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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请以文学 书写“中国梦”

http://www.chinawriter.com.cn 2014年05月09日09:26 来源:山东商报

  商报消息(记者张晓媛)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文化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中国文联、中国作协《关于开展以“中国梦”为主题的文艺创作活动的通知》精神,省委宣传部、省作家协会确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中国梦”主题文学征文活动。活动分两阶段,优秀征文将在本报等承办媒体刊发。

  本次征文体裁为小说、诗歌、散文、纪实文学。作品要求为原创作品,风格与题材不限。一要注重思想性。刻画最美人物、颂扬道德模范,讴歌人间真情、传递社会正能量。二要注重艺术性。鼓励艺术表现和风格的多样性。多讲述发生在身边的凡人小事,构思巧妙、以小见大,人物塑造有血有肉、富有感染力。

  征文活动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从2014年5月开始到7月份结束,主要征集中短篇小说、诗歌、散文、纪实文学等作品。第二阶段到2015年10月之前结束,主要征集长篇小说。

  征文活动采取个人投稿和集体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第一阶段,通过媒体进行广泛征稿,择优发表,同时,各市、各单位在广泛征集的基础上,通过专家评选、群众推介、网络投票等方式,在2014年7月底前完成第一阶段作品的推荐工作。

  从征文开始就陆续在承办媒体上开设专栏,陆续刊发征文作品。国庆节前后,将在省内主要媒体对首批征文评选出的优秀文学作品进行推介和展示,并结集出版。2015年底,将组织开展长篇小说的征文评选和展示工作。适时举办“中国梦”主题文学征文颁奖活动。

  本次征文活动将按不同体裁分设奖项。其中征文活动的第一阶段设中篇小说、短篇小说、诗歌、散文、纪实文学5个奖项,分别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8名。第二阶段长篇小说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8名。获奖作品将颁发证书和奖金。获奖作品将被推荐参加由中共中央宣传部、文化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中国文联、中国作协联合组织的以“中国梦”为主题的文艺创作活动。

  征文活动由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山东省作家协会主办,山东文学、时代文学、大众日报副刊、山东商报等媒体承办。

  小贴士

  投稿和推荐征文报送山东省“中国梦”主题文学征文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地址:济南市舜玉路40号 邮编:250002联系人:毕京贞

  联系电话:0531-82867211,15098767257

  电子邮箱:zhong-guomeng7211@126.com

  征文通知刊登在山东 作 家 网 上(http://www.sdzj.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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