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周强的人生履历中,法治的色彩似乎一直紧密相随——少年求学于政法院校;年轻时就职于司法部从事法律相关工作;主政湖南期间,力推“法治湖南”建设;再到如今的最高法院院长,法治,终究是周强身上最深的烙印。
周强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第十任最高法院院长,同时,他也是继肖扬之后最高法院第二位法学科班出身的掌舵人,这一专业背景,加上他此前从政时期浓厚的法治色彩,使得外界对中国未来的司法改革充满期待。
求学西政
对于中国而言,1978年是个特殊的年份,这一年后来被认为转变了整个国家经济发展方向的起始年;对于中国的法律界而言,1978年是个特殊的年份,恢复高考后进入大学攻读法律的这一届学生,后来高密度地诞生了一大批对中国法治影响深远的人物。
对于周强而言,1978年也是个特殊的年份,18岁的他从湖北老家黄梅县出发,结束了在独山公社周边大队的两年知青生活,来到重庆,与其他363人一道,进入了西南政法学院(现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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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3月21日《法治周末》陈霄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