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伯和丝小姐的关系是半公开的,除了韦伯的妻子,似乎周围的人都知道这种关系。说不定他妻子也知道,只是懒得去管罢了。她有她个人的麻烦。
韦伯是在纱厂做兼职工作时看见丝小姐的,一见之下神魂颠倒。一连好多天,他在厂区尾随这个姑娘。丝小姐呢,早就发现了他的尾随,并且离得远远地打量过韦伯。那段日子里,她心潮起伏,夜间失眠。后来有一天,她径直走过去对韦伯说:
“你打算出多少钱包养我?”
韦伯眨巴着眼想了一会儿,诚恳地说:
“我并非有钱人,但我会尽我的能力帮助你。”
丝小姐当即挽起他的手臂,他俩十分惹眼地走出了厂区。
去温泉旅馆做性工作者是丝小姐自己的主意。一开始韦伯还想反对,但他去她工作的车间看了几次之后就一言不发了。
韦伯拼命做兼职工作,希望早日将丝小姐解救出来。但两年之后他才渐渐地看出来,丝小姐并不那么厌恶自己的新工作,而是内心镇定,泰然处之,完全不再有在纱厂时的那种焦虑情绪了。她年轻漂亮,钱挣得不少,眼下正在筹划购买居民小区的单元房。
吸引韦伯的是丝小姐眼里那种活泼的眼风,在此之前他从未见过像她那样灵秀的女孩。他觉得她的每一个眼神都有两种以上的意思,让他这个大男人的心思缠缠绕绕的。所以他同她在一起时老拿不定主意。但丝小姐对他说话时却非常直爽,从不拐弯抹角。韦伯知道,她还有至少两个另外的男友。
一般来说,性工作者很少爱上自己的顾客,因为是金钱交易。可这个丝小姐好像是缺脑子似的,一次又一次地同她的顾客恋爱。即使别人向她指出她的错误,她仍是不以为然。
“我看不出我有什么错。”她对韦伯说,“做交易又怎么样,人生在世不就是做交易吗?要看会不会做,这才显出一个人的能耐。当然我没有能耐,但是我也不怨别人。”
她说这话时一脸都是明媚的笑容,使得韦伯感动不已。
“我最后悔的,就是没有早一点从纱厂出来。”她补充说,“我现在这个工作比那个工作好多了。你们这几个朋友帮助我买了房子后,我就可以更好地掌握自己的生意了。有人劝我歇业,有时我也想歇。但是歇了业去干什么呢?那太寂寞了。我还是维持目前的生活为好。我这个人,有一点喜欢冒险。”
有一次,丝小姐被黑社会的人欺负了,被那人打得鼻青脸肿,头发也被割掉一大把,只好全剃光,戴一顶帽子。韦伯坐在她那舒适的小两居里面看着她,脑子里不断地闪现自己同她初次相逢时的情景,宛若置身梦境之中。当然她仍然是十分美丽,但她已经历了多少沧桑啊。他突然听到她在说:
“我就是那种为情而死的人。可我为什么老是看错人?”
“你没看错人,你是遵循你的心的命令行事,只是那个人改变主意了。这种事常有。”韦伯镇定地回答她。
“你真好,韦伯,我爱你。”她的熊猫眼(暴力所致)闪闪发光。
“我也爱你,阿丝。”
那一天他俩在一块谈了很多事情。他俩发现他们有如此多的共同点,就像孪生兄妹一样。
韦伯一想到丝小姐他心区的某个部位就隐隐作痛。啊,如花的年华!啊,不见底的深渊!啊,险恶的未来!啊,永无止境的动荡和失足!啊……这些就是他对丝小姐的生活在心里发出的惊叹。他常为这种无尽的忧虑而情绪消沉。奇怪的是他很少去想丝小姐究竟爱不爱自己这个问题,也许从一开始他就决定了:这种问题没有意义。女孩太漂亮了,她的身体像热带鱼一样多情,韦伯觉得自己得到了不应得到的馈赠,他没有考虑的余地。
“阿丝,阿丝,我爱你……”他喃喃地重复。
“韦伯,我也爱你!”她喘着气回应,“要是这世上没有韦伯这样的男人,该是多么大的缺陷啊!”
韦伯不止一次看到了丝小姐眼中那静静燃烧的黑色火炬。他明白这个女孩体内的能量,也明白这种能量将导致的危险。很多人都知道她在这个小区里做暗娼,说不定哪一天她就会突然消失。
这位女子不仅长得美,而且非常能干,善于安排生活,性情热烈而体贴。韦伯不能忍受看到她遭到不幸。
有一次,韦伯在阿丝的小区里撞见了龙思乡。龙思乡冲过来挽着他的手臂,满脸都是羡慕。
“韦伯韦伯,你真有魅力啊。丝小姐这么衷情于你,你可要抓紧机会!据我了解,做她的情人没有能维持一年以上的。你和她却有好几年了。”“我嘛,爱一天算一天,哪天不爱了我就离开她。”“可是还有翠兰,你把她忘了?我看你和翠兰更般配。”“也许吧。可翠兰也不见得同我能长久啊。”“哼,你还想天长地久?你这不是胡说八道吗?”“对不起,思乡,我又说错了话。”
龙思乡愤愤地甩开他的手臂,离他远一点。
韦伯满脸通红,觉得自己实在是浑蛋一个。多少次,他打定主意不再出现在这个小区。可不知为什么,时常一接到她的电话又忍不住往这边来了。她也很寂寞啊,她这样的女子,难以找到同她对等的情人。韦伯就这样为自己开脱,一次一次往这里来。
这个小区叫“山茶花小区”,韦伯觉得这个名字像极了丝小姐的家。她不就是一朵深红的山茶花吗?他同她一起看的房,搬进来的那天,韦伯也在场。几个哥们一块喝酒,韦伯看着脸蛋飞红的丝小姐,满脑子都是山茶花。可是这种地方并不像它的名字那般宜居,没多久韦伯就发现丝小姐是被监视的。
“我早就知道的。”丝小姐坦然地微笑着说,“我这样的人,成天都是暴露在聚光灯下的。嘿,别提了。那又怎么样。”
“你真有勇气。”
“要不还能怎么样?从纱厂出来后,我觉得自己无论什么样的环境都能适应了。哪怕住到狼窝里也没关系。”
她房间里的窗帘总是拉上的,侧边留一条缝。她最喜欢站在那条缝旁偷窥外面。每当韦伯看到她站在窗户旁,就不由得连连叹气。这时丝小姐就笑起来,说他“不懂穷人的心思”。韦伯问她什么叫“穷人”?她就回答说没有隐私的人就叫穷人吧。还说穷人也可以自得其乐,她最精通这里面的奥妙。韦伯想,丝小姐真了不得,小小年纪胸中就有这样的城府。
由于做暗娼,丝小姐终于被抓去“受教育”了。韦伯听到另一名暗娼告诉他说,丝小姐面对司法人员的询问常常走神,答非所问,因此遭到多次责骂。后来便罚她去挑沙子,那是很苦的劳动。那一回,韦伯和另一个哥们花了不少钱才将她赎出来。
“他们老说我堕落,我一点都不觉得我有多么堕落。这都是偏见,是死板的千篇一律的规则。”她这样对韦伯说。
韦伯只有苦笑。他和她都知道举报者就是楼下的老头,可丝小姐一点都不记恨他,反而说那老头并不太老,一个人孤零零的,也没有女人相伴,真可怜。“当然,我倒并不希望他老举报我。我不适合坐牢,在那种地方我会产生幻觉,好像永世都出不去了似的,又好像回到了纱厂的车间似的。审问我时,我总是只听到轰轰轰的机器响。他们就以为我有意对抗,其实根本不是有意对抗。”
每当韦伯回想起她的这番话,就又一次体验到纱厂生活给她留下了什么样的记忆,同时也为她的坚强而震惊。如果不是遇见丝小姐,韦伯无法想像另一个人处在她的处境中还可以这么坦然。他感觉这个女孩的确是遇事深思熟虑,比自己老练多了。
韦伯很想同丝小姐一道重返纱厂,找到他俩初次交谈时坐过的那张长木椅。丝小姐终于答应了他,答应得很勉强。
他们选了个纱厂停工的日子溜进厂区,这里看看那里看看,感慨万千。他俩在那张长木椅上坐下来,背后是一株玉兰树。这时韦伯忽发奇想,倡议两人去车间里瞧瞧,他说他看到车间的门敞开着。丝小姐犹犹豫豫地答应了。
韦伯永远要后悔的事发生了:丝小姐晕倒在机器之间,头部受了伤。他将她抱起来跑出厂区,叫了一辆出租车开到医院急诊室。他以为她快死了,因为伤口很深,是撞在机床上。
后来证明是虚惊一场。医生说伤口的确很深,但居然无大碍,又说丝小姐的体质很奇特,要是别人,可能就成了重伤了。韦伯想来想去的,不明白医生的话是什么意思。他站在观察室外面的走廊上捶胸顿足,后悔得要发狂了。
在观察室住了两天之后,医生竟说丝小姐可以出院了。这是怎么回事?那么大的创口,既没有缝合,也没有消炎,居然就……出院?韦伯想要质问,但医生摆摆手撵他们走。
“阿丝,你能行吗?”他声音颤抖地问她。
“韦伯啊,你太小看阿丝了!我是自己要撞伤的,我当然有把握自己恢复。你完全没必要担心。”
阿丝说着就掀开那床白色被子下了床。韦伯看着她头上的那个深洞,背上直冒冷汗。
她像个正常人一样弯下腰去系鞋带,然后提起自己的那个包说要回家了。韦伯连忙去搀扶她。
阿丝坐在车上,将没受伤的那一边脑袋对着韦伯,不时望着他傻笑。韦伯猜不出她为什么这么高兴。
“伤口疼吗?”
“这算什么,比这疼十倍我都能忍受。”
回到“山茶花”小区的住宅里,韦伯问阿丝为什么要故意受伤,她回答说是因为产生了幻觉,忍也忍不住。
他陪她度过了难忘的三天。没有任何人来打扰他们,他就像是她的丈夫一样。
丝小姐用纱布做成一朵大白花罩住她的伤口。她因为失血过多还很虚弱。她靠着韦伯的肩头轻轻地对他说,在纱厂的车间里时,她突然感到自己是属于那里的,永远属于那里。于是后来就发生了受伤的事。从前当班的时候,那些青年每到她快下班时就躲在车间门口的冬青树里头。她觉得那是她的黄金时代。不过她并不留恋那种生活,因为人总要成熟。那么为什么要自残?韦伯就是想破了脑袋也想不出。阿丝太古怪了。如果她认为自己永远属于那里,回去就是了。可她又认为自己绝对不能回去,待在纱厂只有死路一条,就像她的那个好朋友一样(那姑娘死在车间里,软绵绵地坐下去就完了)。不,她阿丝可不是那种吃回头草的马。
吃过晚饭,他俩在阳台上偎依着,看着天一点一点地黑下来。有个人在前面的花园里用望远镜对着他们看,阿丝说那是“举报者”。
“我最喜欢像这样。”阿丝在他耳边说,“这不就是世界末日吗?你瞧,他站起来了,哈,他又蹲下去了。他旁边有一株相思树。请你亲我一下,不,是这边。啊,真好!我爱那老头,你信不信?”
隔了一会儿,她又说:
“可我从未同他说过话!他老躲着我。我很想对他说,不要有任何内疚……韦伯,你明天就要去上班了,可我真舍不得你啊!现在天完全黑了,那个人又能看到什么呢?”
韦伯走在回家的路上,他不停地流泪,他脑子里一片漆黑,他觉得自己面临深渊。
他回到了家里,他妻子并不见怪。韦伯命令自己短期内不要去阿丝那里,他希望自己做到这一点。
然而他很长时间都没去她那里。他变得有点,怎么说呢?有点颓废了。他身体里的很多东西正在渐渐地死去,他成了一架工作机器。除了本职工作外,他还做各种兼职工作,包括去医院搬运尸体。搬运尸体的工作给他带来某种安慰,他怀着温和的心情想着这些停止了呼吸的肉体,小心翼翼地安排着他们。
当房门在他身后关上时,丝小姐想,这个男人是多么的通情达理啊!如果灵魂可以转世投胎的话,他们两个人会不会原先是一个人?
她拿出化妆盒打扮起来,往苍白的脸上搽上厚厚的一层粉。现在头上戴着纱布大白花的丝小姐看上去有点像日本艺妓了。
她幽幽地在房里走来走去,听见壁上的挂钟敲了九下。
有人敲门。
“谁?”
“是我,你的邻居。”
“举报者”进来了。他并不像平时看起来那么老,在柔和的灯光下,他甚至显得很精神。他的双眼像钩子一样停留在丝小姐身上。他口里含含糊糊地说着什么,丝小姐凑近去听,听见他说的是请她将脑袋上的大白花取下,他想看看那伤口。
丝小姐取下白花将脑袋往他眼前凑。
她听见老头怪叫一声就跑出去了。她冷笑一声,走过去关上了房门。她想,老头到底看见了什么呢?明天如果遇见他,一定要问个清楚。丝小姐的父亲临终前要她去找他的一个朋友,但又没告诉她联系方式。这个怪老头会不会是她爹爹的好友?
她陷入了忧郁的回忆之中。啊,那个漫天雪花的冬天!爹爹喘不过气来,妈妈坐在床边哭泣,阿丝用一根管子反复替爹爹吸痰。至今她还听得到自己惊恐的声音:“爹爹,您好点了吗?爹爹,您好点了吗?”爹爹用一个指头指着窗外,反复地说:“丝……丝……”
她始终不明白爹爹到底要什么,急得同妈妈一块抱头痛哭。
爹爹那一次并没有死,而是后来又拖了一年才去世。那真是地狱般的一年。每天傍晚,太阳一落山,发作就开始了。魔鬼总是随着黑夜激情高涨,可是爹爹是多么顽强啊!她希望他死,以减轻疼痛,可他偏不。那一年是对丝小姐最大的考验,她的柔软的心随着那些可怕的发作一点一点地变硬了。
爹爹弥留之际留给她一个笑容:他对女儿很满意。
(摘自《新世纪爱情故事》,作家出版社2013年6月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