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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作家协会第六届主席团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006年11月7日通过)

http://www.chinawriter.com.cn 2006年11月08日23:32 来源:作 讯

  中国作家协会第六届主席团第十一次会议,于2006年11月7日在北京举行。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中国作家协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筹备工作报告(审议稿)》、《中国作家协会第六届全国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稿)》及说明、《中国作家协会章程(修改草案)》及说明、《中国作家协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议程(草案)》、《中国作家协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主席团组成原则及建议名单(草案)》、《中国作家协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秘书长、副秘书长建议名单(草案)》和《中国作家协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建议名单(草案)》。同意将上述文件提交中国作家协会第六届全国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审议。

  根据《中国作家协会章程》第二十五条关于全国委员会团体会员委员变更的有关规定,鉴于江苏作协王臻中、山东作协卢得志、贵州作协苑坪玉、中国石化作协张玉玺同志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中国作协第六届全国委员会团体委员,同意由江苏作协杨承志、山东作协李敏、贵州作协井绪东、中国石化作协李忠华同志担任中国作家协会第六届全国委员会团体委员。

  会议认为,在党中央的高度重视和中央有关部门的直接指导下,经过大会筹备组的积极工作和各团体会员的共同努力,中国作家协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各项筹备工作已基本就绪。会议号召,广大作家和文学工作者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的重要指示精神,同心同德,团结和谐,努力把中国作协七代会开成一个民主、团结、鼓劲、繁荣的大会,一个振奋精神、开拓创新的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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