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少奇冤案中的孟用潜

http://www.chinawriter.com.cn 2016年01月28日15:32 王民伟

  孟用潜(1905-1985),直隶深州(今河北省深州市人)。原名孟坚,又名孟谦,化名曹长清。1925年毕业于燕京大学经济系。大革命时期投身于革命斗争,1927年任国民革命军第十一军政治部科长,同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28年6月,作为代表赴苏联莫斯科出席了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1933年,在他担任河北省委代理书记时,受到错误路线的排挤迫害,于1934年被开除党籍。直到1945年经过李克农向党中央请示后,才得以恢复党的组织关系。建国后,在外交部工作。

  灭顶之灾

  “文革”中的刘少奇一案,是这场运动中牵涉面最广、受害人职务最高、后果最为严重的案件,也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最大的冤案。

  1929年刘少奇与孟用潜在奉天(沈阳)纱厂从事工人运动时意外被捕,关押数日后被释放。这件事让“无产阶级司令部”如获至宝:只要孟用潜能够指认刘少奇是叛徒,那么就可以顺理成章地使刘少奇一案成为“铁案”。于是,以江青、康生为后台策划,谢富治为前台指挥,1967年12月12日将孟用潜送到公安部监狱中“拘留审查”。

  专案组用了整整50天的时间,耗费巨大人力和巨额资金,彻查了1929年前后的245万卷档案和报刊资料,并将中共满洲省委工作人员名单,以及奉天纱厂职工的花名册印发东北各省市进行宣读。从市到县直至街道、农村逐一查找名单上的人。然而,他们一无所获,没有查到刘少奇“叛变”的任何证据。

  ……

  (摘自《名人传记》2014年第7期王民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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