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丞相,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权重位高。可就是堂堂丞相,还得买“二手房”;贵为枢密副使,也要租房度日;退休离职,不仅要搬出官舍,连一张床也不能带走……古代官员是如何解决房子问题的?
异地任官,国家提供住房
自秦汉起,各级官员均由国家任命,无论是各地贤能被征辟或举荐到中央当官,或原在京畿居住者被外派到各地当官,大多存在有异地仕宦解决住所的需要。因此,由国家向赴任官员提供住房,大约也就在秦汉之际逐渐趋向制度化。
《汉书》卷三十九记曹参封爵列侯,食邑平阳,先后在齐国和中央任相,其长安的“相舍后园近吏舍,吏舍日饮歌呼”。此“相舍”与“吏舍”,就是相国住宅和吏员宿舍的同义语,由国家提供。汉高祖刘邦向全国发布《同安辑令》说:凡为列侯食邑者,都给印绶佩带,赐给宏敞的住宅;俸禄达到两千石级别的将吏,可迁居长安,赐给次一等的住宅。这当然是开国时期优待功臣的一种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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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记者观察》2011年第13期完颜绍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