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何以不死:试论胡适国语文学观的含混性

http://www.chinawriter.com.cn 2016年04月22日07:22 陈志华
胡适手迹胡适手迹

  文言与白话的“死活”问题一直是胡适新文学建设的核心命题,直到1928年他仍在《跋〈白屋文话〉》中抱怨,“今日鬼话文的余孽并不曾扫尽,依然在那里滋蔓着,而且声势浩大,猖獗非常”。至少在胡适看来,古汉语并未像拉丁文那样成为僵死的语言文字,从而成为故纸堆中的遗迹。让人不解的是,胡适也没认真执行自己的“判决”:编订新学制课程标准时,依然把“增加使用古书的能力”“继续练习用文言作文”设为高中学习的主要目标,白话文只占所列阅读书目的五分之一,且只要求略读。同时,诸子文粹及姚鼐、曾国藩、林纾的古文却被列入精读范围。(1923年《高级中学公共必修的国语课程纲要》)此时新文学力量薄弱当然是一个原因,但这无法解释,为何国语运动借行政力量在全社会展开后,国语文学却与文言文学有了和解倾向。古文并未退出历史舞台,作为新文学基础的国语文学(白话文学)本身也有许多模糊之处,这些矛盾重重的阴影,成了它合法身份确立、内部质素协调和整体发展的主要障碍。

  《文学改良刍议》是“文学革命”的发轫之作,其逻辑起点是对“文言文学死亡”的判断。胡适的思考集中在文言形式对文学内容的作用方面,文言文学往往和白话文学对举使用,“今日之文言乃是一种半死的文字,因不能使人听得懂之故”,而历史上活跃在人们交际中的白话“活文学”一直被古诗文压制着。文学的实用性适用性被当成判断其“死活”的重要标准,文言不再被最广大的社会群体使用,因而成了“半死”的文字。但这一推理存在明显错误:文言与白话大体相当于书面语言和口头语言,对应于文学就变成“美术文”和“应用文”的区别,美术文对表达深刻性的要求使它自然地与日常交往隔离,至少它不直接反映日常经验。阅读必须借助深层的心理活动,而说话更倾向直接反应,文言和白话的优劣之分实际转换为视觉和声音两种信息传播方式的区分。胡适早期文章中讨论文学语言问题时主要针对诗歌,很大程度是因为诗歌易于诵读,散文在这方面相对要差,因而更容易被认定是“僵死的”文学。

  能把复杂问题简单化,这是胡适的高明之处,但也给他的文学理论造成重大缺陷。“八不主义”把论述重点放在古典诗词,试图用“以诗纳文”的思路寻求旧文学所有问题“根本解决之根本解决”。选择诗歌做文学革命的目标,好处是晦涩难懂或浅易明白可以理解成两种诗歌风格,以文风做旗帜当然比根本改变旧文学的庞大体系容易。用典问题占用很大篇幅却少说服力,原因是用典和俗语的使用被放在一起讨论,烦琐的修辞讨论将深层文学语言问题掩盖了。旧文学“文以载道”的传统并不会因使用白话而产生多少改观,这是五四文学革命很快由白话文运动转向思想革命的一个主要原因。而胡适天真地认为,白话词汇和句法可以构成一个与文言对峙的新语言系统,中国新文学可以将此当成建设目标和理想状态。但是,中国传统文学的情况非常复杂,一个表现就是对语法要求低,古文如此,诗歌更是如此。胡适大概不愿承认这一点,而将最需解释的 “需讲求文法”一笔带过。对旧文学的分析如若拆解为散文与诗歌两种文体的优劣比较,文学革命势必会被引向机械唯物论和简单进化论,从而陷入古文白话“生死难分”的循环论争中。

  对文言文学“半死”或“全死”的性质判断,根源于关注语言形式还是关注文学本体的这一对根本矛盾。“半死”实际是区分古文和古诗词之后的折中之论。古诗词最接近口语,因而更多带有革命性的活跃的白话因子。胡适日记多次讨论以古诗词不拘格律的方言土音实现文学革命,至于非韵文,则只有演说、讲学、笔记等实用文体在其白话改革的考虑范围内。史著散文篇幅长依赖于书面阅读,对白话的吸纳程度较低,当然和口语距离更远。在胡适的概念里,“文字”和“文学”是可以互换甚至同一的,“文言的文字可读而听不懂,白话的文字既可读又听得懂”,死文字“决不能成为吾国之国语也,决不能产生第一流的文学”,这就混淆了语言文字与其所承载内容的关系。他曾批评晚清白话倡导者注意普及白话却忽略了白话文学,只有五四时期才认真攻击已成为“死文学”的古文。但从实际情况看,“白话文学为中国文学之正宗” 似乎离五四文学革命的总目标越来越远。胡适编写《国语文学史》,编到宋代之后只好付之阙如,一个重要原因是“国语文学”或“白话文学”的概念混乱,二者理不清楚,白话文学史就容易变成宽泛的中国文学史。国语是就民族共同语而言,白话通常指称口头语言,将它们视作判断传统文学 “死活”的坐标与参照物是相当冒险的。

  作为口头话语形式,白话首先被确定为对抗文言的“革命”因素。中国的文言文学在几千年的发展中已形成牢不可破的稳定结构,由于不以表音为主,它的书写体系已严重脱离口头语言,即所谓“言文分离”。胡适借以打破文言稳定结构的“白话”是在复合意义上使用的:除“俗字俗语”之外,它还被赋予针对古文而产生的属性,即明白如话而非晦涩难懂的,天然朴素而非堆砌涂饰的。在胡适看来,恰如意大利、德国等国文学是由书写本国语言而脱离拉丁文的古老体系,中国也应该以书写白话来推翻古文传统。但中国与欧洲各国不同,它的最终走向是文化统一而非分化,汉语文学的强大传统可以消解白话的离心力,使得书面语言吸收容纳日常话语而独立发展。文字的统一已经随汉民族文化的融合完成,近代以来,国语又承担起统一日常交际语言的使命,“国语是最优胜的一种方言”,“这种方言在各方言中通行最广,产生的文学最多”。国语运动能在五四时期取得标志性成功,正在于它体现了思想文化发展对语言统一的要求。在一定意义上,白话也是方言,方言总是朝着保持独立的多样化方向发展,它与国语的寻求统一有着本质差别。“国语文学”代替“白话文学”之后,前者的统一而非分裂特性使它能够容纳文言,从而使新文学可以吸收外来的和传统的语言要素创造新的典范。

  随着白话文运动的深入,胡适的文学概念也在不断变化。以1920年前后全国推行国语为界,他对文学属性的关注逐渐由审美性转向应用性。留美期间专注于诗词研究使他排斥文学的实际效用,无所为的文学“非真无为也,其所为,文也,美感也”,而官样文章、律令契约等应用文则“不足言文也”。文学功能被限定在三个方面:一是传达思想(明白),二是表现感情(有力),三是具有审美性。审美性实际是前二者的集合,与超功利的纯粹审美有所不同。他的白话文学观念建立在这个基础之上。白话文学的“我手写我口”仍要归结到写某些人的所思所想,胡适后来承认写让老百姓看得懂的作品非常困难,“代人立言”使白话的表现力大打折扣。他的文学创作大多面向知识阶层,当然也难逃“自己吃肉,扔块骨头给百姓”的讥讽。白话无力承担应用和审美的双重重任,不得不以它的表象来描述一种理想文学样式时,内涵更广同时更为含混的“国语”就显得十分必要。“国语”代替“白话”,被染上贬义色彩的古文见容于中性的“国文”中,对文学的种种限制自然就解除了。

  在《国语文学史》里,胡适将“古文的死亡”确定在战国秦汉之际,证据是公孙弘拟定政府公告时,“不但小百姓看不懂那‘文章尔雅’的诏书律令,就是那班小官也不懂,这可见古文在那个时候已成了一种死文字了”。不难看出,这里的“古文”不是单指古代散文,而是对以文言为载体的书面语言的总称。追溯中国文学的言文分离当然不能止于秦汉时期,文字产生之时言文分离就已无可避免。但要为国语文学革命寻找根据就必须重写文学史,古文不死就仍然是法定“国语”,所谓不破不立,新的国语文学也就无法取得合法地位。因此,黎锦熙认为胡适是“托古改制”,古文不但“未死”,也并不曾“活”过,“秦以前的语文不能合一与竹帛上不能有纯粹的活文学也是无可疑的”。正如林毓生所说,“胡适不去区分应该和实际,倒成了他以后‘解决’思想信念同文化民族主义冲突的办法”(林毓生《中国意识的危机》,贵州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151页),文学问题的解决与此相仿,所谓“老老实实攻击古文的权威,认他作‘死文学’”更像是一种修辞,其含混性成了胡适沟通新文学与传统文学的重要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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