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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镭:告别图腾

http://www.chinawriter.com.cn 2015年03月02日09:00 来源:中国作家网 陈镭

  关于狼是不是蒙古族图腾,自小说《狼图腾》问世以来就有不少讨论,蒙古族作家的回答是:我们不但没有崇拜,反而非常仇恨。世界上到底有没有把狼作为图腾的民族呢?据说古代突厥人、西夏人是这样的,但他们消亡久矣;印第安人的图腾柱上有狼,也有青蛙、老鹰、鱼和熊;罗马城的缔造者罗慕路斯兄弟是吃母狼的奶长大的,可如今去问一个意大利人他们的图腾是不是狼,是一件多么滑稽的事。北京篮球队的外援马布里从前在NBA打球,被中国球迷起了个绰号叫“独狼”,这位黑人球星出生在纽约贫民窟,曾与美国体育媒体交恶,跟俱乐部、队友的关系也不大好。到了成熟之年的马布里如今为北京打球,当听说自己的中国绰号是“Lonely Wolf ”之时哈哈大笑。

  电影《狼图腾》回避了原著中长篇大论的说教,有意识地把主题集中到生态和谐的问题上,关于蒙古族崇拜狼的描绘减少许多,如果把这部电影改成贾平凹小说的名字《怀念狼》,其实也无不妥。即便如此,法国籍导演和编剧还是借老族长式的人物毕利格之口表达了这种判断,即蒙古族的确有对狼的崇拜,成吉思汗以狼的战术征服欧洲。这种对蒙古族图腾的想象(无论小说作者还是法国导演)看似赞颂了游牧民族的彪悍、勇敢、团结、追求自由之精神,却充满偏识:首先,它仍然是以对抗的观念来看待民族关系,电影里的汉族干部虽然最后略有悔悟,却是破坏草原生态的罪人(原著作者以狼性改造中国人之国民性的愿望在另一个更大的世界里强化了这种对抗观念)。其次,他把少数民族的生活看成是永恒不变、始终守着一方水土,自然得像一块坚硬的玛瑙;把草原生态破坏都归咎于生产方式的变化,东部的蒙古族人因此背负了背叛的罪名。这种对少数族裔的看法与其说是赞美,不如说是贬低。循着这种思路,不难理解电影为何增加了如下的奇怪情节——毕利格的儿子巴图在保护马群时牺牲,汉族知青不但赢得其遗孀的芳心,还在众多蒙古族人“变节”、老毕利格去世之后俨然成为狼图腾的精神传承者。这种登堂入室无异于对草原部落的阉割,毕利格和巴图的妻子轻而易举地成全了主人公,一个不能创新、也不能说话的民族自然只能等着掌握现代知识的外族青年来延续其生命力,帮他们讲述可能并不准确的故事。

  《狼图腾》颇为矛盾的情节还包括,一方面把蒙古族定义为崇拜狼的民族,一方面又描绘他们有在春天掏狼窝的习惯,抡圆了胳膊把狼崽摔死、还给“腾格尔”(天空、长生天)。据蒙古族作家介绍,他们生活中的做法恰恰相反,在并不崇拜狼的情况下也从不摔死狼崽,而是将其送到远方以便将狼引走。其实,讨论这些民风民俗显得过于较真,因为原著作者或者导演很可能并不真正关心风俗习惯的准确性,只是以“六经注我”的方式完成了这个故事,其目的归根结底是借异族形象来重新塑造本民族的文化认同。

  那么,众多读者通过阅览这部十分畅销的小说及其电影版,是否像作家期望的那样建立起了一种新的对民族文化性格的认识呢?我觉得不太可能,因为这已经是一个告别图腾的年代。既然蒙古族是否有狼崇拜都很成问题,更大范畴、作为“龙的传人”的中国人,也断断不会因为一部小说就化身为狼。传说龙生九子,性格不同:有叫“饕餮”的喜欢吃喝;有叫“螭吻”的在飞檐画角趴着不动;有叫“负屃”的喜好斯文,去帮古人托着那些石碑……所以也保不齐有个别长得像狼,但并不因此就能领袖群龙,造成某种统一的“龙性”。

  《狼图腾》的畅销,与其他一些带有“丛林法则”思想的文艺作品的畅销有共通之处。把“丛林法则”与一种似乎有理有据的关于民族性的文学想象相结合,在我看来是它畅销的主要原因。狼出身草根,没有狮子老虎的王霸之气;个头不大,只能抱团行动,但攻击起来又残酷无情。从狼自身角度来看,它会把自己看成是从田园牧歌环境走出来的孤绝跋涉者,而绝不会自认冷酷;它会把攻击羊群的行动看成是自由之意志,不会去想狼王领导下的纪律法则是否另一种枷锁。

  这些年来,暗自美化“丛林法则”的电影不在少数,李安的《少年派》就摆脱不了这种指责,那恰恰也是讲述一位少数族裔的奋斗史。在有史以来第二卖座的系列电影《加勒比海盗》里,吸引我们的同样是“丛林法则”:各路海盗勾心斗角,男女恋人为达目的也会出卖对方,主人公杰克·斯派洛与其说是不断投入新冒险的海盗王,不如说是在商海沉浮、与各种狠角色周旋的资产阶级英雄。然而《加勒比海盗》比《少年派》《狼图腾》高尚的是,虽然杰克船长狡猾诡谲,胸膛里仍是侠肝义胆和赤子之心,惟一有肌肤之亲的女人不过是海洋女神的化身,他的屡屡被人出卖恰恰是在瓦解“丛林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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