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民文艺的思考

http://www.chinawriter.com.cn 2015年04月27日09:10 谢卓婷

  人民文艺或人民美学在中国近现代历史进程中是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的。但是,与此同时,我们也不难看到,正是这种过于鲜明的政治与意识形态色彩,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人民的文艺”或者“文艺为人民服务”这样的提法已经渐渐淡出了人们的视野。尤其是进入21世纪以来,媒介革命、消费文化的兴起,以及席卷一切的“全球化”进程,共同催生了一个狂欢化的大众时代的来临。于是,“大众”而不是“群众”,“市场”而不是“战场”,“文化”而不是“政治”成为了我们这个时代的主题,那种诉诸集体政治意象的“人民”在更多的时候已经被当作一种“宏大叙事”而遭到消解与规避。

  就中国的文艺传统而言,以文学为例,中国文学之“大传统”无非是两种,即“庙堂文学”与“文人文学”。尽管至少在文人传统中,不乏“穷年忧黎元,叹息肠内热”或者“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的悲悯情怀,但此处的“黎元”或老百姓只是一种体现文人知识分子之“优位”的对象,即是文人替人民发声。从梁启超的“新民文学”到五四时期的“平民文学”,尤其是在“白话文运动”催生之下的以周作人和刘半农等人为首的“北大歌谣运动”,践行一种“真诗在民间”的审美立场,不过,这些自“下”而上的运动最终难免打上民粹主义的烙印,而且,究其实质而言,仍然未能摆脱一种文人的趣味式的对民间世界自“上”而下的审视与把玩。及至20世纪30年代“左联”的“文艺大众化”和“无产阶级革命文学”,真正的“人民”文艺路线才现出端倪。在此,“大众”不再仅仅只是文艺表现的审美对象,更是革命与历史崇高叙事的主体。而真正赋予大众文化以充分的主体性,并形塑了一种富于中国民族特色的人民美学的现代形态的是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

  在绝对差异化的布朗式自由运动的文化狂欢,以及天下大同式或同仇敌忾式的审美共同体的集体幻象与文化怀乡症之外,真正的“人民”的文艺或者“人民”的美学扎根现实,不以审美、自由和资本的幻象抹除现实冲突的“真实”内核,从而与现实保持一种批判性距离;但另一方面,它更不脱离由新媒体、新技术、新的生活方式所带来的民众新的“情感结构”和时代新的审美“习性”,从而努力在对真实的敏感表征里捕捉最能得时代之先的,甚至是“尚未”的新世界的讯息。如此,“人民”的文艺或“人民”的美学,才算尽了它“改变世界”的“审美革命”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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