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韩国总统李明博和家人因“私宅门”事件成为舆论焦点。韩国特别检察官小组10月25日还就此事件,专门对总统李明博长子李时炯展开调查。
去年5月,李明博之子李时炯和青瓦台警护处共同购买了3块首尔有名的富人区瑞草区内谷洞的地皮,李时炯所购地皮实际是为李明博卸任后建造寓所。不久质疑声四起,矛盾主要集中在李明博借儿子之名购地以及购地过程中是否存在损公肥私。事件经媒体报道发酵后,李明博一家也决定放弃内谷洞购地计划。
在国际政坛,官员住房腐败现象屡见不鲜,如何防患于未然,阻断权力与私利之间的相互输送,已经成为一道世界课题。
离职官员理应搬出官邸
通常来说,一定级别官员的官邸和私邸是严格区别的。私邸是官员跟老百姓一样在市场上购买的私人财产,官邸只能在任职期间居住,官员对住宅只享有使用权,不享有所有权。当官员调任时,其官邸还可以继续留给下一任官员使用。
比如,政府提供给官员居住的地方在日本被称为公邸。在日本,除首相外,众、参两院议长、高法、高检两院院长、审计长等人,也拥有公邸。另外,各县知事也有公邸。但上述公邸都是随职务的变动而变动的,离职了就要搬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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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11月2日-8日《国际先驱导报》蓝建中饶博等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