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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权利:一座城市的文化梦想与追求

——《深圳经济特区全民阅读促进条例》诞生纪实

http://www.chinawriter.com.cn 2016年04月01日08:53 来源:中国文化报

图书馆之城的建设为深圳全民阅读打下了扎实的基础,图为深圳图书馆日常阅读景象。陈 彦  摄

民间阅读组织、阅读推广人是深圳推动全民阅读的重要力量,图为民间阅读组织“深圳读书会”组织的阅读推广活动——梦想阅读家。

“书城群”是深圳一道独特的文化景观,在这里,书城已经不再是简单的买、卖书场所,而是一个为全民阅读提供服务的文化综合体。图为深圳中心书城阅读活动现场。

  4月1日,《深圳经济特区全民阅读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标志着深圳这座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授予“全球全民阅读典范城市”殊荣的学习之城,实现了从公共文化服务到文化治理的美丽嬗变,率先在全国以法律形式厘清了政府、社会、市民三者之间在阅读推广参与方面的关系,体现了一座城市的文化梦想与追求。该《条例》文化创新元素浓郁,对常态化推广全民阅读的政府职责、资金保障、社会参与、青少年阅读权利等方面都做出了明确规定,并将深圳市每年11月的传统阅读活动“深圳读书月”法定化,确定4月23日“世界读书日”为深圳未成年人读书日……

  3月的鹏城,花团锦簇,春意盎然,仿佛在欢呼阅读地方性法规的诞生。阅读在深圳有着优良的传统。以“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闻名的深圳,文化、读书甚至写作等“形而上”的风雅之事风靡全城,成为这座国际大都市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深圳也因此而成为一个因热爱读书而受人尊重的城市!

  “腹有诗书气自华”,这不仅是对人而言,对于一座城市也是如此。对一个城市的认同往往开始于、也着眼于对这个城市的文化认同,书香浸润的城市往往具备高屋建瓴的精神气度和卓尔不群的文化气质。2000年11月1日,首届深圳读书月拉开帷幕,深圳人从此有了“永不落幕”的读书节。2005年,一个温暖人心的新观念——“让城市因热爱读书而受人尊重”,写进了号召全民阅读的《读书月宣言》,这座缔造了经济奇迹的城市,依托读书月平台,从精神层面锁定了一个大气磅礴的新目标。

  “阅读不仅关乎城市的长远发展,也关乎市民的文化福利。只有更多的人热爱阅读,从成年人到未成年人,从机关干部到广大市民,大家都热爱读书、崇尚读书,这座城市才会焕发无穷的魅力。”深圳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李小甘说。

  全民参与:阅读立法沃土丰美

  在深圳,人们在阅读中领悟,在探讨中思考,追求内心的宁静和谐。正是这种境界,伴随“深圳读书月”坚持了16年。它无疑是保障和实现市民文化权利的一项大胆探索和创新。这16年,读书月从首届的50项活动170万人次参与,到2015年第16届近1200万人次参与,它的发展轨迹,既折射出深圳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不断完善,也彰显出市民高度的文化自觉。

  图书馆是全民阅读的主阵地,深圳的图书馆建设一直走在全国前列。1997年,深圳出台了《深圳经济特区公共图书馆条例(试行)》;2003年,深圳再出发,踏上了打造“图书馆之城”的新征程;2008年,深圳又率先在全国发明并应用推广“城市街区24小时自助图书馆系统”,并获得文化部“文化创新奖”。

  如今,图书馆在这座城市“遍地开花”,全市共有公共图书馆620个,其中市级图书馆3个、区级图书馆8个、街道及以下基层图书馆609个、城市街区24小时自助图书馆240 台,形成了覆盖全市的公共图书馆网络体系,图书馆爆满已成为这个城市独特的文化景观。建设“图书馆之城”为市民创造了优越的读书环境,也为深圳推广全民阅读夯实了坚实的基础。

  在深圳,“可以不用带钱包到图书馆”,遍布城市和社区的所有图书馆、图书室对任何人都免费开放。每天清晨排队等候入馆的读者,某种意义上已经成为深圳独有的文化景观。中心书城的24小时书店“星光阅读栈”,被誉为“黑夜里温暖读者心灵的一盏灯”。

  政府力推:成为阅读典范城市

  知识赋予城市力量,深圳正在成为因热爱读书而受人尊重的城市。2009年11月,在有全球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专家学者参加的“第二届世界知识城市峰会”上,深圳获得了“杰出的发展中的知识城市”称号,成为第一个获此殊荣的中国城市。书香的因子已融入深圳市民的生活方式中,“以读书为荣、以读书为乐”的理念深入人心。

  2010年11月,深圳市委下发《关于深入开展全民阅读活动加快学习型城市建设的若干意见》,率先在全国推动全民阅读工作,以进一步提升城市文化软实力和综合竞争力,并要求积极推动阅读立法,为深入开展全民阅读活动提供法规保障,以政府主导为主,推动全社会对阅读活动的全面参与,从公共文化服务范畴上升到文化治理层面,使其步入法制化轨道。

  热爱读书的深圳,让外界不得不在经济指标之外,更多地从文化指标上去考量、审视。2013年10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授予深圳“全球全民阅读典范城市”称号,令这个有文化追求的城市再次让世界瞩目。

  如今,经过多年浸润的深圳全民阅读活动已经由政府引导逐渐走向民间自觉,“以读书为荣”逐步成为深圳市民共同的价值观念。书香校园建设深入人心,基层阅读活动如火如荼,深圳读书会、三叶草故事家族、彩虹花公益小书房、后院读书会等民间阅读组织活跃在城市的每个角落,他们自发组织、以书为媒,将阅读由一个人的乐趣变成一群人的享受。同时,“互联网+阅读”模式的普及,则让“最互联网城市”里的阅读门槛越来越低,更加方便快捷。阅读,已成为深圳最常见的一道城市风景。

  阅读推广:需有长效保障机制

  阅读阵地有保障、阅读品牌有影响、阅读行为常态化、阅读方式多元化、阅读推广专业化、阅读保障科学化,这一切为深圳阅读立法提供了扎实的基础和特殊的优势,全市上下对阅读立法形成了广泛的共识。尽管如此,但有些人还是感到困惑,他们认为,深圳的城市气质其实并不适合阅读。这里飞快的节奏、忙碌的人群、激烈的竞争、喧嚣的氛围都是一种“反读书”的力量,阅读需要的是舒缓有致,是足够的闲暇,是内向与安宁。甚至有人说:“读书,是一种非常个人的主观自愿行为,为何要用法规来规范?”

  “其实,这个问题很好理解。多年来,深圳一直在为实现市民的文化权利而努力,阅读权利是文化权利的一部分,每个市民都拥有很多方面的阅读权利,如利用图书资源和阅读空间的权利、参与组织阅读的权利、开展创作和创造的权利、还有阅读成果受到保护和推广的权利等。”参与《条例》起草的深圳市文体旅游局新闻出版处处长谯进华深有感触地说,阅读立法紧紧围绕实现市民阅读权利而制定,倡导全民阅读不仅是政府和某些单位的事,需要整个社会参与进来,形成一个良好的阅读环境。 

  “深圳的全民阅读工作虽然开展得红红火火,但在组织协调上还没有形成一种明确的统筹指导、协调促进的长效体制机制,还没有一个统一的组织协调领导机构。在全民阅读设施规划建设上,由于分属多个部门管理,需要进一步明确部门管理职能,以法定形式确立阅读设施的规划建设标准。”谯进华说,深圳早已提出要建设法治城市,这次为全民阅读立法,一方面可以完善深圳文化发展的法律政策体系,同时又可以强化政府依法行政的自觉。通过全民阅读立法的硬约束,设定和规范政府推动公共阅读服务的责任和义务,将为全民阅读提供坚实的制度支撑。《条例》施行后,深圳市新成立的“全民阅读指导委员会”将负责行使全民阅读工作的协调和决策职能,设立在市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的具体办事机构,将负责全民阅读指导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要实现全民阅读常态化、规范化发展,只有通过立法,才能固化和推广我市长期以来开展阅读活动的成功经验,为市民提供更多更好的阅读资源和服务。”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立法本身并非是对市民个体阅读内容和阅读行为的强制,而是通过明确和规范政府在全民阅读活动中的行为,更好地保障市民的阅读权利。

  深圳创新:阅读立法坐言起行

  爱读书的人是美丽的,书香馥郁的城市也必然是美丽的。如果说16年前,深圳的美丽在于她青春之城的外表、活力奔涌的创造、飞速发展的经济,如今则更美在品位和气质、文化和内涵。16年的坚持,深圳读书月拾级而上,不断超越,让城市由“文化沙漠”变成了“文化绿洲”。

  而深圳阅读立法,从启动到获得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历经两年,正是全民阅读从公共文化服务到文化治理创新的里程碑,在深圳文化发展史上具有重大意义。从广泛征求民意到专家论证、再到《条例》正式施行,深圳做了大量准备工作。“我市《条例》立法,是认真践行中央文化强国战略的重要举措,也是顺应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客观需要,具有很强的时代特征和深圳特点。”深圳市文体旅游局局长、党组书记张合运说,今年1月出台的《深圳文化创新发展2020(实施方案)》也明确指出,要深化全民阅读活动,建成书香社会和高水平的学习型城市,与《条例》形成了呼应。

  倡导全民阅读,在中共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已经上升为国家战略,成为国家竞争力的一个有力支点。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报告历史性地写入“开展全民阅读活动”,标志着全民阅读已经成为中央的一项重要战略部署;2014年3月全国两会上,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倡导全民阅读”,对进一步开展全民阅读活动提出了新的要求;此外,《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等,也多次对倡导和开展全民阅读活动提出明确要求。

  近年来,社会各界对全民阅读立法的呼声日渐高涨。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多次就全民阅读立法问题,建议将其作为国家重要战略并立法推动,促使全民阅读成为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利、提升国民文明素质、提高国家文化创新能力的重要途径。在各种积极力量的共同推动下,2016年2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公布了《全民阅读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从全民阅读服务、重点群体阅读保障、促进措施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提出具体的促进措施。

  文化治理:关注未成年人阅读

  对于一个家庭而言,“家有书声不怕穷”;对于一个城市来说,“读书之城有品位”。李小甘表示,阅读不仅关乎个人修身养性,更关系一个国家的国民素质和竞争力。知识积累,将决定一个人的最终高度,也将决定一个城市的最终意义。在这个意义上,深圳阅读立法的重要性怎么强调都不过分。通过《条例》的实施,深圳表明了自己的文化态度、文化追求,表明了自己的远大志向,这也是深圳软实力的源泉。

  去年12月24日,《深圳经济特区全民阅读促进条例》获得深圳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后,社会各界反响热烈。“鼓励具有阅读推广专业知识和阅读推广实践经验的个人作为阅读推广人,为学校、社区、医院、养老院、福利院、军营及其他单位提供公益阅读推广服务,传播阅读理念、进行阅读指导。同时要求市、区文化主管部门组织培训阅读推广人,为阅读推广人开展阅读推广公益活动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条例》的这些规定,让深圳市阅读交流会、六雅阅读交流推广协会会长陈凤山等民间阅读组织负责人异常兴奋,他们一致认为,以后进行阅读推广工作有法可依,更有底气了。

  未成年人关系到民族和国家的未来。但是近年来,未成年人的阅读率及阅读量都在下降,即使阅读,也是碎片化和快餐式阅读占据了大部分时间。因此全民阅读立法尤其要解决未成年人的阅读问题。《条例》确定了“深圳未成年人读书日”,规定市、区政府有关单位应当在深圳未成年人读书日开展未成年人阅读宣传;鼓励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开展各类形式的未成年人阅读活动。“引导未成年人阅读一直是深圳阅读推广的重点工作,而加强未成年人阅读恰恰是这次立法的重点。” 深圳市文体旅游局副局长杨永群在刚刚召开的贯彻《条例》研讨会上如是说。

  “阅读推广人是深圳的创造,是深圳读书月十几年来积累下来的经验。”深圳市政协科教卫体委主任杜勤认为,推广阅读,家庭很重要,深圳引进了很多人才,但未来的深圳依靠的是现在的幼儿,所以对幼儿的培养很重要。“我们不光要关注博士、硕士,更要关注儿童,关注怎样培养下一代。这就要求监护人给被监护人提供阅读的条件。”

  物质文明、精神文明能否在深圳得到共同发展?这是特区建设初期人们争论的焦点问题之一。今天的深圳用实践作答:深圳人是坚定的“统一论”者,在深圳,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可以协调发展,经济和文化可以比翼齐飞。深圳有自己崇高的文化梦想与追求,阅读立法就是明证。

  (胡振栋  陈建平  戴 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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