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月派三诗人的爱与死及人与诗

http://www.chinawriter.com.cn 2013年05月20日08:08 阎浩岗

  就中国诗歌史而言,有许多巧合与宿命。第一位及最后一位古典诗人——屈原和王国维均投水而死。而新月社三位最具代表性的诗人均未得享天年,且都属横死:闻一多被刺,徐志摩坠机,朱湘投江。

  三人中第一个故去的是徐志摩,1931年11月19日中午11时35分,徐坐“济南号”飞机在济南附近撞山,时年35岁。第二个是朱湘,1933年12月5日晨6时乘坐由上海开往南京的客轮路过据传李白坠江处的安徽采石矶时自沉,年仅29岁。第三个是闻一多,1946年7月15日下午5时在昆明离家几步远的小街上中枪倒毙。他是三人中寿命最长者,但也不足48岁。

  三个人的死亡分属水、陆、空,在当时都引起社会震惊。他们的家乡地名也很独特:徐志摩生于浙江硖石,闻一多生于湖北浠水,朱湘生于湖南沅陵。其中,“硖石”的“硖”字只用于该地,属绝对的专用字;“浠水”的“浠”与“沅陵”的“沅”也属专用,显示出其独一无二性。而徐志摩与朱湘二人最后的归宿,又都与其家乡地名暗含着神秘巧合:石与水。

  从形象到气质,徐、闻、朱都是最典型的诗人类型。他们追求超越于现实的纯美乃至瞬间幻美,并力求用最适合的方式、最完美的形式表现出来。但是,在处理诗与现实、自身与他人、个人与社会的关系方面,三人又表现出明显的差异。这些差异对其诗歌创作产生重要影响。他们在爱情与生活方面的个人选择与处理方式,尤其值得关注。

  茅盾《徐志摩论》说徐是“现代布尔乔亚诗人”,这总体讲是准确的。有人学究气地根据徐没占有生产资料、剥削工人剩余劳动,主要靠薪金度日,对此予以否认,其实大可不必。茅盾这里主要是指心境心态、价值立场。从这个角度说徐代表资产阶级,应无疑问。虽然他在美留学时曾有为餐馆洗盘子的经历,但他出身富商家庭,从小家境优越,赴英留学能带妻陪读,经济条件肯定差不了。即使后来徐父不再资助,全靠薪金生活,他在好几个大学任教授,又有稿费补贴,无疑也属社会上层。否则怎能维持陆小曼的奢侈挥霍?据王映霞说,陆与徐所租住宅每月租金百元左右银洋,出入有私人汽车,家里佣人一大帮,与之相比王自觉寒伧。

  如今时代变了,语境变了,“小资”乃至“资产阶级”不再含有令人“沾”之色变的贬义,在青年中前者还转为褒义。徐的出身、经历和气质正满足了当下许多青年的浪漫想象。所以在三诗人中,近20多年来徐志摩实际已“压倒”闻一多,成为青年心仪、津津乐道的偶像。诗朗诵会上,《再别康桥》也早已取代《死水》的位置。当下大学生读到徐志摩与陆小曼婚后在硖石小住时二人相互喂食、小曼撒娇让志摩抱着上楼的情节,会感到多么亲切!而徐家父母因对此看不惯愤然离去,又多么像今天大学花园里散步的退休老人目睹亲昵情侣们“出格”举止时的反应。

  理解徐志摩心态的关键词,是“骄子”。也就说,“骄子”心态是贯穿徐志摩不太漫长一生的主调。他也同情下层,也有人道关怀,但那种同情心与人道关怀不是其人生选择与价值立场的主导。少年时优越的家庭条件,贵公子的身份与风流才子的气质风度,奠定了这种心态的基础。青年阶段,当时举国闻名的美女名媛林徽因、陆小曼与之恋爱或结婚;事业上27岁就被聘为北大教授,29岁主编民国大报《晨报》的副刊,兼任光华大学、大夏大学和中央大学教授,创办《新月》杂志,成为社会名流。他不仅女人缘好,同性朋友或父执均是名重一时的大人物。问茫茫神州,有几人结婚时能请来梁启超和胡适之同时主婚?为帮助他克服再婚障碍,胡适、刘海粟等人反复为之奔波游说,这该是什么样的人物?当时上流社会这一圈子的各路“情敌”们,诸如徐志摩与王庚、徐志摩与梁思成、梁思成与金岳霖、陆小曼与林徽因、陆小曼与张幼仪等,居然能基本和谐相处,吃醋而不反目,显示了英美派贵族独有的风度。这与胡也频和丁玲及冯雪峰、萧军和萧红及端木蕻良处理类似关系时的“普罗”风格形成对比。

  世间事不能十全十美。即使万千宠爱在一身、即使事业一帆风顺,人生也难免要留有各种缺憾。徐志摩与林徽因未成眷属,徐志摩与陆小曼婚后不谐,林徽因在感觉都很不错的徐、梁、金之间必须选择其一,不足之处只能用“太太的客厅”弥补。美好引人留恋,缺憾带来感伤,而留恋和感伤本身恰构成别一种美,构成徐志摩代表性诗作的基调,也给后世心仪向往者留下谈资。否则,不仅《再别康桥》《我不知道风是在哪一个方向吹》可能吟不出,《人间四月天》电视剧拍不成,《徐志摩和他的三个女人》之类的书也写不成。

  即使有这样的物质基础和社会资本,诗人对纯美的向往和追求仍不能靠世间实存满足,因为韶华易逝,“美”往往存在于瞬间。徐诗的特点与成就,就是捕获那最美的瞬间,使之化为永恒。他捕捉那一低头的温柔,追忆康河柔波、波光艳影,留恋梦里甜美,他将负心和伤悲、黯淡和心碎化为光辉和迷醉。他的死亡也与爱的失落和期待、与朦胧的迷雾、离地的飞升与坠落的伤感连在一起。

  朱湘没有徐志摩幸运。如果说贯穿徐志摩一生的是“骄子”心态,那么贯穿朱湘一生的是“弃儿”心态。

  他3岁丧母,7岁丧父,由兄长带大。他与同胞兄弟关系不好。虽然他学业上很早就显出过人天赋,兄弟姐妹却称他“五傻子”。敏感自尊而又不肯屈从的性格,使其短短29年光阴在人生关节点上屡有惊人举止:在清华读书,因反对早点名而被开除,成为轰动全校的新闻。有人为其说情,学校已同意留他,他却飘然而去。婚礼上不肯跪拜大哥而被斥骂,他携妻愤然离去,其后即使生活陷入困顿也不肯向兄长求助。赴美留学,在劳伦斯大学因发现课文有辱华文字,美国同学为之哄笑,他决定退学。转到芝加哥大学后,因个别教师歧视中国人,他再次转学,最后不等取得学位提前回国。回国后在安徽大学任英文系主任,后又因对校长不满而辞职,过起颠沛流离的生活。最后终因生计无着、夫妻关系恶化,遂以去南京求职为名离家,途中投水自尽!

  朱湘有朋友,朋友对他也肯帮忙,但他与朋友们相处也并不融洽。他讨厌徐志摩的贵族气,私下里骂徐“尖嘴”,并想鼓动闻一多离开徐。后来他与闻一多也生龃龉。

  谈及朱湘经历的坎坷,许多人归因于其自身性格过于敏感乖戾,而忽略了他形成这一性格的早年经历因素与周围人应负责任。兄长们固然对其有抚养之恩,但肯定缺乏对这位小兄弟的精神关怀。言语行为所受侮慢,朱湘肯定刻骨铭心。婚礼上朱湘不肯像对父辈那样跪拜大哥,虽然显得不通权变、不够随和,但那大哥本人的举止已经说明了其专横暴戾对小兄弟压抑之甚:兄弟即使有所失礼,做兄长的他也该顾全大局。而他却为个人面子,在弟弟婚礼上又砸又摔,将具有象征意义的龙凤蜡烛折成两段。这样的人,以后朱湘怎还能依靠?有心理阴影的人,成年后其敏感自尊必异乎常人。他对徐志摩奢华生活的反感、对徐诗浮浅的批评,不宜仅用褊狭、刻薄或嫉妒来解释。是不同的人生体验,使他与徐志摩在价值立场及处世态度上迥异。一般来讲,经历顺遂、处境优越的人,对人比较宽容;饱受歧视、压抑排挤的人,难免显得过敏过激。朱湘并非有意得罪人:他曾因意识到自己那篇题为《说怕老婆》的短文会得罪人,在文章即将发表时执意从编辑处索回烧掉。

  人们忽略了朱湘内心深处柔软的一面。朱湘对他人的同情心其实超过徐志摩,甚至鲁迅。这充分表现在对包办婚姻的态度上。

  徐志摩与张幼仪的婚姻属父母包办,朱湘与刘采云的婚约本也属此类。徐为追求个人理想爱情,选择与为其生有一子并再次怀孕的张幼仪离婚。依朱湘个性,他当然比别人更不能忍受不经他自主选择定下的姻亲。“性”和“朋友”、“文章”一起被朱湘视为自己生命中最重要的三件大事。对“文章”(诗)他刻意求工,对朋友他在乎得近乎苛刻,对性爱与婚恋,他岂肯屈就?他和刘采云的终成眷属,并非由于不堪外部压力,而是出于自愿。转变的关键是朱湘对弱者强烈的同情心:当得知采云家道中落、被兄长排挤出门,到浦东纱厂做洗衣工时,他马上赶去看望。看到刘被洗衣水浸得红肿的双手与暗淡哀伤的神色,他由同情而萌生爱意。这爱不是因刘长得貌若天仙,也并非因刘气度非凡,而是一种真正的怜香惜玉,是对类似家庭处境的深切理解,是情感的强烈共鸣!

  婚后他将采云改名“霓君”,其实是将自己的诗意幻想赋予这位平凡女子。婚后远隔重洋异地而居,使这种幻美有了展开的空间。于是朱湘将浓情蜜意与似水温柔,化作那册著名的《海外寄霓君》。

  但霓君并非虚幻缥缈的虹霓,而是实实在在买菜做饭洗衣育儿的妻子。进入同居的日常生活后,虚影褪去,夫妻之间巨大的精神距离渐露。在极功利的现实空间,朱湘宁折不弯、执著追求诗意幻美的个性,使他很不善谋生。他才气绝不低于徐志摩,如果他有徐的经济基础与人脉,他也可继续追求其幻美。但不幸的是,人脉、钱财他都没有,他又不肯改变自己,为生计而对现实让步。于是,最后只剩下以诗人方式走与现实永诀这华山一路。

  朱湘生前是“弃儿”,死后又宿命般经受着同样命运。本来,他的《采莲曲》和《王娇》足以使其在中国现代诗歌史上获得不可撼动地位,但,在政治挂帅的年代,他连像徐志摩那样被当作“资产阶级文人”批判几句的资格都没有,在一些权威文学史著中被抹去很长一段时间。改革开放之后,尽管其文学史地位得以恢复,但由于没有徐志摩那样浪漫的爱情经历,大众传媒对之也未予以关注,尽管他曾被柳无忌称为“诗人的诗人”。

  从徐志摩与闻一多的诗作我们可以看出作者的人格与心态,而朱湘,按赵景深说法,“他的诗像王维,他的生活像杜甫”。也有学者将其表述为“平静的诗与焦躁的人”。可见朱湘“理智节制情感”功力之深。

  与徐、朱相比,闻一多在中国大陆文学史中一直享有较高地位,这大概托了革命领袖那段关于“闻一多拍案而起”名言的福。闻一多的“爱国斗士”形象深入人心,但他的婚恋情爱,大概知情者不多。

  闻一多与高孝贞的婚姻也属包办,闻也曾极失望苦恼。闻一多认为“只有男女间恋爱的情感,是最热烈的情感,所以是最高、最真的情感。”相貌平平、不通文墨的高小姐,怎能让他产生这样的情感?但他还是像鲁迅一样不得不接受了这旧式婚姻。初婚时的痛苦心情流露于写给好友梁实秋和胞弟闻家驷的信中。他表示今后要“以诗为妻,以画为子”。闻一多是个既不放弃理想也能正视现实的人。在接受这一姻缘之后,他即着手对妻进行“改造”:先将“高孝贞”改名“高真”,从名字上将现实与理想“接轨”,再送妻上学。其后虽仍经历一段痛苦,但定居北平执教清华时,妻子的文化到了能与丈夫一起读唐诗的程度,教授收入不菲,客厅儿女绕膝,周末全家一起逛公园看电影,平时专心写诗做学问,家庭和谐幸福使他几乎陶醉。写给梁实秋的信不再是倾诉抱怨,而认为“世上最美妙的音乐享受莫过于在午间醒来静听妻室儿女在自己身旁之轻轻的停匀的鼾息声”。为此他“喉咙里颤动着感谢的歌声”。可以说,闻一多是三诗人中最善于享受世俗的天伦之乐并能制造这种乐趣的人。即使在抗战最艰苦、经济最拮据的年月,他也能用刻图章补贴家用。但若止于此,闻一多就不再是诗人,不再能写出撼人心魄的诗。好在他还有愤怒。这愤怒不是为“个人的休戚”,而是为“四邻的呻吟”及“寡妇孤儿抖颤的身影,战壕里的痉挛,疯人咬着病榻”(《静夜》)。闻一多晚年为民主正义拍案而起,在其唯美主义的早年已埋下引线。他对世俗乐趣的享受并未软化其傲骨。生活困顿时他可以为平民刻图章,却拒绝伺候在云南炙手可热的权贵李宗黄。尤为难得的是,妻子也表示“饿死也不要这几个臭钱”。在富于同情心与凛然傲骨方面,闻又与朱湘不无相通之处。笔者认为,解读闻一多其人其诗的关键词是“大爱”与“义愤”。

  闻一多也并非没有任何绯闻。有研究者猜测考证,闻诗人搁笔好久后写出、为徐诗人所赞赏的《奇迹》中那个“奇迹”,究竟是女诗人方令孺还是赵太侔夫人俞珊。但不管怎样,闻一多一直保持“发乎情止乎礼”,不曾越过雷池,在为人处世方面也实践了“理智节制情感”的美学主张。如梁实秋所说,闻一度“在感情上吹起了一点涟漪,情形并不太严重,因为在情感刚刚生出一个蓓蕾的时候就把它掐死了”。这内心的一番“折腾”,又成就了一个回肠荡气的诗篇。

  新月社这三位诗人的情爱与死亡、人格与诗风虽各不相同,却都显示出纯正诗人的风范。(阎浩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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