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克诚传》·选载之六
《黄克诚传》编写组著 当代中国出版社2012年12月出版
吴法宪揭出了“黄金案”
庐山会议之后,党的八届八中全会经二十多天的揭发批判,与会者能说的话都说了,彭、黄、张、周的“罪行”都被列出来,他们也都“认罪”了。8月16日下午,八届八中全会闭幕。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一个公报和《为保卫党的总路线、反对右倾机会主义而斗争的决议》、《关于以彭德怀同志为首的反党集团的错误的决议》、《关于撤销黄克诚同志中央书记处书记的决定》的四个文件,彭、黄、张、周也不得不和其他与会者一样,举起了手。这是四双表示“投降”的手。
从庐山回京,在军委扩大会议上,黄克诚受到了更加严厉的批判,会议对黄克诚的揭发范围之广,大大超过了庐山会议。更为耸人听闻的是揭发黄克诚曾贪污黄金。
首先提出这个问题的是吴法宪。他揭发说:“1946年,部队在郑家屯整顿时,黄克诚同志将原三师的‘小家当’都带走了,计金子440余两,银洋21222元,鸦片42斤,还有各种钞票几亿元。在整个解放战争期间,黄克诚派人去大连做生意,把钞票变成金子,另将金子和银圆交翁徐文(抗日战争时期新四军三师供给部副部长)带到齐齐哈尔。黄克诚表面上说,用这些金子去救济老幼,不需要的就交西满分局。实际上一直没交。后来,这些金子就统统由他带到四野后勤部。黄克诚到湖南任省委书记时,又带到湖南,下落如何至今还不知道。”
吴法宪揭发的那么具体,可以看出,他是有充分准备的,并不像他在回忆录中说得那么“仁慈”,那么“被动”,那么“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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