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女离婚,父母“秋后算账”

http://www.chinawriter.com.cn 2013年03月26日16:03 章伟聪 袁玮

  恋爱是两个人的事,婚姻是两个家庭的事。上海市长宁区法院近期判决的几个由儿女离婚引发的父母讨债案件引发思考。

  房屋首付款是赠与还是借款?

  黄斌与郝静同是1978年生人。2001年8月,两人登记结婚。2007年4月,为改善居住条件,两人买了一套价值55万元的商品房。其中首付款32万元由黄斌的父亲黄先生资助,20万元公积金贷款由黄斌主贷,其余3万元两人共同支付。房屋产权登记在黄斌、郝静的名下,为两人共有。

  2011年11月,黄斌起诉要求与郝静离婚。郝静同意离婚,也认可现价110万元的房产为双方的唯一财产,但在具体分割时,围绕32万元首付款是不是向黄斌父亲借的,两人争执不下。黄斌拿出父亲的银行存折、相应的取款凭证以及他与郝静的一段电话录音,以此证明买房时用父亲的存款支付首付款,郝静对此明知并曾表示愿意与他一人一半偿还。但郝静均不予认可。后来经过法院调解,两人在去年3月达成协议:双方自愿离婚;房产归黄斌,黄斌支付郝静房屋折价款56.5万元。

  得知此时,黄先生感觉自己吃亏了。去年8月,他将黄斌和郝静告上法庭,要求两人分别归还借款16万元。长宁区法院审理后驳回了黄先生的诉讼请求。

  …………

  (摘自3月11日《新民晚报》章伟聪 袁玮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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