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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酬个税起征点36年无变化 多名代表委员再次呼吁提高稿酬个税起征点

http://www.chinawriter.com.cn 2016年03月11日09:13 来源:中国文化报 白 炜

  1980年,我国稿酬的个税起征点为800元;2016年,我国稿酬的个税起征点仍为800元。这个沉睡了36年的稿酬个税起征点,早已引起了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国务院参事张抗抗的关注。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张抗抗提交提案,第三次呼吁提高稿酬个人所得税起征点。

  沉睡了36年的稿酬个税起征点

  张抗抗在提案中写道:“1980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规定,稿酬的个税起征点为800元,至今已经过去了30多年。工资、薪金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经过2006年、2008年、2011年的多次上调已提高到3500元,而稿费的起征点却一直原地踏步,始终保持在800元不动。”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总干事张洪波也一直在关注此事。张洪波表示,金炳华、陈建功、张抗抗、赵丽宏等作家纷纷在全国两会期间就“提高稿酬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进行呼吁。作家二月河作为全国人大代表,从2008年起,还积极呼吁为作家免税,但始终没有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稿酬个税起征点仍然沉睡在36年前的水平上。

  在张抗抗看来,大多数作者在收获微薄稿酬的同时,却还要承担较高的个人所得税。这种悬殊的差距和区别性对待,与社会发展极不协调。她认为,提高稿费个税起征点,是与时俱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需要。

  稿酬个税不合理亟待改变

  由国家版权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颁布的《使用文字作品支付报酬办法》,已于2014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办法的制定,就是为了保护文字作品著作权人的著作权,规范使用文字作品的行为,促进文字作品的创作与传播。不过,虽然现在稿酬提高了,但稿酬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却一直没有改变。

  为什么稿酬个税起征点30多年不调整?很多文字工作者想不通。张洪波说:“农民早就不交农业税了,种地国家还给补贴。很多企业交税也有减免税、先征后返等优惠措施。而一部小说,往往需要作者多年的辛勤耕耘才能完成,一个课题需要一个团队的精诚合作,甚至需要多个单位、多人参与、研究多年。一本书翻译成外文,过程更为复杂,不光时间成本巨大,这期间还需要很多专业机构、专业人士的参与。”

  2013年前后,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在配合国家版权局组织调研和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对《使用文字作品支付报酬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时,各界对国家制定新的稿酬标准意见高度一致,而对稿酬个税起征点反而意见很大,纷纷要求国家版权局、文著协向有关部门反映,提高稿酬个税起征点,减轻广大文字工作者的税负。

  张抗抗认为,这种稿费少但纳税多的不合理状况,损害了作家的创作积极性。目前3500元的工资个税起征点是以月为周期的,而对于作家来说,创作一部作品要经历查阅资料、收集素材、采访创作、修改润色、定稿交稿、出版印刷等多个过程,其间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通常一本书的创作需要一年甚至几年时间,极少有人能在一个月或几个月内完成一本书,尤其是一些大型学术专著,还需要一个团队历时数年或十几年的辛勤劳动,而稿酬个税的起征点不仅未与月薪的起征点拉平,而且远远低于后者。

  合理的稿酬个税有助于激发原创热情

  按照现行规定,稿费个税的税率分两种:低于4000元的,按14%缴税;高于4000元的,按11.2%缴税。同样是1980年《个人所得税法》确定的800元的工资、薪金,个税起征点已多次调整,最终调至3500元。在张抗抗看来,这说明稿酬个税税负依然比较高,这种高税负导致了文艺科技工作者原创力与创作积极性的下降。

  张抗抗认为,文字工作者、自由撰稿人、作家,都是普通劳动者,在倡导社会公平正义的今天,不应该把文艺工作者与普通劳动者割裂开来,每个文艺工作者都享有合理税负的权利。而制定合理、宽松的税负环境和政策,是推动文艺科技工作者原创力的基本保证。

  张洪波表示,国务院在《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中,也明确要求加大财税和金融支持力度。在他看来,提高稿酬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应提上议事日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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