哨兵,鲁迅文学院第十五届高研班学员。曾参加第十八届青春诗会、第六届青创会。曾获《人民文学》新浪潮诗歌奖、《芳草》第二届汉语诗歌双年十佳、第四届《长江文艺》完美(中国)诗歌奖、《中国作家》郭沫若诗歌奖优秀奖等。出版诗集《江湖志》《清水堡》。
前段时日整理诗集,翻到《岛》等篇章时,竟然不忍卒读。我不知道别的诗人捡拾自己是否也会如此。这不是自恋,也不是浅薄的泛情和滥情,是来自语词背后巨大的黑洞,吸纳和攫住了我。这怪力不单单发自诗句和文字,也发乎与诗歌浑然一体的命运、生存、焦虑和离合悲辛。我只是疑惑,这些年来,我诗写的对象,为什么总是“李少雷、张小武和张圣元”们,我关切的群体,为什么总是失乡人、赌棍、鳏夫……仿佛我也是与他们勾肩搭背的某一个,早就弄丢了命运的桡桨,靠不上湖岸,也绕不出接天的浅滩,就那么被困在洪湖。
好吧,说湖。
在当下,就算再宅之人,而且,远趴在这个星球的背面,也只需轻点鼠标或指头,就可将洪湖摸得门儿清。这湖,是淡水湖,论浩大位居荆楚第一、中国第七……这只是地理学或动植物学里的知识,离诗,隔着十万八千里。事实是,这种地理意义上的浩大,占有写作资源的多寡,与写作者精神向度的高远,并不构成因果。比如,诗坛不乏出身外交领域的大师,得周游世界之便等同怀抱地球仪写作的诗人,如圣琼·佩斯、米沃什等。但也不乏终老于小村小城某地的诗歌巨匠,如弗罗斯特、狄金森、特朗斯特罗姆等。借唐人元稹在《思归乐》里的诗句:“我虽失乡去,我无失乡情”,就能厘清大师巨匠们的文学成就。此“乡”所指故土,能指语言、精神和灵魂的归宿。照此理解,《思归乐》比之千百年后风靡中国诗坛的理论,所谓“语言之花”、所谓“诗人的天职是返乡”,如有可能,已然作古的马拉美和海德格尔,理应在另一个世界中,膜拜中国诗人元稹为诗歌哲学的祖师爷了。
所以逮着《思归乐》不撒手,实因此诗与我脚踩之“乡”有勾连。为人为诗至今未有定位的元稹,戴罪被召回长安罚俸途中,夜宿驿站与宦官们争抢上厅,却惹来横祸,被宦官举马鞭打破脸面,鲜血四溅。后曲曲折折地禀奏皇帝老儿,又影影绰绰地陈表男人的屈辱、悲愤,却只换来“元稹轻树威,失宪臣体”的圣旨和更大的屈辱,被谪贬江陵。想想,在盛唐,在崇诗为尚的国度,一个齐名“元白”的大诗人,连不男不女之徒,也可如此不屑、如此欺凌……罢了,一个诗人,该担当多少命运的吊诡和波折,才可能抵达诗,向无定论,不说为妙。
接着说湖。
问题是,打我出生,这湖,就充满悖论。那首经典民谣,言之凿凿,其实子虚乌有,却被影视媒体过度渲染、传唱至遍布华人的每个角落。世人皆认为,这湖,就是天堂了。天堂者,幸福也,捕野鸭、摘莲蓬、打鱼米,就是。何其荒谬!想想,这湖,在荆楚某角,屈原以一己之力缔造的楚文化传统,已压得我辈写作者喘不过气来,而现实的“正确”语境,却也逼得人无路可逃。面对世界,面对“道”与“志”早已建起文学传统的殿堂,作为后学者的我,试图发出自己的声音,“载”和“言”,作为写诗人必备的语言工具和手艺,就显得尤为紧要。所以,在《天堂歌》《关于彭霸天》等诗歌里,我选择反讽、冒犯、质疑、去蔽……来还原一草一木的真实、一村一寨的真实、一水一人的真实。这需要我动用所有的生活和语言经验,在传统和现实间开凿某条通道。这种劳动在我的理解里,就是创造。诗歌的价值和诗性全都裹挟其中,类同《挖藕诗》中所写,让语词复活又成为这个世界的“葬词”,创造出新的言说方式。 我并不知道这条诗歌通道在哪里。但肯定与我的经历、生命状态、故土、方言、家学、见过的洪湖人密不可分。
而面对这样一座湖,一座由江苏、安徽等7省18个县的渔民与原住民混杂的洪湖,作为一个从上世纪90年代初期才开始真正意义上写作的汉语诗人,我深感各种先锋的诗学理论和所谓的国际化文学视野,并不能解决我在洪湖遭遇的汉语困境。与其追索世界地图的经纬线,亦步亦趋地写作,还不如我返还出生地,与“李少雷、张小武和张圣元”们一道,在渔村与荒野间称兄道弟,在失败与虚无中、在所谓诗意生活的对立面推杯换盏,寻找自己的语言。这不是诗歌策略,也不是乡土偏方,更不是写作技巧与方法论,而是我全部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如此,我才可能找到诗性和诗意,在洪湖,先安命、后立身。如《座船》所述:
……而关于洪湖与外省渔民的空白
我不知道该从哪里谈起。要是我也能忍受
这些:漂泊,孤独……我肯定选择
不做人,做座船
或洪湖的隐士,被世界遗忘
却已安命立身
——《座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