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高官的司法进步

http://www.chinawriter.com.cn 2016年04月05日14:47 郭芳 王红茹等

  落马高官在哪里受审,如何审判,判决结果将是什么?这些自然是公众关注的热点;但与此同时,人们还会注意到审判过程中的一些新变化:异地审判贪腐高官已成惯例,对贪腐高官诉讼权利的保障越来越充分,审判程序更加公正、公开等等。这些变化,表明了我们党和国家“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

  检察院的指控并非不可撼动

  律师高子程因为给那些轰动一时的落马高官辩护而为公众所关注。他辩护过的落马高官有:交通部原副部长郑光迪、中国建设银行原董事长张恩照、中石化原董事长陈同海、最高法原副院长黄松有等,而最高级别的则当属中央政治局原委员陈良宇。

  高子程坚持的接案准则是一定要有辩护的空间和把握,而事后的结果也往往证明,在他的努力之下,检察院的指控也并非不可撼动。“高官案的实体审判与普通刑事案并无实质差异,只要辩护人提出的证据和理由具有说服力,同样能被重视和采纳。只是在程序上,因高官们的身份特殊,会见、保密等要求确实要注意一些。”高子程说。

  在陈良宇一案中,高子程与陈良宇打了一个“配合战”:高子程负责将无罪和罪轻的理由辩得充分和彻底,而陈则要保留一个好态度。

  在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就陈良宇弟弟倒卖土地的问题上,陈良宇该不该承担刑事责任展开激烈辩论。高子程说:“我和公诉方争论得非常激烈,那都已经是第三轮辩论了,无罪的理由已经阐述得非常清楚,大家也都听得很明白了,快要结束的时候,陈良宇突然打断说,‘你们不要争了,在这个问题上我是有责任的。’”结果法官肯定了“陈良宇在整个庭审过程中,认罪态度很好,回答问题实事求是”,天津市二中院的一审判决因此撤销了玩忽职守罪,仅认定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两项罪名,判处陈良宇有期徒刑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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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自《中国经济周刊》2014年第40期 郭芳 王红茹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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