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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与文学的关系

http://www.chinawriter.com.cn 2015年12月02日09:32 来源:中国作家网 刘 汀

  在当代中国,文学和影视曾有过一个短暂的蜜月期。细数第五代导演的代表作品,几乎全都是从文学作品改编而来,陈凯歌的《黄土地》取材于柯蓝的散文《深谷回声》,《霸王别姬》改自李碧华的同名小说,《孩子王》改自阿城的同名小说;张艺谋的《大红灯笼高高挂》《红高粱》《活着》《菊豆》也分别改编自当代的小说。这些影片能获得成功,同小说深刻丰厚的内涵有着重要关系。

  这种状况在上世纪90年代后期发生了改变,随着市场化的深入,商业片逐渐成为电影市场的主导,人们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开始发生变化。近几年,图书和影视的互动性加强,二者都是协同作战,形成了很好的资源整合。同时,作家开始不同程度地参与到影视产业中来,不仅仅是做编剧,还做制片人甚至导演。文学写作也开始影视化,许多作品从创作之初就预定要做影视改编,文学只是影视的一个过渡期。

  说起同影视走得近而且走得好的作家,刘震云、严歌苓两位颇具代表性。刘震云的《手机》最初成形时就是影视剧本,后来又改为小说出版。刘震云对影视的参与已不仅仅是转让出版权或做编剧,甚至多次在电影里客串演出,在《我叫刘跃进》中更是身兼编剧和执行制片人两职。严歌苓则属于另一类型,她不参与影视的运作,主要是出卖版权或做编剧。《少女小渔》《天浴》《小姨多鹤》《一个女人的史诗》《陆犯焉识》等改编为影视剧后,都获得了不错的口碑和收益。严歌苓的小说都极适合改编成影视剧,她注重塑造人物形象,细节描写尤其到位,这两点正是影视创作中极为重要的因素。

  影视对文学的冲击同样表现在影视同期书上,在这里,影视与图书(文学)找到了彼此的商业结合点,形成了一个既能单兵作战,又能联合出击的合作模式。这种商业操作具有联动性,文学作品和影视作品常常互为宣传,一般电视剧、电影上线,同时就会有相关的图书出版,或者把改编之前的原著重新包装上市。这暗藏着一个“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悖论:究竟是因为书写得好才拍成影视剧,还是因为影视剧热播书才卖得出去?这个本来难以说清和解决的问题,一旦进入商业的轨道就变得简单了,因为经营者的目的只是利益的最大化。因此,图书和影视逐渐形成了捆绑销售式的模式,不是卖鸡也不是卖蛋,而是鸡和蛋一起卖。如果鸡比较有名,那就用鸡来带动蛋;如果蛋比较有影响,那就用蛋来带动鸡。影视和图书互相利用各自的“注意力资源”,互为宣传,达成1+1大于2的效果,以求最大限度地赢得市场。

  郭敬明和韩寒携各自的巨大影响力,分别导演了票房惊人的《小时代》和《后会无期》,开启了作家转行当导演的时代。这种“合法合情合理”的商业运作无形中形成了对文学生态的改变,在这种逻辑下,作家和出版社会形成一种思维:一部作品的核心价值并不是图书,而是影视。这也就导致人们在判断文学作品时,标准会极大地向产业链的后端倾斜,忽视更为重要的文学要素。

  影视似乎在悄悄地“革着文学的命”,文学在影视的冲击下生存境遇越来越窘迫,这是无可争论的事实。但是,在世界上最后一部文学作品灭绝之前,文学会始终保持它的尊严。不论影视如何发达,总有一些文学作品无法改编成影视剧,即使勉强改编了,也难以取代原作在人类精神世界中所占有的位置。这类作品可“读”但绝不可“观”,比如《堂吉诃德》《百年孤独》《罪与罚》,无论你用什么形式去拍摄,都不足以真正完全地表达它们。因为伟大的作品是永远在生长的,而影视图像一旦形成,它的生命就凝固了。影视大潮固然不可逆转,文学之火焰依然灼灼燃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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