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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剧与法官座谈“琼瑶诉于正案”——依法保护原创 还影视创作一方净土

http://www.chinawriter.com.cn 2016年01月27日07:58 来源:中国作家网 许 莹

  经过近19个月的等待,琼瑶诉于正与电视剧《宫锁连城》制片方著作权纠纷一案,在2015年12月16日终于落槌。最终审判认定《宫锁连城》侵 犯了《梅花烙》的著作权合法权利,判令于正公开向琼瑶道歉。电视剧《宫锁连城》被禁播,各被告连带向琼瑶承担人民币500万元的赔偿责任。这一判决充分彰 显了内地司法对于剽窃行为、对于抄袭行为严厉打击的鉴定历程,对保护原创具有深远意义。尽管“琼瑶诉于正案”终审落幕,但此案对影视创作、对影视界的影响 远未停止,日前,中国电影文学学会举行了“影视创作从依法保护原创开始”——编剧与法官座谈“琼瑶诉于正案”,来自法律界、影视界和文学界的专家学者畅所 欲言,通过该典型案例进行深入探讨,以期还影视创作一方净土。

  大力保护原创,依法整治乱象

  结合本案事实,法院最终认定《宫锁连城》中包括“偷龙转凤”在内的21个桥段构成侵权。著作权法保护的重要因素就包括剧本情节整体串联形成的一 个完整的整体。编剧余飞认为,“在大的故事架构,也就是立意、人物设置、人物关系设置、结构、大事件等不相同的前提下,某些细节台词相同可能是巧合。但在 上述大的故事架构基本相同,甚至完全相同的情况下,类似的过场戏、细节、台词等则均有可能被列为抄袭之列”。

  抄袭乱象在文艺界并非鲜见,之前也有某作家抄袭败诉后拒不道歉。于正重走拒不道歉的旧路,二审败诉后,至今只是赔偿,还并未履行向琼瑶公开道歉 的判决,这种做法藐视了法律的权威,受到了广泛的舆论谴责。中国电影文学会会长王兴东说:“原创作者是故事题材的发现者和人物形象的发明者,是核心产权的 首创人。拥有至高无上的法定地位,对于原创者的敬畏和尊重,标志着一个民族的文明程度”。

  作品停播——侵权处罚的新高度

  编剧刘毅认为,在琼瑶案之前类似侵权案最高判罚没有超过50万的,此次判罚500万可以说是一次巨大突破。但另一方面也应看到,随着知识产权产 生效益的不断增加,500万的赔偿金额相对于影视界收益的庞大体量而言并不算高。与会专家认为,此次侵权处罚的最大力度更体现在作品《宫锁连城》的停播。 这不仅意味着对编剧抄袭行为的制裁,同时也是对出品单位、制片人等整个制作团队的制裁。以往抄袭处罚成本较低导致影视从业人员中仍不乏抱有侥幸心理之人, 而对于作品的“死亡”判决,无疑对扭正行业风气起到了巨大的震慑作用。

  编剧汪海林认为:“基于行业的处罚更能促进行业自律的力度。”在琼瑶诉于正案中,139名编剧联名支持琼瑶的做法充分展现了编剧行业的强大力量。编剧宋方金建议,应通过此案加强行业自律、出台行业公约,对抄袭者进行行业处罚,惩前毖后,从而营造良好的版权生态环境。

  培育法制文化,繁荣社会主义文艺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副院长、“琼瑶诉于正案”的审判长宋鱼水表示,该案不仅对促进创作、繁荣文化有着正面影响,同时也对普及法律知识、培育法治文 化有着积极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指出:“在文艺创作方面,也存在着有数量缺质量、有‘高原’缺‘高峰’的现象,存在着抄袭模仿、千 篇一律的问题,存在着机械化生产、快餐式消费的问题。”王兴东认为,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缺乏原创意识。他强烈呼吁剧本创作要做创新成果的开拓者,不做 抄袭他人成果的扒手,不做没有思想表达的枪手,更不做受雇于导演和制片人坑害原创的凶手。针对此案王兴东谈到:“那些靠琼瑶原创作品受益成名的人,在琼瑶 受到这种侵权危害的时候都应站出来表态,从而形成积极的维权氛围。吃水不忘挖井人,这恰恰是我们当下社会缺乏的良知”。

  会上,琼瑶通过律师发来感谢信表达了她对内地司法环境和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信心。琼瑶表示,500万元赔偿款已悉数受到,她将会把赔偿金用于成 立一个面向华语文化的“琼瑶文化基金”,以培养和资助青年学生的原创文化作品。与此同时,琼瑶业已加入中国电影文学学会,以期为华语影视行业与文学原创事 业贡献一己之力。(许  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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