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文学三说

http://www.chinawriter.com.cn 2014年07月22日15:41 九戈龙

  编者按:习近平同志强调,网络的发展深刻改变着舆论格局、拓展着宣传思想阵地。网络文学亦是如此,由最初的安妮宝贝等人所代表的文青时代,到后来的资本进入,例如盛大文学、起点中文网等,以及之后类型化文学的出现,都会影响到主流文学的走向,我们需要关注和研究。本期刊发了网络作家九戈龙的“网络文学三说”,对网络文学的市场演变、特征与困扰和传播等进行了评析,虽然有些偏颇或片面,但作为一家之言,相信会给我们一些启示。

  网络文学三说

  ◇ 九戈龙

  一说网络文学的市场演变

  从网络文学诞生那天起,起源、渊源、定义等等就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包容性最强的说法是“网络文学,便是在网络上发表的文学”。

  一般来说,公认的网络文学起源的标志性事件,是痞子蔡发表网文《第一次的亲密接触》。1、他的语言、行文风格迥异于传统文学,具备了之后网络文学惯用的语言特征;2、发表于1998年,这个时间段具备上网条件的人很少,在网络上写文章的人更少;3、影响力巨大,瞬间传遍华人世界,催生了大陆第一代网文写手。4、不但在网络传播,更在杂志刊登、出版图书,最后拍成了电影,正是早期网文写手靠写作养家的全部渠道。

  对于网络文学影响巨大的传统作家,一则是上世纪90年代初涌现的以席绢、左晴雯等为代表的女性言情作家,网络文学当中女性文学占据半壁江山,能出现晋江、红袖等专门的女性文学网站、以及起点中文网女性频道等单列频道,并出现“小言”的名词,即发轫于此时。如席绢的处女作《交错时空的爱恋》出版于1993年,包含穿越、爱情等元素,即使20年后的今天,依然是常见的网文题材。二则是香港著名武侠作家黄易,他的作品数量众多,几乎引领了八成以上的网文题材的风潮。比如《寻秦记》开创了穿越到古代并参与重大历史事件这一题材的先河,成为网文最重要的一个分支;比如《星际浪子》之于星空幻想题材、凌渡宇系列之于都市异能题材、《大唐双龙传》之于高武化历史题材等等,而今天成为网文特有名词的“玄幻”,也是黄易先生第一个提出。

  谈到网络文学的开拓,有一个人无法绕过,他就是罗森。他创作的《风姿物语》是网络幻想小说的开山之作,无论是内容、结构、人物设计、情节走向还是世界设定,都对后来的网络幻想小说影响深远。

  如果从1998年算起,到今天,网络文学发展了16年,从全凭兴趣的写作到完全商业运作,从倒贴网费和时间、精力到出现年收入过千万的大神,网络文学尤其是商业化写作的网络文学逐渐出现了独有的特点和类型,以网文写手收入的主要构成作为标准,其发展经历了大致4个阶段。

  起点中文网启动收费阅读计划之前,是网络文学发展的第一阶段。在这一阶段,网文写手们大都是凭兴趣写作,想要获得收入只能等待作品发表或者出版。值得一提的是,台湾特殊的市场情况对网络幻想文学和言情文学的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与大陆出版市场不同,台湾拥有大量的租书店,出版社会专门针对租书店出版各种题材的小说,每月一集(或者更多),每集6万字,只要市场有需求便允许作者一集集写下去。他们从网络上发现大陆有众多优秀的作品,于是开始出版大陆网络文学。两岸的收入、消费差距使得在台湾普通的稿费标准,对于大陆作者来说便是不菲的收入。比如,笔者2003年起在台湾续集出版社出版第一部长篇小说《掌心的大陆》,稿费标准为千字50元,每集6万字计算,可以拿到3000元,而笔者当时的工资只有400元。当时,一些优秀作品更是能够拿到1万元以上1集的稿费,因此,那个时候网络上连载的小说经常会出现“小说出版了,应出版社要求停止更新”的情况。

  2003年,继读写网、明扬中文网等失败的尝试之后,起点中文网启动了付费阅读的制度,并以这种全新的赢利模式引起了资本的关注,2004年起点中文网被盛大收购,网络文学也进入了第二个阶段。作者的小说先上传一定章节供读者免费阅读,之后加密、收费,每阅读1千字,读者需要支付2分钱,由网站和作者分成。靠着2分钱的积累,起点一线作者的收入每月递增,不但可以养家糊口,而且很快有作者年收入突破百万,发家致富。这一模式成为行业标准,几乎所有的付费阅读网站都采用了类似的模式进行运营。在这个阶段,很多作者一方面自豪于自身的收入增加,另一方面依然希望可以将书籍出版,被传统价值所认同。同时,出版图书的收入依然是作者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当创作可以带来收入时,很多网络文学的痼疾也纷纷出现。比如,不追求文字质量的提高,盲目追求每日创作的总字数。阅读网络文学的读者比较宽容,平均年龄层也在逐年降低,他们当中的大部分人并不在意文字的瑕疵疏漏甚至谬误,只是希望作者更新的字数越多越好;而在订阅人数一定的情况下,作者更新字数越多总收入就越高,作者自然也会将更多的心思放在写多而不是写好上面。再比如,当一个题材出现了优秀的作品之后,就会出现大量跟风之作,从内容到情节一概模仿,抱着侥幸心理去写作,而不将希望寄托在求变、创新上。如此种种痼疾,至今依然存在,根深蒂固,难以消除。

  2009年,中国移动在浙江建立手机阅读基地,2010年5月正式推出业务,网络文学和炙手可热的移动互联网概念接轨,进入到第三阶段。在此之前,随着iphone重新定义手机,大屏手机流行、3G网络开通,已经有不少人用手机或者电子书等移动终端阅读小说,但是由于缺乏良好的阅读习惯和简便的付费渠道,大部分读者阅读的都是盗版书籍。当三大运营商都开展了手机阅读的业务之后,以其强大的资本力量、基数庞大的用户人群、无孔不入的推广手段,很快得到了用户的认可。对于很多作者来说,移动收入甚至超过了网站付费阅读的收入,成为最主要的收入来源。2013年底,中移动阅读基地负责人称,中国移动阅读基地已经拥有了40万种正版读物,会员超过5000万人。在该平台上收入超过100万的作者已经超过100人,最高收入达到了6000万。

  不仅作者受益,通过版权分成,各个网络文学网站也获得了宝贵的流水以及收入,改变了艰难运营的局面。有资料显示,盛大文学2011年的无线业务即移动阅读收入达1.74亿元,同比增长188.2%。2012年,时任盛大文学CEO的侯小强曾以潇湘书院举例说:“过去一天的收入是几万块钱,在中移动现在一天的收入达到几十万块钱。”可见移动互联网和手机阅读的力量。

  文学作品作为艺术种类当中基础的一类,其价值并不仅仅在于本身,还在于它可以成为影视、漫画、动画、游戏等等艺术种类改编的基础。当一本小说被改编成电影或者漫画,不但可以通过出售版权获利,还会因为电影等的推广反过来促进书籍的销量,《哈利·波特》系列就是最典型最突出的例证。能够将小说改编为电影、电视剧或者动画、漫画、游戏,一直是网文写手们梦寐以求的事情,作者和网络文学网站一直为此而努力。比如玄幻小说《兽血沸腾》就曾改编为网络游戏,但原作者静官从中受益有限,这一红利也没有得到推广。

  版权拓展的契机出现在2010年,唐家三少的著名小说《斗罗大陆》被改编成漫画,开始在《漫客》上连载,其后结集出版。在此之前,也曾经有《鬼吹灯》等优秀的小说改编为漫画、出售电影版权和游戏版权,但从未获得过令社会瞩目的成功。唐家三少精彩的原著、漫画家穆逢春国内一流的画技、《漫客》强大的推广力量结合,使得《斗罗大陆》漫画版红极一时,不但让小说版的销量持续暴增,更增加了漫画家改编网络文学的信心、引爆了媒体对于改编漫画的热情。与此同时,网络言情小说也结出了累累硕果,《步步惊心》《甄嬛传》等电视剧热播,万人空巷。以此为标志,从2012年起网络文学进入第四个阶段,也就是全版权拓展阶段。

  现在,有《漫客》《神漫》等成功的漫画杂志,有《乐漫》等将要进入的新军,将网络文学里的著名作家、著名作品横扫一空;而名家名作的游戏版权、影视版权等也成为追捧的对象。

  就像网络的发展越来越快一样,网络文学这个行业被资本力量和社会环境推动着,也日新月异,尤其是最近几年,发展和变化让行业内人士也应接不暇。毫无疑问,经过16年的努力,网络文学正在逐渐被人们接受和喜欢,网络写手也被主流价值认可,不再是羞于出口的职业。

  (未完待续)

网友评论

留言板 电话:010-65389115 关闭

专 题

网上学术论坛

网上期刊社

博 客

网络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