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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理论”与“理论”

——论利维斯的批评观

http://www.chinawriter.com.cn 2016年03月16日11:18 来源:文艺理论研究 孟祥春

  内容提要:利维斯的批评长久以来被学界贴上了“反理论”的标签。利维斯在20 世纪30年代与韦勒克的“文学与哲学”论战就表明了其批评的“反理论”倾向。利维斯主张文学批评应拥抱“具体的”人性、人生、道德、现实等诸要素,这也因 此确立了他的“实践批评家”身份。利维斯“反理论”的实质是反对文学批评的程式化、教条化和抽象化,进而凸显文学的“文学性”,坚守的是“经验主义”的文 学传统,强调的是文学的内在价值与自主性。在这一点上,利维斯是保守的,其立场本身具有理论意义。然而,学界对利维斯“反理论”之外的理论构建多有忽视。 利維斯一方面拒绝哲学、抽象理论、僵化标准与程式毫无具体性地应用于文学批评,另一方面又自觉地就文学批评的本质、标准、功能以及文学意义的存在方式等重 要问题等进行哲学思辨和理论探索。利维斯算不上真正的文学理论家,但其批评观却独具特色,即以“反理论”的姿态进行“理论”探索,当然,这种理论探索是完 全服务于批评实践的。

    关 键 词:利维斯/批评观/反理论/理论

    基金项目:本文为2013年教育部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文化、文学、文明:利维斯文学批评研究”[项目编号:13YJC752015]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孟祥春,博士,苏州大学外国语学院副教授,博士后在研。主要研究兴趣包括翻译理论与实践、文化与典籍英译研究、文艺理论与批评

    利维斯(F.R.Leavis,1895年-1978年)作为20世纪英国最具影响力和争议性的批评家,其争议之一便是认为利维斯过于关注作品本身,并 基于“文本”进行“细读”式的批评,从而形成了一种“反理论”的倾向。威廉·凯恩(William Cain)认为“利维斯的优点在于他致力于原则和理想,[……]其缺点在于大脑的僵化,最终导致他失去学术探究兴趣、不能或不愿意对其文学判断的本质和含 义进行思考”(256),直言利维斯毫无理论建树。利维斯本人对理论带有一种天生的不信任,而且也不愿意泾渭分明地区分批评“理论”与批评“实践”。他 说:“一个人对文学探讨的兴趣越强烈,就越不容易在理论批评与实践批评中做出明确的划分”(Determinations 6)。他的批评因此常被称为“实践批评”(practical criticism),其本人也被贴上了“实践批评家”(practical critic)的标签。一方面,利维斯“反理论”“反哲学”,这是利维斯对文学的“具体性”的重视所决定的;另一方面,利维斯积极地进行着理论构建,深入 探索文学批评的本质、功能、标准、文学“意义”的存在方式,以及文学批评与哲学的关系,从而形成了较为完整的文学批评观,呈现出了一种独特的批评气象,即 以“反理论”的姿态进行“理论”探索,从而更好地服务于批评实践。

    一、“反理论”与“反哲学”的批评观

    西方学者大多认为,利维斯具有“反理论”倾向,因为他执着于“具体”,拒绝“抽象”,而拒绝“抽象”就意味着拒绝哲学,这是“前理论的无知”(pre- theoretical innocence)的表现。利维斯本人也一度以“反哲学家”(anti-philosopher)自称:“我认为自己是一个‘反哲学家’,文学批评家或 许应该就是如此”(Thought 34)。

    利维斯的“反理论”与“反哲学”倾向在他与韦勒克的论战 中表现得十分充分。1937年3月,韦勒克在《细察》上发表了《文学批评与哲学》一文,勾勒了利维斯关于诗歌的观念,认为利维斯以这样一种“规范” (norm)来衡量每一首诗歌:其诗必须与现实有着直接的关系;必须与生活发生关系;必须验证精神健康与理性;必须是非个人的。韦勒克对利维斯提出了两个 指控。其一,“(韦勒克)唯一的问题是要求(利维斯)对其立场做出更为抽象的陈述,并要意识到宏大的伦理、哲学、当然最终还有美学选择涉及其中” (“Literary” 376)。韦勒克的第二个指控是,利维斯的方法“预设了利维斯的现实主义哲学路线”,从而忽视了源自柏拉图的“理想主义”(idealism),因此无法 以一种浪漫主义的视角看待世界。他认为利维斯对华兹华斯的论述表明了利维斯缺乏对浪漫主义哲学的兴趣,对雪莱的“灵感”的强调则是一种夸张,因为在韦勒克 看来,雪莱的哲学有着惊人的完整性与完美的连贯性。简言之,韦勒克旨在表明浪漫主义哲学界定了布莱克、华兹华斯和雪莱的诗歌。不难看出,韦勒克当时几乎完 全以一种哲学的思维去看待利维斯的诗歌批评,他甚至倾向于用“哲学”一词来取代“思想”,譬如说,他把“现实主义”与“浪漫主义”分别称之为“现实主义哲 学”与“浪漫主义哲学”。韦勒克这样批评利维斯:“(利维斯)最严重的缺点在于不相信乃至憎恶理论:这表现在他坚定的,自以为然的,唯名论的经验主义,他 对具体事物和特殊事物的偏向性的态度”(《近代》416)。

    针对韦勒克提出的问题与批评,利维斯在随 后一期的《细察》上进行了回应。利维斯认为韦勒克之所以希望看到更为抽象的辩护是因为“韦勒克博士是哲学家,而我的回答首先是我不是哲学家,我也怀疑我对 理论的阐释能否让他满意”(“Literary” 59)。利维斯所做的是“文学”批评,而非“哲学”批评,因此他这样反驳韦勒克:“我认为,文学批评和哲学似乎是截然不同的两个学科[……]有必要有一种 严格的文学批评,并把文学批评看成一门独特而独立的学科”(“Literary” 60)。利维斯首先在“文学批评”与“哲学”之间作出了明确区分,认为二者的批评方法必须有所区别。利维斯认为理想的批评家必须是理想的读者。“当我们思 考诗歌时,我们必须首先把它作为诗歌而不是其他任何东西”(Determinations 6)。也就是说,不能像韦勒克那样把诗歌看成是一种哲学态度的体现。利维斯强调,诗歌所要求的阅读与哲学的要求类别不同,哲学是抽象的,而诗歌是具体的, “诗歌中语言召唤我们不是去‘思考’(think about)和判断(judge),而是‘深入体验’(feel into)和‘感同身受’(become),亦即实现(realize)语言所包含的复杂体验[……]这与韦勒克表现出来的眼睛死盯着标准的方法格格不 入”(“Literary” 60-61)。当然,利维斯并不是没有意识到哲学训练对文学批评的意义,但他担心,边界的模糊与各自中心的混淆容易把注意力引到错误的方向,其后果便是用 一种学科的思维习惯把另一学科带入尴尬境地。

    针对韦勒克的第二个批评,利维斯认为文学批评比哲学更为微妙,作家的哲学立场对文学批评家来说毫无兴趣可言:“‘浪漫主义的世界观’是布莱克、华兹华斯、雪莱还有其他一些诗人的共同观点,这我的确听说过 [……]但把他们一起纳入共同的哲学之内恰恰表明了哲学手段与文学批评的非相关性”(“Literary” 64)。所以,利维斯在文学批评中尽力避免泛泛的总结,而是要“提供更好的东西”,即具体的判断和分析。在利维斯看来,布莱克的浪漫哲学是一回事情,而其 诗歌却是另外一回事情;对华兹华斯,利维斯把他作为诗人来对待,而不是像韦勒克一样把他看成一个“哲学思想家”。利维斯发现,韦勒克似乎认定“诗人的关键 ‘信仰’(belief)是哲学家可以轻而易举地从诗人作品中抽象出来的东西”(“Literary” 70),而深刻和系统的哲学立场并不能保证诗人创作出优美的诗篇。

    必须承认,哲学对于讨论文学批评中 的基本问题是必要的、有时甚至是必须的,如文学的本质属性、文学意义的存在方式等问题,但具体的文学价值判断则必须以利维斯式的方式去完成,其话语也因此 是描述性、情感性、体验性和评估性的。有意思的是,在以后的发展中,韦勒克进一步拥抱了哲学立场,而利维斯则更加热忱地拥抱“文学”立场或“文学主义”。 韦勒克说:“批评就是区分与判断,因此需应用、也暗含了标准、原则,概念,因此是理论与美学,并最终指归哲学,即对世界的看法”(Concepts 316)。而利维斯更加坚定地认为,理论关乎抽象的观念,无生命的归纳,而这些都不涉及真正的批评视角的富有生命力的、易感的、直觉性的本质。利维斯拒绝 使其立场理论化,这体现了英国的知识分子薪火相传的学术传统,也就是对“理论”的天生怀疑甚至抵制。这种抵制可以追溯到由法国大革命引发的意识形态大辩论 时期。抵制理论的传统从伯克(Burke)到晚年的柯勒律治、阿诺德、T.S。艾略特,再到利维斯,一脉相承。

    在利维斯那里,文学批评既不是社会诊断,也不是“诗学”理论,而是具体的选择、判断与价值衡量,因此就必须有可依赖的标准才可以谈论而不至于冒犯,赞扬 而不至于空洞。利维斯说:“文学批评家的职责诚然是对面前的作品保持一种训练有素的忠诚(disciplined fidelity),但它更是一种特殊的思维训练,首要关注的是基本原则与问题”(Letters 48)。他所谓的“基本原则”便是批评的标准。“标准”意味着判断的依据,而判断就是审慎地区分,因为“审慎辨别便是生命,不加区分则意味着死亡” (“Catholicity” 292)。然而遗憾的是,当今社会批评标准缺失,对此利维斯感到十分忧虑。利维斯没有明确说明批评的“标准”是什么,而是从反面阐明了“标准”不是什么。

    利维斯认为衡量文学价值远不是“创造一种天平、一套尺度、或者一套固定的明确的标准应用到作品上,每部作品对批评家都是一种挑战,它唤起或者引发批评家 对其判断的理据和本质的全新认识”(English 50)。毋庸置疑,作品各不相同,每一部都有自己的“潜能”与独特性,无法用一套固定的标准去评判,否则,批评必定走向理论的、抽象的、囿于文字的思维。 “判断不可能是一个应用业已接受的(或继承的)标准问题,正如思考不能只是根据规则去推进认可的抽象”(“Restatement” 316)。利维斯认为思想如同文学作品本身一样,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存在和过程,“在思想王国没有确定或者可证实的东西,没有最终确定性”(Living 69)。同样,“在批评中,当然(人们强调)一切都不可证明;就本质问题,其中不会有实验证据或者类似的东西,然而,几乎总有可能更进一步,也就是要超越 做出判断本身或者通过一般叙述而获得普遍认同”(Education 71)。因此,个体的智性、情感、趣味、审慎的态度以及对人类的责任心会让判断“超越个人”,走向“共同大脑”,走向相对普遍的共性,因而获得该判断在读者大众中的认可与影响力,从而确立文学的价值。对于“标准”,利维斯进一步阐释说:

    判断不是一个抽象问题,它涉及具体的选择行动,这些选择不会把判断推向前进,除非对面前事物有一种真切而恰当的敏感反应。如果没有对新体验的自由而精妙的接受力,不管何种 标准,都只会有否定,而不是判断。不管有何初衷,这种否定最终会导致虚空(nullity),即使是由经验确认有效的标准也会消解成无力的抽象,它所代表 的价值最终变成空壳。以这种方式追求的确定性只能证明是死亡的确定性。(“Restatement” 316)

    利维斯旨在提醒读者,文学是人类体验的表达,因此,文学价值不能脱离人类价值,文学的评判也就需要对人类、人性、道德等作出评判。利维斯认为哲学是冷漠的,因此他对理论领域的论断大多也是负面的。他“无标准的标准”显然是对抽象和僵化“理论”和“哲学”的排斥。他对自己“反理论”立场从不掩饰,他掷地有声地写道:

    我对以一种彻底的理论的方式来确立‘文学批评的标准’是什么,意义标准的基础是什么,其本质又是什么等诸问题并不怎么感兴趣。另一方面,我的确十分关注把文学批评确立成一门独特的学科,一门智性、有自己领域和方法的学科。我尤其关注的问题是, 有处理“标准”问题的方法,它与文学批评的领域和文学批评家相适应,那就是,你不必成为一个哲学家。(Education 44-45)

    利维斯自己不关心“纯粹理论”,也反对以一种纯理论分析的方法进行文学批评,他认为在病理分析层面,文学批评就停止了,因为病理分析是纯粹科学,需要理 论、需要实验、需要逻辑,它排斥情感、趣味、体验与更为宏大的道德—人生—人性关注,对利维斯来说,这最终意味着“人”的“非人化”。

    必须指出,有学者认为利维斯的批评标准是“教条主义的”。但根据上文的阐述,我们发现利维斯非但不教条,反而是“反教条”、反“标准”与“抽象”的。在他看来,只有具体的文学判断才有意义,因此,判断必须基于具体的作品与情境。利维斯反对“伦敦书社”,正是因为后者把文学标准化了;他反对“皇家文学会” (the Royal Society of Literature),认为它“毫无作用”,同样是因为它只会说些冠冕堂皇而毫无用处的“标准”。

    虽然利维斯的“反理论”与“反哲学”有其稍显极端的成分,但“反理论”并非是反对理论思辨和探索本身,而是反对纯粹的理论在文学批评中的程式化运用,其实质是拒绝把文学批评抽象化、标准化、统一化,因此,归根到底也是拒绝把生活抽象化;“反哲学”实质上是反对把无生命力的哲学思维强加给有生命的文学。利维斯反哲学姿态与他所认为的批评功能及目的之间存在着连贯性和一致性。利维斯一贯反对文学的小圈子,他要让批评深入“受教育的大众”,这表明了他极强的 “读者意识”和走向“公众”的情怀。批评要完成塑造当代情感的功能,更不可能依靠公式、程式、定理、主义或者一切强加的外在标准,它必须回到具体与实在, 并最终通向外在生活。一言以蔽之,利维斯拒绝理论和哲学,其实质是拒绝文学批评的理论化和文学外具体人生的抽象化。有必要指出,利维斯的文学批评实践及成 就让文学批评成为“显学”,文学批评能有今天的地位,利维斯功不可没。利维斯成功的秘诀恰恰不是抽象的理论,而在于具体、松散、贴近现实的评判。弗朗西 斯·穆尔罕(Francis Mulhern)把《细察》的遗产总结为三方面,其中一个方面即“批评实践采用了松散的方法”(328)。这种“无标准的标准”让利维斯的批评走出了纯理论,超越了文本自身,因而在更广阔的空间获得了更大的影响力。

    不可否认,完全地走向“反理论”与“拥 抱具体”的文学批评具有不可复制性,缺乏对文学现象和文学批评本身普遍的解释力,也无法分析出文学与文学批评自身的本质、功能、特征等要素,只能停留在 “个体”“个案”与“趣味”等层面。同时,这种“反理论”的立场排除了文学研究的其他可能性。为此,文学批评有必要在“反理论”的同时走向“理论”。

    二、走向“理论”的批评观

    利维斯并不是彻头彻尾的“反理论家”或者“反哲学家”。他的批评体现了他独具特色的理论探索。毋庸置疑,他的“有机统一体”理论、“少数人文化”理论以及“反技术功利主义”思想是文化批评领域内极有创见的理论构建;他对英国诗歌和小说传统的重构也体现了他深厚的理论素养。但是,这些理论“创见”主要体现 在他具体的实践层面,这不是本文的讨论范围。我们在此关注的是他更为抽象的“批评观”层面的理论构建。他对文学批评的本质和功能的探索、对文学批评与哲学 之间关系的思辨、对文学“意义”的存在方式的追问以及对文学语言的思考都是他走向“理论”与哲学的有力证明。利维斯虽然自我标榜“反哲学”,但他的“反哲 学本身也是一种哲学宣言”(Bell 33),堪称“反哲学的哲学”(Joyce 24)。我们一方面要承认利维斯对理论和哲学的姿态性、策略性的“拒斥”,另一方面也要认识到他的“哲学思辨”与“理论构建”的努力。“理论”与“哲学” 的放逐与回归在利维斯身上其实就是同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

    利维斯十分关注“文学批评是什么”这一具有本体论意义的问题,而且对文学批评的本质和功能提出了明确的观点,这是其整个批评观的核心和基础。利维斯认为批评活动从本质上讲“是一种交流,协作性的交 流,是判断的更正性的和创造性的互动。理想的批评回应是‘是的,但是……’。‘但是’代表的是资格、更正、重心的转移、补充、提炼。个人判断的过程从一开始就是协作性的,任何人的思考与表达思想的过程都是协作性的”(Education 47)。

    利维斯认为,社会人无法独立于社会,而文学批评离开了协作,就成了孤芳自赏。文学判断要基于文学分析,利维斯认为分析并不是对业已被动地存在那里的某种东西进行 解剖,而是一种构建性、创造性的过程,因此批评家应当有“共同的追求”。利维斯说:“‘共同的追求’即‘共同追求真正的判断’,这是批评家职责之所在。他 的理解与判断必须是他自己的,否则便空无一物。它本质上的合作性无法避免。合作可以以“异见”的形式出现。如果我们发现某个批评家的思想值得我们反对,我 们也应当对他心存感激”(Common Foreword)。

    由此可见,“独角戏”的批评没有任何意义,批评只有在“协作”、甚至是“创造性的争吵”(creative quarrelling)中才能发挥其功能,实现其价值。况且,持有“异见”在利维斯看来也是一种批评责任(responsibility of dissent)。这说明,利维斯已经充分认识到了文学价值判断的“构建性”问题,即文学价值是在作家、作品、世界和读者(理想读者即批评家)之间的互动协作中而形成的,这在20世纪30年代的文学批评界称得上是一重要理论创见。由此,R.P。毕兰(R.P.Bilan)认为利维斯对文学批评本质与功能以及文学批评的学科定位是“二十世纪最明确、有条理、统一的文学批评观之一”(61)。这是大胆而有见地的观点。

    利维斯的批评通过“协作”行使其功能。然而,“今天的文学批评处在一个不健康的状态”(“Restatement” 132)。利维斯首先要做的,便是恢复批评的功能,让批评走近公众,而不是封闭在小圈子里。利维斯想赋予文学批评以何种功能呢?且看他的回答:

    在一个解体(disintegration)的时代,程式、信条、抽象都难有清晰和有效的意义,不管还有什么必需之物,如果没有真正的一致的中心,弥合 (integration)的努力就不会取得任何实在的东西,这一中心已预设(presupposed)在文学批评的可能性中,并由具体的文学判断来验 证。但“验证”传达得并不充分;当批评行使其功能的时候,不仅表现和界定了‘当代情感’,它还有助于情感的形成。我们认为,《细察》的功能之一便是促进 ‘当代情感’的形成。今天,当沦丧已到如此境地的时候,这似乎就是批评的功能。(“Restatement” 319)

    “解体”对利维斯来说是一个重要的批评词汇,它简洁地概括了时代的一大特点。“解体”预设了一个“整体”前提,也就是“有机统一体”。“解体”无处不 在,它表现在社会、个人、文化、意义、读者、情感等诸多方面。利维斯一生都在努力弥合这种割裂状态,其途径便是通过文学批评进行“情感塑造”。利维斯认为 作品的价值最终会体现在读者的“情感塑造”中,这不能不说是他的又一创见。

    利维斯认为文学批评还可提 供对生活和正确性的验证。他认为文学批评是或者应该是一门特殊的智慧学科,并不是说对文学的严肃兴趣只能把自身局限于与‘实际批评’相关的局部分析,如‘细察’纸张上的文字及具体关系、意象的效果等等;对文学严肃的兴趣就是对人、社会和文明的严肃兴趣,其边界不能断然划开,因此,“研究文学,必须研究其 复杂性、潜势(potentiality),人性的根本状况”(Common 184)。在利维斯看来,文学首先是复杂的,它包含着“潜势”,即种种可能,它既有表现内容、形式、技巧、美感等的种种可能,又包含了文学批评的种种可 能,而这一切,都必须通向人生-人性-道德关注。利维斯的批评实践中,“实现”(realization)、“人性”(humanity或human nature)、“现实”(reality)、“人生”“道德”“传统”“意义”(significance)、“价值”(value)、情感 (sensibility)等都成了至关重要的批评词汇。这些词汇,都是以“人”为中心的。这种凸显“人”的批评观在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也是难得一见的理论景观。

    利维斯关注文学的“意义”,他认为批评家必须深刻思考“意义”问题,在面对具体的作品和情境 时,他必须问自己:“伴随着我们逐渐欣赏并实现作品的意义(significance),作品怎样影响我们对事物的看法(sense of things)?而我们对事物的看法确定意义。作品如何影响我们的相对价值观、方向感、人生观?”(166)。意思是可验证的,它基本上是一词源学问题, 因为我们可以“在意思中相遇”;而“意义”(significance)则无法验证、界定或者衡量,它关乎人生与存在,已经有了本体论的意义。利维斯说: “每一种语言中总有一个核心,历代的言说者因此能够相遇其中”(Living 58)。这表明了利维斯不断寻求“意义”的努力。当我们思考并寻求“意义”时,我们就成了哲学家,利维斯当然也不例外。利维斯不但追寻文学的“意义”,而 且还作出了文学以“第三域”(the third realm)的方式存在这样大胆而深刻的哲学判断。利维斯写道:

    文学批评[……]只要它旨在确立一种有益的判断,就是证明这一看法的过程,即我们认为的真正的诗歌存在(stands)于一个某种意义上的公共世界里。 大脑可以在诗中相遇,并且关于诗歌的性质与构成(constitution)存在着一种至关重要的一致性,这种一致性可以表现为对其性质和构成睿智的或者 说有益的分歧。诗歌既不是完全私人的,也不是纯粹公共的,即它无法被带到实验室进行量化、翻转或者明确地指向——指向诗中具体东西的唯一方法是把手指指向 纸张上黑色的墨迹符号集合,而这种集合又不是诗本身。诗歌是人类创造力的产物,是在任何经历的实际生活中人类创造力的一种现象,而诗歌以各种互不相同的模 式表明了人类的创造力。然而,诗又是真实存在的。(Living 36)

    利维斯的这一论述涵盖了利维 斯对诗歌的性质、存在状态、解读的途径,以及诗歌产生的源泉的理论思考。“诗歌不是完全私人的”已经预设了这样的判断,即诗歌首先是私人的,正如“诗歌首 先是诗歌”一样。诗歌所表达的是个人的观感以及个体视角看到的世界,无疑它属于私人空间。但是,利维斯认为诗人如同读者一样还有“超个人”(extra- personal)的特质与因素,也就是具有“共同的大脑”;另外,由于语言强大的表达和创造功能,诗歌可能会拥有诗人并不是刻意表达的意义,于是,诗歌 的存在状态开始向公共领域移动。同时,诗歌又不是完全公共的,因为公众无法完全把握或者穷尽诗人的思想与情感天地。因此,就“意义”而言,诗歌只能存在于 “私人”领域和“公共”领域之间,是一种“第三域”的存在状态。由于有了具体的语言和“共同的大脑”,我们完全可以在意义中相遇,就诗歌的性质和各个构成 部分获得一致性,或者以一种“创造—协作”的方式产生不同。显然,“墨迹符号集合”只是诗的物理呈现方式,是不关涉任何情感和意义的物质存在。另外,诗歌 还是人类创造力的产物与现象,此时,它已经不再是简单的物理存在,它有了存在的真正价值,即“意义”。

    利维斯的语言观是其批评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论述也清晰地显示了利维斯理论构建的努力。利维斯认为,从一开始,文明就依靠语言,因为语言是连接过去、彼 此以及我们精神传承渠道的纽带。对利维斯而言,语言的重要特征包括灵活性、非确定性、创造性、对过往记忆的承载以及对人类体验的包容与创造。具体的、高度 个人化与目的性的(如诗歌)话语让利维斯深刻地认识到,语言能够适应并承载经验并滋生新的体验。语言是一直拓展性的,其本身就是新的可能性出现的媒介。另 外,语言能够产生新的认知,同时新的认知又变成语言的一部分,这就是利维斯所认为的语言对体验的“确立”(enact)。因此看来,文学不仅仅是传统的一 部分,是语言和民族经验的一部分,而且反过来丰富了这个国家的民族经验与体会。利维斯下面的论述最深刻地体现了他对语言的理论思考:

    生活之活力(livingness)的本质清晰地体现在语言中[……]语言不仅仅是一种表达手段;它是从代表性意义中赢得的探究追求,是无法追忆的人类 生活的结果或者积淀,语言体现价值观念、区分(discrimination)、身份认同、包容、激励、图式暗示和经过验证的潜能。语言体现了这一真理, 即生活是发展或者发展变化的,其条件便是延续性。语言把人类个体,即生活的具体的真实状况,带回到人类意识的黎明,以及更为久远的过去;这发生在语言在滋 生个体对未然或未实现之事的“预感”(ahnung)中,要意识到这一点,需要做出创造性的努力。(Living 43)

    利维斯对“活力”(livingness)一词的使用别有深意,它是living(生活)的抽象化与概念化,表达了其鲜活与生机,而且还有一种时间感, 即它正在当下发生着。这一个词足以表明利维斯确信语言具有呈现人生鲜活性的能力。语言具有代表性的意义,我们从其中可以追寻人类生活的积淀,同时它还体现 价值观念、区分、身份认同、激发因素与人生潜能。所以在利维斯那里,文化有了延续性,“传统”成为可能,“体验”可以增长,通过追忆过往可以通向未来。利 维斯认为既然语言体现价值,当然就包括道德价值或道德关注,因此,可以通过分析语言来分析道德关注,因此有了对作品道德关注的判断;语言体现“区分”,这 正是“大众文明”与“少数人文化”分野的重要标志线;语言显示的“区分”可以让我们辨别何为低俗的广告宣传等语言的使用,何为诗歌等对语言高度创造性的使 用。利维斯所说的“身份认同”体现了语言的强大的身份塑造与情感塑造功能,而语言本身的选择是一种价值选择与判断过程。

    利维斯认为语言和生活是一个互相体现和验证的过程:生活的发展变化在语言上也必定在语言上体现出来,而语言的变化发展则又指向了变化的生活。同时,语言 还是具体的现实,它不为任何形式的语言科学所能完全认知,也不仅仅给“文化”提供一种文化的模拟,它是一种文化的本质生命,而文学就是语言的模式或呈现。 由此可见,在根本价值这一领域,利维斯坚信以语言为媒介的文学艺术具有创造价值的特殊能力,并能通过语言确立价值。如果按照利维斯的逻辑来推论,那么批评 家就可以从语言入手进行批评,并在批评过程中融进语言最终通向、包含、预设、描摹或者传达的其他要素,如道德关注、成熟性、情感、意义、人生、现实、真 诚、形式、技巧、审美等。作为其批评观的一部分,利维斯的语言观或许称得上是20世纪英国文学批评家中对语言最为深刻、最富理论创见的阐述。

    综上所论,利维斯的文学批评观的最大特色在于他以“反理论”的姿态逐渐走向“理论”探索,其“反理论”与“理论”皆是其批评实践的有力支撑,是同一个问 题的两个互相关联的方面。利维斯所采取的是文学本位的立场,更加贴近文学本身,强调文学经验,理解和同情文学。文学研究的目的之一在于阐释与理解文学, “而不是让文学成为玄学”(聂珍钊3)。利维斯的文学批评之所以成为“细绎”典范,并重塑了英国的诗歌与小说传统,影响了公众趣味与阅读选择,提升了文学 批评的地位,其根源全然不在其“理论”,而在其尊重文学具体性和个人判断基础上的活泼泼的批评实践,因为后者更容易让批评亲近读者,并因此让利维斯所一贯 追求的“塑造情感”这一批评的功能成为现实。反之,如果批评走向“纯理论”则意味着抽象化、程式化与标准化,这与文学的审美性、具体性与情感性等特征产生 了鸿沟;反过来,文学批评一味拥抱“具体性”则可能意味着它缺乏普遍的解释力,容易造成文学判定的极端个人化,并且在某种程度上也会阻碍“跨学科”的视 角,妨碍了文学研究的其他可能性的滋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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