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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马背上的法庭》看电影的民族性与世界性

http://www.chinawriter.com.cn 2015年08月24日16:36 来源:中国民族报 牛颂

  所谓“民族的”是什么?是要有地方民族印记的,而不是皮毛的、表征的;是要有民族文化精华的,而不是“原生态”的、不经过美学加工的;是要有“文化引领的”,又是好看的、大众的;还必须包含世界性的认同,不能不触及全人类共同的课题。如此,“民族的即世界的”就说得通了。

  在快餐式电影大行其道的时代,受到时间钟爱的电影与速朽的作品相比更显其价值。比如,拍摄于10年前的《马背上的法庭》,今天仍有学者在关注它。法国学者方文莎(vanessa Frangviile)即是其中一位。

  方文莎是新西兰维多利亚大学的老师,她是电影学博士,兼修汉学,将中国少数民族电影作为研究课题。她认为,中国少数民族电影个性强,很适合作为分析样本。

  有一回,方文莎来北京,约我面谈。她会说中文,娇小干练,全然不同于我印象中的欧洲人。我向她介绍了当下中国少数民族电影的情况,她则特别提到一部老片子《马背上的法庭》。于是,我向她介绍导演刘杰如何关注和开掘现实题材,还说到他的力作《碧罗雪山》和新作《青春派》;说到主演李保田如何“宝刀不老”,说到片中的纳西族、彝族、摩梭人……但这些都不是她的关注点,她想让我讲述的是那个“长在马腿上的法庭”。

  《马背上的法庭》这部中国电影,使她看到了她头脑中太过强化了的、被歪曲了的“专制国家”的另一面。我并未感到意外,毕竟西方人与东方人看待同一部影片会有很不同的眼光。现在,中国观众喜欢的中国影片,西方人认为是模仿好莱坞的;而中国观众不爱看、看不懂的中国影片,西方人却认为是“很中国”、“很电影”的,他们尤其喜欢少数民族电影特有的人类学价值和社会学意义。

  是的,《马背上的法庭》“很中国”。过去的中国,并不是没有法治,而是有着“另类法治”;不是没有法典,它既写在纸上,也存活在民间。《马背上的法庭》所反映的边疆民族地区,历史上就存在着少数民族习惯法,直到今天,也还有着不同于现代城市的法治生态。

  电影中,法官老冯和一匹驮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的老马,缓缓走在山路上。这里的法庭,是白云深处的巡回法庭、假日法庭;这里没有什么惊天大案,更多的是些家长里短、鸡毛蒜皮的小案,法官就在田间地头,穿梭于村村寨寨;这里的法庭也没有太多条条框框,少有坐堂问案的定规,连电话通知的便条也没有,但他们努力地调解、审判、执行、宣传。

  在这里,办案不是简单的“就法论法”,而是承认感情的存在。法官要深谙社情民意,既会讲“法言法语”,也会讲当地的土语土话;既要从法律专业角度看问题,还得站在平民百姓的角度去判断;既要看到眼前的当事人,还要了解当事人背后无数民众的想法;既要看到人证、物据,还要懂得法律背后的民生疾苦、少数民族特有的文化传统……

  在方文莎看来,《马背上的法庭》对于深入了解中国社会和法治生态有很高的价值。西方没有电影中老冯这样的法官,他完全打破了司法的神秘、严肃和冷漠,给人一种温暖的力量。

  我还进一步地认为:就中国边疆民族地区而言,习惯法是最有生命力的,它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民族意识。电影《马背上的法庭》中那位慈父般的法官,那些有趣的诉讼,那些神圣的“活的法律”,都已经生动地告诉我们,一种手握良法的权力,是如何在边疆民族地区实现善治的。

  《马背上的法庭》也“很电影”,具有新现实主义的人文关照。影片讲述的是多民族人群在一起的生活,表现的是特定的地方色彩。

  “越是民族的就越是世界的”这句话,很多人说是鲁迅讲的,它曾在很长的时间里对民族题材电影创作产生过误导。其实,鲁迅是这样说的:“有地方色彩的,倒容易成为世界的,即为别国所注意。”

  说到这里,确需厘清某些观点。如,所谓“民族的”是什么?是要有地方民族印记的,而不是皮毛的、表征的;是要有民族文化精华的,而不是“原生态”的、不经过美学加工的;是要有“文化引领的”,又是好看的、大众的;还必须包含世界性的认同,不能不触及全人类共同的课题。如此,“民族的即世界的”就说得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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