武汉的主要街道绕行一圈。这就是武汉青年行为艺术家魏源的作品《呻吟》。记者在拍摄视频中看到,喇叭发出的奇怪声响,引起了不少路人的注意,也有市民惶恐避开,并被交警拦下。魏源回忆,当时交警以影响市容为由让他们不要播放。(5月21日《楚天金报》)

  时下,行为艺术非常火爆,尤其被艺术院校的师生推崇。然而,一些行为艺术家视为“很正常”的行为,在人们看来却是“极不正常”的事情。比如,吃烂苹果、压扁蟑螂等,在他们看来是一种创新的行为艺术,而在网友看来,是在瞎扎腾,一点也不艺术。至于在公共场所用高音喇叭播放床笫之间的“呻吟”声,与其说是一种行为艺术,不如说是一种淫秽的噪音。

  值得注意的是,在我国现阶段,行为艺术的受众面还极其狭小,只限于从事艺术学习、研究的专业人士和相关艺术院校的师生,以及极少数思想比较前卫的年轻市民。可见,像床笫之间的“呻吟”声,在艺术院校等特定环境下,可以称得上是行为艺术。但如果在公共场所播放,就是在恣意扩大行为艺术的受众面,强迫普通市民“鉴赏”他们的行为艺术,这无疑是艺术推介上的一种文化暴力。

  要知道,当行为艺术不被大多数人所接受的时候,在公共场所播放床笫之间的“呻吟”声,便是对公众的一种“性骚扰”了。从小处讲,给市民造成了听觉和视觉的双重污染,挑战了市民的心理承受能力;从大处讲,妨碍了城市环境和公共秩序,违反了良好的社会风尚,甚至影响到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其潜在的负面效应不容小视。

  因此,行为艺术不能突破道德尺度,更不能超越法律底线。而在公共场所播放床笫之间的“呻吟”声,便突破了道德尺度,甚至超越了法律底线,值得当今社会和大学反思。特别是大学管理者,应当教育和引导大学生,采取文明、理性的方式,参与社会实践;通过合法的方式,表达艺术诉求。关键是,有关部门应给行为艺术设定一个边界,最起码不能突破公民道德规范,不能扰乱公共秩序,否则,便踩了法律红线,背离了行为艺术的美感和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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