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务员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世界上当属瑞典实施得最为彻底。早在1766年,瑞典就推出了世界上最早的政务公开制度,并出台了许多与之配套的信息公开制度,让每个政府公务员都晾晒于民众的眼皮底下。凡在瑞典政府供职的公务员,都会发出这样的感慨:“作为政府公职人员,最可怕的不是冬季的漫漫长夜,而是毫无隐私的个人经济生活,要想在政府部门供职,就得过一种‘赤裸的生活’。”
许多人对瑞典当年做出的如此决定甚为不解。因为,当时瑞典还很贫穷,政府官员中还不会出现贪腐的既得利益者,可为什么要在全世界率先订立政府公务员的财产申报制度呢?理由很简单,他们担心欧洲大陆正日益蔓延的贪腐之风,会使瑞典这块“净土”受到污染,只有防患于未然才是上策。所以,公务员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一经出台,立即赢得朝野上下的一致拥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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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3月29日《杂文报》张达明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