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年参加开笔会,因为超载,中巴车在一个道口被交管站卡住了,不但罚款,还非要赶下几个人来,怎么讲情也不行。一位京城来的大作家便对笔会组织者说:“给他们亮脾子。”也就是亮出这位作家的名字。果然极灵,竟放行了。我真是极羡慕:在中国,名气有时也是可以超乎法律的。
有牌子可亮真好。
过了些年,省里有位认识我的老兄出差,在省内的一家机场没有买到机票,竟冒充了我的名字,但无济于事。回来后他当众讪笑我说:我以为人家知道你,其实没人知道你。似乎我曾经委托过他冒充我似的。那讪笑里含着的尖酸自不足讨论,倒是我自己放了心,从此不必或者说可能少受些被别人冒充的损害了。因为我又晓得“牌子”固是一种脸面,有时候也会惹祸的。
一位朋友对我诉苦,这些年,自己好像也混出个人模狗样的来了,一个原本一文不值的名字常被人拿了去用,冒出了许多八竿子打不着边的同学、同事、老师、学生乃至至爱亲朋,当了许多谁也没有来“顾”过他的“顾问”。早年工作的县城里,几个从来极少交往的人合股办公司,招呼不打一个就宣布他是他们的“股东”之一,自然是空头股东。那几个人在县城里却是有对立面的,对立面的许多人也就认定他进了省城也学成了贪官污吏,到处有灰色收入。幸好那公司并没有办起来,不然怕是要被有关部门请去“喝茶”的。
近年来,许多名人的文章少见了,然而他们的名字即牌子亮的频率却很高:顾问、编委、评委、名誉董事乃至商店字号之类,好不热闹。我常怀疑这其中究竟有几个是他们本人欣然受命的。对果真不辞使命的朋友,我也真想劝他们一句:没有牌子可亮真好。
不是名人的人到底还是应该怀了自尊与自信而自立于社会,并不必那么低三下四地去寻求所谓名人即牌子的庇佑,追求所谓的“名人效应”;而名人也该多一些对自己的“牌子”的自重自爱,完全不必为了几文酬金弄得自己尴尬。
以我的愚见,在人生这出戏中,倘可以选择角色,还是跑跑龙套的好,未必非要去演老是被追光笼罩着亮相的一号人物。毕竟前者轻松,后者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