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开门,我吓了一跳。前排坐的全是十多岁的孩子,有几个还叼着烟,动作老到而专业。听见门响,一个精瘦的抬头看我一眼,童稚的黑眼珠滴溜儿一闪,又赶紧转向屏幕。每个人都戴着耳麦,看上去好像哪个组织训练的童子报务员。
网吧的空气暧昧、浑浊,充斥着刺鼻的烟味,有人在大声嚷嚷,也有人骂骂咧咧。每人的桌前都摆着饮料瓶,颜色在我看来光怪陆离。我找了一圈,没有毛毛。
毛毛是今天早晨走的。中午之前,我还蒙在鼓里。他咽炎又复发了。这几天,他每天上午输液,下午去找一个叫于飞的同学玩,说是打篮球。我提醒他嗓子的炎症不利于大声叫喊,他每次都毫不在意。今天早晨走时,他一边向我招手,一边说着妈妈再见。我目送他走过胡同。这3个月,他又蹿了一截。我想着他小时候的一幕幕,去街上为他买回了他喜欢的面饼,开始为他炖排骨汤,又做了他喜欢的酸菜鱼。12点了,他还没回来。
我倚在他房间的门框上。这个房间的每样摆设都倾听着我的呼声,接纳着我的焦急。窗户开着。纱帘来回摆动,书桌上散放着一些书。一本书翻开着,书页就随着窗口进来的风发出轻微的声音,似乎也在等毛毛。在书桌上的那本书底下,我看到了他留给我的纸条:妈妈,别找我。你找也找不到。我要出去透透气。
这是怎么回事?是因为昨天晚上我训他吗?仅仅这样?我两腿发软。外面,蝉聒噪在那片铺天盖地的闷热里,胡同里一个人都没有。这个炎热的季节,气候不正常,到处是灾难。车祸,莫名的疾病,流里流气的孩子在街头群殴,满嘴脏话。难道毛毛也会成为其中的一员?
我将那个纸包包好。纸包里是我刚给他买来的面饼——他顶喜欢吃的那种——在让人喘不过气来的闷热中买了回来,但现在已经凉了。我再把炖好的排骨汤舀在大碗里。做这些时,我的手一直哆嗦。外面死一般沉寂。家家大门紧闭,午餐的香味从每扇窗子飘出。我走到小区的拐角处,大声喊:“毛毛——”
那里有一个篮球场,孩子们常在那里打篮球,现在那里也是一片寂静。吉祥大饼铺店的门半掩。无论我到哪儿,都没人回答我的呼唤。
这时,迎面走过来几个吸着烟满嘴脏话的男孩子。不会有毛毛吧?我走上前,阳光下,他们五颜六色的头发刺痛了我的眼睛。没有毛毛。我现在应该回家。他没准正在家。我不想用自己的钥匙开门,我要按门铃。毛毛会跑着过来给我开门,他还会乐呵呵地看着我,亲热地说:“妈妈,回来了?”如果我手里拎着东西,他会马上接过去。
门铃兀自响着,一遍又一遍。没人开门。我双腿颤抖,几乎站不住,倚着墙壁,无力地喘了几口气,才勉强拿出钥匙打开门。坐在饭桌前,我四肢瘫软,像被谁抽去了筋骨。桌上放着我为毛毛炖的排骨汤。我打开身边的一张报纸,报上有一篇关于孩子上网吧的文章。说是上网吧的多数是中小学生,而网管负责给中午或晚上不回家的孩子买饭。
一想到毛毛极有可能在网吧,我的泪水就再次流出来,洇湿了印在报纸上的孩子在网吧里的照片。我想起了8年前。
我原来在南方的一座城市。大学毕业后,和男朋友一起去那里开拓新生活。我们结婚的第6年,就在准备要孩子的时候,我曾经赤贫的大学同学——后来荣升为部门经理、掌管着上亿资产的我的法定丈夫,带着一个漂亮的女孩子在咖啡馆喝咖啡。我常常弄不清人生到底是怎么回事,那么大的都市,偏偏我们狭路相逢。女孩热恋的甜蜜制止了我的脚步,也才让我明白我丈夫一直通宵加班的良苦用心。我们平静地分手了。不久,我去孤儿院领养了毛毛,然后来到了这个北方城市。
我从孤儿院把毛毛领回来时,他只有5岁。那时我想领养一个刚好上小班的孩子,在一群孩子中,我一眼就选中了毛毛。小家伙虎头虎脑,大脑门饱满,看上去很睿智。当我把手伸向毛毛的时候,他毫不犹豫地抓住了我的手,抓得紧紧的。那一刻,我想今生是不会有什么把我们分开了。我给他起了“毛毛”这个名字。送他上小班的第一天,我帮毛毛系好鞋带,他坐在副驾驶座上,一刻也不老实,一会儿朝前、一会儿朝后地扭来扭去,直到他整个身子都滑到座子下面,只有头像个摔跤运动员似的架在座子上。他闭着眼睛,神情困倦而安详,像天使一样可爱。随后,他又把舌头伸出来,冲我做了个鬼脸。我腾出一只手摸他的头,他又重新坐好,仰着胖乎乎的小脸,甜甜地叫着妈妈,让我在他放学后准时接他。
“妈妈保证不能来晚啊!”他的口气有些命令。
“妈妈保证。”我心花怒放,侧过身亲了他一口。
此后,毛毛和我一起生活了10年。他平安地长到15岁,高高的个子,站在那里,结结实实。他还小的时候,就拿着电笔挨个插座试来试去,像个真正的男子汉。只要是体力活,他都抢着干。上帝给了我这个儿子。他很喜欢我,把我看成自己的母亲,出门前总不忘告诉我。
3个月前,我去澳洲考察,走时只好把毛毛放到托管班。我祈福社会善待我的毛毛,然而我的毛毛还是出了问题。我回来后,发现毛毛瘦了,而且连续几天很晚才回家。一开始他说班主任开会呀什么的。接下来的日子,他所有的理由都找遍了。有一天,我闻到他满身的烟味,大吃一惊,一把抓住他的胳膊,乞求地望着他,一句话就脱口而出了:“你去网吧啦?别撒谎,告诉妈妈!”毛毛使劲摇头,说:“没有。”“那你去哪儿了?怎么身上有烟味?”我说着,使劲抽了抽鼻子。“和几个同学在桥边说话了。同学抽烟。”我的心沉下来。我知道毛毛撒谎了。
第二天放学,我跟踪了他。他进了网吧。我说不出那一刻心中的悲哀和绝望,空心人一样,坐在门口的凳子上等他。他出来时看见了我,张着嘴,半天说不出话。我走过去,紧紧地拉住他的手,泪水夺眶而出。一路上,他一直低着头。毛毛的神情告诉我,他后悔了。接下来的几天,他放学按时回家。我想生活又步入正轨了。
一天深夜,我去洗手间,顺便去他房间,看他是不是又把被子蹬到了地上。借着走廊微弱的灯光,我看见他蒙着头。我笑了,伸手轻轻去掀他的被角。
被子里没人!
我走在夜间两点的大街上,黑暗压迫着我。我心跳得厉害,感到双腿发沉,抬不起脚来,所有的星星都在注视着我,我毫不费力地就在那个网吧看到了我的毛毛。他坐在最里边的角落,全神贯注,浑然忘我,有时高兴得手舞足蹈。我在他身边站了很久,他都没发现我。我也没惊动他,一个人回家了。走在路上,我觉得自己轻飘飘的,轻得似乎能飞起来。凌晨5点,我听见有钥匙小心翼翼地在锁孔里转动的声音。
此后,我就开始了和毛毛的谈判,一次又一次,可每次都收效甚微。昨天因为一点小事儿,我说了他几句。今天他竟然走了。我擦干眼泪,我要找到毛毛,我不想让毛毛看到我眼睛里有泪水。
门铃声响了,一定是毛毛回来了!他走时忘了带钥匙。啊!上帝,感谢你!我冲向门口,打开门,我说:“毛毛,妈妈知道你一定会回来。”
门外站着的人腋下夹一个黑皮夹子,是来收楼房管理费的。我蹲在地上痛哭失声。
我一连3天向我的朋友美玲哭诉:“毛毛走了!”第三天,美玲冲我大嚷:“你必须调整自己!老是这样,身体怎么受得了?”她说,“把毛毛忘了吧!如果他是个懂事的孩子,有一天他会回来的。”她说话的口气使我清楚地感觉到她在安慰我。“他不会回来了!”我大声喊着,悲痛欲绝。“你要冷静。又不是你的孩子,走就走吧。”美玲气愤地说。
不是我的孩子?那他是谁的孩子呢?这10年,从最初我教他系鞋带,帮他洗头,为他洗澡,每晚睡前给他讲故事,难道这一切什么痕迹都没留下吗?他发烧的深夜,我在他床前放一盆热水,倒进一点酒,一边擦着他的腋窝一边心疼得噼里啪啦掉眼泪,这又怎么说?还有,我后来的那次恋爱,就在我差不多要答应那个男人的求婚时,他竟然说把毛毛送寄宿学校, 我们立刻吵起架来。我们起劲地吵了一整天,到后来我想该自我克制一下,免得难以收场,然而使我大吃一惊的是:我发现自己原来正巴望一种毁灭性的结局。他的脸我最熟悉不过,在我第一次见他时就似曾相识,可那会儿,我发现他的脸已经扭曲得不像个人样,如此陌生。我想我压根儿就没认识过他。肯定我自己的脸也好不到哪儿去。尽管我们后来也曾装成像最初约会那样,显得欲火难熬,急不可待,不过我们的肌肤却知道得更清楚,它告诉我们,那样交流的时刻已是一去不复返。没过几天,我们就各奔东西了。
我必须找到我的毛毛。我不能停下来。
夜晚来临了,我顺着路边闪烁的彩灯向前走,一边伤心地哭。这个城市正举办一场盛会,因此马路两边的树上都装饰着一些彩灯。这样做是为了使这个城市有一种狂欢节的气氛,其实呢,在我眼里,一切看起来更像狂欢节最后一天那样凄凉。我在成千上万陌生的面孔中寻找毛毛的那张脸。但哪儿都不见他的影子。那个夜晚,是我一生中最漫长最黑暗的夜晚。
第二天上午,秀水公园、立交桥上、游泳馆、网球俱乐部、广场……什么地方都找遍了,没有。我完全像个小说中的人物,一面流泪,一面在乱哄哄的网吧里挨家转悠,疲惫不堪。突然,在十字街头,我一眼看到了毛毛:宽松的白色套头衫,米色短裤,红色框架的眼镜。
“毛毛!”我竭尽全力喊他。毛毛站在对面的街口,悠闲自在地吃着雪糕。这个调皮的孩子!
“你怎么在这儿?”我远远地冲着他喊起来,“我炖了酸菜鱼……”
毛毛停止了吃雪糕,向这边张望。他看见了我。我注视着他,他的脸上没有激动和爱的流露,他的眼里充满了惊慌和恐怖的神色,还有一丝丝的冷漠。他突然扔掉雪糕,掉头跑开了。
我头晕目眩。满街都是穿梭的车辆,它们隔开了我和毛毛,将我的视线挡得严丝合缝。这么多车都是从哪儿来的呢?这是谁发明的汽车?
我心头一片绝望,坐在街头放声大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