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颖超1992年7月10日与世长辞,享年87岁。在她生前曾留下两份遗嘱:一是在她逝世时公开发表的遗嘱;一是1982年11月5日,即与她第一份遗嘱隔四个月后,写下的未公开发表的遗嘱,这份遗嘱是邓颖超亲笔写在两页普通的信纸上的。题目是:委托下列同志办的几项事。邓颖超要他们:“在我患病急救时,万勿采取抢救,以免延长病患的痛苦,以免增加有关组织、医疗人员和有关同志的负担。”第二条:“我得病的时候,或我临死的时候,千万不要抢救,那时候抢救没有什么意义,只能延续那么一两天的生命,搞得医生和病人都痛苦。我看报纸上说美国有一个安乐死医院,人老了,该办的事都办完了,就可安静地没有痛苦地死去,我看这才是真正的人道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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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7月31日《新华书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