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谈有难度的文学创作

http://www.chinawriter.com.cn 2013年08月09日08:05 石 厉

  近几年在国内文学界,一直有人在强调要进行有难度的写作,甚至明确号召要追求有难度的写作。有些作家、评论家提出长篇小说是有“难度”的写作,认为长篇小说的难度是指艺术上的原创性,而原创总是陌生的,总是要比阅读那些让人轻松的小说痛苦和艰难。有人进而指出“难”是指结构上的难、语言上的难和思想上的难。似乎认为好的小说在结构、语言和思想上就是有“难度”的,或者说有没有难度,成为判定流俗小说与高雅小说的分水岭。

  本来文艺创作中形式上或艺术上的难、易这样一对潜在的范畴,在任何作家的实践中都是自然存在的,当它们处于平衡状态的时候,几乎不成问题,人们总是在化难为易的趋向中渐入佳境。但是当有人打破了这样的平衡,刻意提出要追求文艺创作中的难度时,问题确实也就出现了。我想没有任何一个人,愿意在自己的实践中有意去追求“难度”,除非一些变态的麻烦或困难制造者,这样的人另当别论。在创作中有意去制造难度,追求所谓有难度的技巧,可能最后都会弄巧成拙。因为在人类精神的自然取舍中,人们总是喜欢用简捷的方式去掌握和领会世界,就小说来讲,读者希望看到的是作者能将一个复杂的事件以简单素朴的语言表现形式呈现给他们,而不是将一件简单的事件以拐弯抹角的复杂形式呈现给他们;如果事件本身确实是复杂的,那就要靠作者的智慧和驾驭事件的能力,将复杂的事件或情节以最简单最经济的笔墨勾勒出来,以便于让作者自己在写作中或让读者在阅读中彻底洞悉事件的实质。那些常常以复杂的语言表现形式呈现出来的文学作品,恐怕很难被认为是优秀的作品。这也是人们常说的深入浅出的道理,或者说将深刻的道理能够简捷地表现出来,这应该是人类审美中的集体无意识,是所有伟大作品的共同特点。甚至常常出现的一种现象是,复杂的形式中包含的内容却是简单的,而简单的形式中包含的内容又是复杂的,复杂的内容不需要复杂的形式来包装,这也可能是人类创造行为中一种比较普遍的法则。

  有些作家为了表示自己所进行的不是庸俗浅薄的写作,常常标榜自己所进行的写作是高难度的,这恰恰是缺乏自信和深刻的表现。深究下去,他们类似这些不成熟的说法连自己最后都会将其彻底否定。在《一个时代的写作——余华访谈录》中,作者张清华问小说作家余华:“你很早就在追求一种特别有难度的写作,是故意让读者在阅读时感到困难吗?”余华在回答中先简述了自己写作与获奖的艰难,也可能为了获奖他会努力去追求“难度”或炫技,但是结果与提问的本意完全相反,他说:“谈到上世纪80年代的陌生化,应该说我一直在形式上寻找困难,所谓的寻找困难就是探索,但按过去的形式不可能走得太远;到了上世纪90年代,主要是在叙述上的探索,《活着》就是探索的结果,用最朴素的语言写成,几乎连成语都不敢用,除非是家喻户晓的成语。因为福贵没有多少文化,念过三年私塾,只能用一些最简单的语言,由此我慢慢体会到真正意义上的‘叙述挑战’。但到《兄弟》我就放开写了,根本不用考虑,因为《兄弟》是‘我们’的叙述,而不是某一个具体的‘我’,这里面可能有要饭的,可能有县长,有知识分子,也可能有很粗俗的人。只有在用‘我们’叙述的时候,它才能达到‘狂欢’的效果。”正如余华所说,他一开始追求的是有难度的写作,但越往后,在写作上越成熟的阶段,当他越过了一个个障碍和困难,让他相比以前在有意寻求难度化写作中走得不是很远的情形下,最终找到了自己创作获得成功的路径,最后才发现成功并非来自有难度的写作,而是那种简单、素朴而自由的写作才能达到巴赫金所说的审美中“节日狂欢”的境地,作品才获得了成功。

  被追求难度写作所绑架的作家,很容易迷失在自己写作的窠臼中。西方现代主义运动中的实验派,当他们处于狂热的艺术形式的所谓高“难度”实验阶段,那恰恰是现代主义最为幼稚的时期,这期间很少有优秀的作品出现。花样翻新的艺术试验常常像杂耍一样,没有什么生命力。反倒是那些选择了平淡、素朴、简单的语言表现形式的作家,其作品的内容却是那样隽永、非常。俄国的托尔斯泰、陀思妥耶夫斯基,奥地利的卡夫卡,美国的海明威,还有后来的卡佛等等,他们在语言上的平淡和在结构上的单一都未能影响他们在叙述内容上的精彩。这反而具有互相彰显的意味。这也是孔子所咏叹的“绘事后素”的道理,也正是《尚书》中所咏唱的“日月光华,旦复旦兮”的景象,日月的光辉景象,正是太阳日复一日升起这种单调现象所造就的。可能一些人认为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人马尔克斯就是在形式上的难度写作者,认为在他笔下那些魔幻式的生活及情节是由他高难度的写作技巧所创造的,这一点也曾成为我国某些追潮者竞相揣测与模仿的重中之重。但是马尔克斯在1982年12月8日所作的诺贝尔文学奖授奖演说词《拉丁美洲的孤独》一文中指出自己笔下的那些稀奇古怪的事情,正是拉丁美洲历史与现实的一部分,所以他在这篇文章中说:“我甚至这样认为,正是拉丁美洲这个非同寻常的现实,而不仅仅是它的文学表现形式,博得了瑞典文学院的重视。这非同寻常的现实并非写在纸上,而是与我们共存的,并且造成我们每时每刻的大量死亡,同时它也成为永不枯竭的、充满不幸与美好事物的创作源泉。”而我们的某些写作者,他们在模仿马尔克斯的写作时,只是将马尔克斯对拉丁美洲现实内容的概括式描写当作小说写作的高难度技巧,而予以模仿,以至于他们生造了许多我们的现实中并无影迹的虚假现实。

  在一些写作者那里,文学创作中所谓的“难度”就是指作品形式上的难度,而所谓思想上的难度,在他们那里也是指形式上的难度。因为对于一个真正沉入到事件探究和叙述中的创作者,他们对于内容的关注与思考要远远重要于他们对于形式本身的关注与思考。离开了本质与内容,抽象的形式和抽象的思想不会存在。就像一个表演艺术家,当他表演的时候,如果他的注意力不是投入到他对于对象或内容的塑造与表现之中,而是只追求形式上的难度,那这种难度对于观者还有什么意义?这种难度既不成立,表演只能失败。如果说作品有难度存在的话,其真正有效的难度不是在形式领域中结构与语言的雕琢上,而是在于人物的命运到底能不能触及人的灵魂,作品的情节到底能否深入真实的人性,在这方面,确实是具有难度的,而这样的难度也确实不是只空谈形式所能解决的。任何外在的预先的形式,尤其是那种有难度的形式,对于一个追求自由写作的作家来说,都是束缚其表现力的枷锁。创作者面对表现对象的时候,只有保持一颗纯真自由的心灵,才可能感受灵魂与人性的真实。我发现莫言在写《透明的红萝卜》的时候是这样的,余华在写《兄弟》的时候也是这样的。前不久我读王蒙的一篇短篇小说时,我为他那种不拘文体、恣肆汪洋般的自由抒情所折服。可能一颗纯粹的、不受某种形式约束的自由心灵才是感受人性与灵魂真实谛如的前提。而要做到这一点也确实是有难度的,佛教徒要靠静坐、感悟和修行才能达到,艺术家要靠想象才能达到,当然艺术家要真正达到如此境界也离不开修行。因为人在世俗社会的成长过程中,各种各样的“形式”已经将人一层一层地缠绕,许多人无可奈何地戏称自己是戴着镣铐起舞。人要脱离形式的镣铐何其困难,如果要说“难度”,这才是创造者所面临的真正的难度。这种难度是需要克服与超越,而不需要坚持的。而创作者对这种难度彻底而真正的超越,需要“还原”,需要返璞归真,这也是西方现代思想界认为的“还原”,甚至结构主义者认为“还原”应该成为人类认识论中一个重要的方法。无论从理性还是践行的角度,“难度”只是一种暂时的障碍,如果是指形式上的难度,那就说明是我们心中具有了难度,类似于心魔,那当然需要我们去超越;如果是指描写对象的难度,那更加需要我们去超越。无论是需要超越什么样的障碍和难度,难度永远是我们超越的对象,而不是我们追求或坚持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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