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出版部,是创造社文学活动中的一件大事。而出版部成立的缘由,与郭沫若所译《少年维特之烦恼》的改版有关。
郭沫若翻译歌德的《少年维特之烦恼》,于1922年4月由上海泰东图书局初版发行。该书出版后很受读者特别是青年读者欢迎,成了一本畅销书,至1924年8月,已经印了第8版,这当然是让作为译者的郭沫若非常高兴的事情。但与此同时,该书印制的粗糙,又是一件让他十分恼火的事情。“一部名著,印刷错得一塌糊涂,装璜格式等等均俗得不堪忍耐。我初译的误植已经订正过两回,无如专以营利为目的的无赖的书贾却两次都不履行,竟两次都把我的订正本遗失了”。“愈受读者欢迎,同时我愈觉得自己的责任重大。印刷和装璜无论如何不能不把它改良,初译本由于自己的草率而发生的错误,尤不能不即早负责改正。所以《维特》出版以后,我始终都存着一个改印和改译的心事。我的朋友们也有许多这样怂恿我的。”这是后来郭沫若为该书改印写下的文字。
郭沫若心存了改译和改印的想法,改译,他自己可以做到,“改印却不是件容易的事体,我们一向是为饥寒所迫的人,哪有余钱来消赎这项罪过呢”。这样的想法一直让郭沫若纠结了四年。最终是创造社出版部的成立,为郭沫若排了忧解了难。而创造社出版部之所以能够成立,又正是借《少年维特之烦恼》重新排印的考虑,方有了契机。
周全平在发表于《洪水》的郭沫若所作《少年维特之烦恼增订版后序》文末所作的“附言”,记述了事情经过:
那时沫若从日本回来,有一次闲谈中讲到这本《少年维特》。谁感喟着说:这本书已经七版了,可是书里面的错字始终没有改。沫若说:我已给他二次订正,可是他们为省更排的工钱,二次把我的订正本遗失了。当时我便提议:这些书在他们手里,总是只顾赚钱,不问其他的。为什么不收回自己改排呢?
——改排不难,可是改排的钱呢?
——听说你们几个人的版税始终未曾取清,现在和他清算一下,把算下来的版税来改排旧书不很够了么?
痴心妄想的我以为人总是讲理的。我曾经约略把泰东出版创造社的书报销数计算过,即算每版是印一千——其实是不止的——这几部书给泰东赚的钱总不在少数了。说是泰东便靠这几部书而成长起来,也不算是夸大。那么照常理说,泰东饮水思源,别的不说,把照例的版税结清一下,总还是天公地道的事。然而结果呢?啊!人有良心,狗不吃屎;现在的狗还要吃屎,他们的版税便莫想算到一个。
遇了这次意外——对于人的意外的失望——我便心心念念的想成立一个出版部,与这般惟利是图的书贾们赌一赌气。然而什么事情没有钱总是不行,穷汉的我们还不曾想到招股的法子,便只得怀着空想,莫展一愁。
到去年夏间,同仁们商议的结果,决定鼓勇把出版部成立起来。于是又来了一个意外,同前次相反的一个意外,许多无产的青年朋友都踊跃地来赞助这个破天荒的事业,不出半年,创造社出版部的一块红招牌便挂在上海闸北的一个弄口了。
周全平称:“这次《少年维特》的改排,对于我们的出版部实在有一个很重要的意义;说得更明白一些时,出版部成立的动机便根于《少年维特》的改排。”
有了一个起因,郭沫若、郁达夫、周全平等创造社作家决定成立自己的出版部。他们商定采用向社会募股的办法,来筹集创建出版部资金,这是在1925年夏。但是开始募股时,他们把股金订得太高,以50元为一小股,500元为一大股,以至应者寥寥,未能筹到股金。后来重新调整了募股的方针,降低股金额度,以5元为一小股,50元为一大股,且规定在股东应享权力之外,还可以得到以优惠价格购买出版部所出书刊的方便。他们为此广作宣传,声称创造社出版部将不是一个商业化的书局,而是“读者和作家的公开的合作机关”。出版部也不仅仅服务于创造社同仁,“出版部的事业除发行社内的作品外,社外的朋友如有好的作品也可以代为出版,代为发行”。这样一来,很快得到社会上的反响,认股的汇票从各地寄来。其中有许多认股的人是喜爱创造社的文学青年,他们虽然经济能力有限,但你一股我一股,积少成多,集腋成裘。也就是半年时间,创造社仅从上海、武昌、长沙三地募集的股金已超过4000元。这就是周全平说的,“许多无产的青年朋友都踊跃地来赞助这个破天荒的事业”。由此也可见创造社当时在新文坛的声望。
1926年3月,创造社出版部在上海闸北宝山路三德里A11号的一处租屋挂牌成立,4月1日正式对外营业。创造社出版部版的《少年维特之烦恼》于1926年6月10日初版发行,并且被列为“创造社丛书(增订本)”第一种、“创造社世界名著选”第一种。
从周全平的记述中,我们还可以了解到郭沫若和其他几位创造社作家与泰东图书局关系中经济往来方面的情况。当年,泰东出版《女神》,出版《创造》季刊以及几种丛书,对于郭沫若和创造社开始的文学活动是极大的支持。没有泰东,郭沫若作品的成集出版未必那么顺利,没有泰东承诺出版《创造》季刊,创造社在新文坛的亮相也或许会延后。但赵南公到底还只是一个出版商,郭沫若和创造社作家在他眼里只是一个能获利的出版资源,他考虑的只有如何去最大程度的获取利润。难怪郭沫若在《少年维特增订本后序》中愤慨地说:“自己的心血译出了一部名著出来,却供了无赖的书贾抽大烟,养小老婆的资助,这却是件最痛心的事体。”
有了自己的出版部,创造社作家不再受书局商贾的盘剥。在经济利益之外,出版部的成立还体现着创造社恣意标榜的那种创造精神。作家自办出版社,在中国文学史上是前所未有的。同是创造社成员的周毓英说:“创造社成立出版部,实在是创造社奋斗的重要基础,创造社所以没有像文学研究会和语丝社那样的流于空洞,流于无声无息,出版部的影响是很大的。”(张宇 雨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