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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世旭:文化的悖论

http://www.chinawriter.com.cn 2014年08月25日08:46 来源:中国作家网 陈世旭

  上小学的时候,有个同学老是因为不爱惜公物受到老师的批评,他痛下决心,牢记教训,把“一定要爱惜公物”几个字用刀子刻在了他面前的课桌上,结果受了比批评厉害得多的处分。老师又好气又好笑,顺便讲了一个故事:古代有个书呆子,写字老是弄得浑身是墨,脏兮兮的,也就老是挨父母的骂。他于是拿墨笔在丝绸长衫胸前从上到下通体写上“小心墨迹”。

  这笑话和同学的故事我记了一辈子,后来意识到,老师在无意中其实揭示了一种悖论。

  类似的悖论后来看到了许多。

  我所居的城市附近没有叫得响的名山大川,为了“打造旅游名胜”,有一位自认为学富五车、才高八斗、被一帮地方文人簇拥的当地文化耆宿,奋发而起,向地方政府提出:山水平常,可以打文化牌,以文化之,以文化取胜。地方政府接受他的高见,听任他把一处稍有些看头的山峦峡谷到处刻满了他撰写并手书的篆、隶、楷、魏碑、行草各种字体的大字小字,从单个的“福”、“禄”、“寿”到“洞天福地”一类陈词滥调,到俗不可耐的五绝七绝、五律七律、一泻数千言的骈文长赋,喧嚣嘈杂,让登山的人除非闭紧双眼,或者仰面朝天,否则随时随处都只能首先撞上那位耆宿的拙劣手笔。地方政府花了不知多少银子,结果把一处原本想“打造”出的风景“打造”成了一本摊开的让人不堪卒读的习字帖。那位耆宿没有因此成为他原以为借此可以成为的文豪和书法家,那座原本或差强人意、闲时不妨一游的山景却因他的“文而化之”而满目疮痍,废在了那里。

  这样的例子,近年时有所见。某处新近开发的旅游点,山势奇雄,壁立千仞,悬崖万丈,山行之初令人叹为观止,不意深入核心景区,忽然见到根据传说无限放大兴建的“人文景观”,那些漫山遍野胡乱堆砌的不伦不类的现代仿古建筑,体量庞大,做工粗糙,色彩恶俗,钢筋水泥龇牙咧嘴,面目狰狞,大好河山被“文化”得像一张被疯子抓破的脸,令人瞠目结舌,痛心疾首。投资开发的当地企业家却恰恰强调他们的理念就是突出文化品位,凡与文化有关的诸如立意、规划、设计、建筑、绘画、雕塑……种种,都不惜高价特地请了国内顶级的文化名人和“文化保护专家”亲任指导。真是莫大的讽刺。“文化”在这里,不光是有关各方抬高身价和牟利的手段,完全成了犯罪的工具。

  所谓“物华天宝,人杰地灵”,以人文点染山川,与自然达成最大的默契,当然可以给山川增色。类似成功的典范所在多有,笔者在福建武夷山、深圳东部华侨城、四川九寨沟、山西临汾都看到这样的典范之作。而前述如此粗俗低劣的开发兴建,只能是对自然的毁伤。

  《孝经·开宗明义章》有一段孔子的话:“……夫孝,德之本也……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借用过来,愚见以为,山川草木即如“身体发肤”,天地即如“父母”,山川草木,受之天地,同样应该是“不敢毁伤”。照儒家的逻辑,这样的“毁伤”是根本的缺德——因为孝是德之本,不敢毁伤是孝之始,而以“文化”名义的“毁伤”,那就不止是缺德,而是无耻了。

  这让我从此对那些在媒体上侃侃高谈“文化”和“文化保护”的“专家名人”总是充满了莫名的疑虑——他们拿“文化”去赚高额的顾问费、指导费倒在其次,就不知哪处原本好端端的青山绿水又要横遭“文化”的蹂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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