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是中国新诗创始者。他的诗作是中国旧体诗词向现代白话诗过渡的桥梁,被称为“胡适之体”。胡适自认为他的诗作有四个特点:一、明白清楚。二、注重意境。三、能剪裁。四、有组织,有格式。以上概括当然“大致是不错的”。(胡适《谈谈“胡适之体”的诗》)不过笔者还想补充一点,那就是胡适特别爱为他的诗词写序跋,有的短,有的长,比如1916年9月3日他写了一首《尝试歌》,序言就有312字(不含标点)。
现存胡适创作的旧体诗词、白话诗词以及译诗共有320首,大多有前言、后记、附注等。这类序跋介绍了创作的背景、作者的心境、作品涉及的人与事,以及作品蕴含的哲理和在艺术上进行的探索,提供了一把进入他诗歌殿堂的钥匙,为读者和研究者所必读。
胡适的诗作有的诗题即点明了“本事”,如他18岁时发表的《观爱国女校运动会纪之以诗》。有的特意在诗前作短序,说明了创作的缘起,如《游万国赛珍会感赋》。序中介绍,1908年长江以北遭灾,灾民流离失所,上海的基督教团体在“味莼园”举办赈灾活动,即“万国赛珍会”,拍卖品中有漆雕、景泰蓝、织棉、刺绣、书法、雕刻……平时售价50元的商品,在此拍价上百元,以这些善款救济灾民。胡适感到人心可胜天灾,故创作了这首五言古诗。
胡适1918年1月创作的《新婚杂诗》是一组典型的“本事诗”,记叙了1917年12月30日在老家与江冬秀完婚的实况。“杂诗”共分五首,其中有四首“本事”,一目了然,唯独其中第三首描写“重山叠嶂”,像一首单纯的写景之作,只有读了诗的“前言”,才知道他婚后曾陪新妇江冬秀回娘家——安徽旌德县江村,路过杨桃岭等山峦,引发了对人世沧桑、国家兴亡的一些感慨。
有的序跋则介绍作品中涉及的人与事。比如1917年6月9日,胡适从纽约启程归国,行前写了一首长诗《文学篇·别叔永、杏佛、觐庄》。这首诗的前言至关重要:“将归国,叔永作诗赠别,有‘君归何人劝我诗’之句。因念吾数年来之文学的兴趣,多出于吾友之助。若无叔永、杏佛,定无《去国集》。若无叔永、觐庄,定无《尝试集》。感此作诗别叔永、杏佛、觐庄。”《去国集》是胡适早年的文言诗词,曾连同他的部分译诗作为《尝试集》的附录出版。《尝试集》是胡适创作白话诗的成果结集。这篇前言所说的《尝试集》,专指胡适1916年8月至留美归国之前的诗作,亦即他从事白话新诗创作实验初期的作品。胡适归国后继续创作白话诗。他自称1917年9月至1918年年底之前为“自由变化的词调时期”,1919年之后才真正揭开了他新诗创作的新纪元。从这篇前言中可知,激发他创作《去国集》灵感的是任叔永(鸿隽)和杨杏佛,而激发他从事早期新诗创作尝试的是任叔永和梅觐庄(光迪)。胡适本人的这种提示,对于研究他的创作历程以及跟同时代人的关系极有裨益。
胡适1908年8月创作的五言诗《赠鲁楚玉》,受赠者是一位为营救和抚恤辛亥革命前驱而四处奔走的侠义之士。如本诗无前言,读者要了解鲁楚玉的事迹会相当困难。1914年7月7日创作的五言长诗《自杀篇》,经后记介绍,读者才得以了解这位因感愤时世而自杀者是胡适友人任叔永之弟任季彭,但持乐观主义态度的胡适并不同意自杀的做法。如果没有这一提示,后世的研究者不知要花费多少考证功夫。1917年6月1日创作的《朋友篇·寄怡荪、经农》中有一句:“可怜程郑张,少年骨已朽”,经“后记”提示,读者才知道这三位客死异邦的留学生叫程乐亭、郑仲诚、张希古。
当然,胡适诗歌的序跋除了提供“本事”之外,还介绍了作品的思想内涵和艺术创新。比如他指出1908年创作的《秋柳》,蕴含的是老子柔能克刚、弱能胜强的哲学。同年12月11日创作的《老鸦》,是用乌鸦象征易卜生戏剧《国民公敌》中那种敢于力排众议的特立独行之士。上述提示都有助于读者对这些作品进行正确鉴赏。
不过,胡适的诗词序跋并非对他所有诗词的“本事”都予以说明,反之,很多确有“本事”的爱情诗一律没有序跋性质的文字,以保护他的隐私。胡适1923年夏秋之际跟他的表妹曹诚英在杭州烟霞洞同居之后,创作了很多情诗,堪称胡适白话诗中的上乘之作,如《西湖》、《怨歌》、《秘魔崖月夜》、《暂时的安慰》、《无题》、《烦闷》、《江城子》、《多谢》、《也是微云》等,就统统都没有序跋。同样,写给女友陈衡哲的《水调歌头》,写给情人徐芳的《无题》(寻遍了车中)、《无心肝的月亮》、《扔了?》,写给美国情人罗维兹的《无题》(“电报尾上他加了一个字”),也通通没有序跋。
更值得注意的是,胡适那些涉及婚外恋的诗作,序跋文字不仅闪烁其词,而且声东击西,有意隐瞒真情,误导读者。比如,1915年8月20日,他填写了一首《临江仙》,在序言中特意强调:“一夜读英文诗歌,偶有所喜,遂成此词。词中语意,一无所指,惧他日读者之妄相猜度也,故序之如此。”但实际上描写的是他跟美国女友韦莲司交游的实况。直到1939年5月17日他才在写给韦莲司的英文信中承认,这首词以及其他两首诗词是专门为韦莲司写的。
1917年9月,胡适创作了一首新诗《一念》,后发表于《新青年》第4卷第1号。胡适在“后记”中说:“今年在北京,住在竹竿巷,有一天忽然由竹竿巷想到了竹竿尖。竹竿尖乃是吾家村后的一座最高山的名字。因此,便做了这首诗。”胡适说的“竹竿巷”是他在北京的第三处寓所,位于朝阳门内南竹竿巷4号,是一处简陋的四合院。“竹竿尖”是安徽绩溪县上庄村后的一座山峰,这里石径逶迤,竹峰插云,山萦水聚,古树参天。然而,胡适的“一念”仅仅是由北京而念及故乡吗?绝对不是!胡适只是感到心头的“一念”,可以超越千山万水的距离。他“一念”念及的还是美国女友韦莲司。诗的结尾写得很清楚:“忽在赫贞江上,忽在凯约湖边;我若真个害刻骨的相思,便一分钟绕遍地球三千万转!”
胡适1923年7月31日创作的《南高峰看日出》,原无序跋,在同年8月12日的《努力周报》刊登时特意加了一段附记,说他是“与任白涛先生曹佩声(诚英)女士在西湖南高峰看日出”。显然,在这里“任白涛”只是一个陪绑,一种烟幕,当时任白涛是否在场也难确定。
胡适1929年1月25日创作的白话诗《三年不见他》,副标题是“十八年一月重到北大”,附言中又扯了一段他从1926年6月离开北京至1930年12月初全家搬回北平的经过,把读者搞得云山雾罩。实际上,这首诗中的“他”(“她”)是一位因爱胡适而发疯至死的女子朱毅农,跟北京大学全不搭界。1916年8月23日,胡适曾写过一首五言诗《窗上有所见口占》(“两个黄蝴蝶,双双飞上天”)。诗后记云:“这首诗可算得一种有成效的实地试验。”民国时期,不少国文教材选入这首诗,作为写景之作的范本。直到1933年12月3日胡适在回忆录《逼上梁山》中才隐约追述了创作缘起。原来胡适当时是借住在女友韦莲司的家中,写诗怀念暑假回乡探亲的这位女友。两只分飞的蝴蝶,是用来象征他跟韦莲司的短暂分离。
胡适在“本事诗”序跋中使用的这种小伎俩,早已被他的密友徐志摩一语点破:“凡适之诗前有序后有跋者,皆可疑,皆将来本传索隐资料。”但平心而论,胡适这类有意误导读者序跋文字,仅仅限于他的情诗,不能扩展到他的所有序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