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作家网>> 新闻 >> 作协新闻 >> 正文

王兴东:鲁迅文学奖应增加电影文学剧本体裁的评选

http://www.chinawriter.com.cn 2014年03月14日10:44 来源: 新华文化

王兴东接受新华文化记者采访

  新华文化北京3月13日电(杨闯)近日,全国政协第十二届二次会议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电影家协会副主席、中国电影文学会会长王兴东与同为政协委员的中国作家协会影视文学委员会副主任、《中国作家》杂志社主编艾克拜尔·米吉提联合提交了关于“中国作协鲁迅文学奖应增加电影文学剧本体裁的评选”的提案。

  王兴东表示,电影文学剧本是 以文学创作手段完成的文学作品,除用于电影的拍摄外,仍具有发表出版、阅读交流等其他文学作品共有的社会功用。电影原创文学剧本,文字在4万字以内,相当 于中篇小说,其创作活动较一般的文学作品更加复杂,需要电影手段、戏剧结构和诗情画意的视觉文学描写,具有较高的文学价值。

  “鲁迅文学奖是中国最高荣誉的文学大奖,目前评奖的范围包括中篇小说、短篇小说、报告文学、诗歌、散文、杂文、文学评论和翻译过来的外国文学作品,缺少电影文学剧本这一体裁,这对中国从事电影剧本创作的剧作家来说是一个缺憾。中国作协设立影视文学委员会,但是没有将电影文学剧本纳入鲁迅文学奖的评选,这对激励、推动中国电影文学事业的发展来说是缺位的。”王兴东说。

  王兴东认为,电影文学剧本是作家从事文学创作的一种体裁,不应被排除在中国文学最高评奖之外。他指出,自1925年洪深先生发表第一部电影 剧本《申屠氏》开始,电影剧本就作为文学作品在中国文学史中留下了特殊的一页,奠定了视觉文学在文学体裁中的地位。电影剧本已不再是一个技术性的附属品, 已成为一种值得由诗人来写作的文学形式,甚至还是一种可以刊印成书供人阅读的文学作品。

  他认为,剧本创作是文学活动,然而在传统观念中,仅把小说,散文,诗歌、报告文学当作‘正宗文学作品’,忽视和排除了为舞台和电影创作的‘剧本’所应有的文学地位和文学价值,不利于整体文学事业的发展。

  “鲁迅小说多被改编成电影剧本,将电影剧本纳入鲁迅文学奖是符合文学传统的,是具有充分理由和现实意义的。”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王兴东建议,电影文学剧本评奖应纳入鲁迅文学评奖体裁中,这对提高剧作家的文学地位,奖励和激励电影文学创作,推动建设中国电影强国意义重大。

网友评论

留言板 电话:010-65389115 关闭

专 题

网上学术论坛

网上期刊社

博 客

网络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