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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

http://www.chinawriter.com.cn 2016年03月31日16:06 来源:曹文轩

  听母亲说,我小时长得很体面,不哭,爱笑,爱整天转着眼珠打量人,揣摩人,很招人喜欢。我家住在一条大河的河边上。庄上人家也都沿着河边住。我一两岁时,常被人家抱去玩,然后就沿着这条大河一家传一家,有时竟能传出一二里地去。母亲奶水旺,憋不住了就找我,可总要花很大工夫才能将我找回。重新回到她怀抱时,我也不肯再喝她的奶了。因为,那些也正在奶孩子的母亲已经用她们的奶喂饱了我。母亲说,我是吃了很多母亲的奶长大的。当然后来我却慢慢地长丑了,也不再那么让人喜欢了。

  长到三岁,我就已经变得有点“坏”了。我到风车跟前玩,不小心,穿一身棉衣摔到水渠里。我一骨碌爬上来,一声不哭地回到家,将湿衣服全部剥下,钻到被窝里。当母亲回来要打我时,我却一口咬定:“是爷爷把我推到了水里的。”被陷害的爷爷不恼,却很高兴,说:“这孩子长大了有出息。”当然长大了以后,我却从未生过害人之心。至于有无出息,这就很难说了。当长到精着身子拿根树枝在地里、河边到处乱走时,倒也做了不少坏事。比如在田埂上挖陷阱让人摔跟头、将人家在河边的盆碗推到深水之中等等。但我不恶,没有让人讨厌。另有一点,不管谁逗我(甚至用稀泥涂满我全身),我都未恼过,未骂过人。如今回到老家时,那些大爷还在说:“文轩小时候不会骂人。”其实骂人还是会的,我只是在小孩中间骂,不骂大人罢了。

  长到九岁时,我已是一个贪玩、想入非非、不能管束自己、总是忘记大人的训斥和告诫的孩子。正在课堂上听课,见到外面有一条陌生的白狗走过,竟忘了讲台上的老师正讲课,“呼”一下冲出教室撵狗去了,后来遭到老师严厉的惩罚。印象最深的一次是跟一个大我三岁的大孩子偷偷离家出走,去县城看国庆焰火。当时,只有水路通往县城。我身边只有一块钱,还是从父亲的口袋里摸来的。那个大孩子也只有一块钱。这两块钱不能买船票,得留着到城里看电影看焰火时买小食品吃(这在当时,几乎是一种奢侈的安排)。于是,我们步行三十几里来到县城。到达时,天已晚。我们向人打听哪儿放焰火,回答是哪儿也不放焰火。此时,我们身体疲乏难熬,既不想下馆子,也不想看电影,只想睡觉。我们在一个黑森森的大门洞里找到了一条大长凳,倒头就睡。不知什么时候醒来了,见满天大亮,便商量说买小笼包子吃,吃饱了就回家。于是,就出了大门洞,走上大街。街上空空荡荡,竟无一人,这使我们好生奇怪。正纳闷着,走过几个民警来,将我们逮住,押到一幢房子里。我们一看墙上的钟,才知是夜里十二点。刚才见天大亮,实际上是城里的灯火在大放光明。我们被关在屋子里,像两个傻瓜。当时,我们不知道为什么被关。长大了才知道,那是节日里的“宵禁”。天真正亮了,民警放了我们。

  小时的印象很多,其中之一:穷。

  我的家乡苏北,是以穷而出名。我的家一直是在物质的窘迫中一日一日地度过的。贫穷的记忆极深刻。我吃过一回糠,一回青草。糠是如何吃的,记不得了。青草是我从河边割回的。母亲在无油的铁锅中认真地翻炒,说是给我弄盘“炒韭菜”吃。十五天才能盼到一顿干饭。所谓干饭只有几粒米,几乎全是胡萝卜做成的。整天喝稀粥,真正的稀粥,我永远忘不了那稀粥。读中学时,每月菜金一元五角,每天只五分钱。都是初二学生了,冬天的棉裤还常破绽百出,吐出棉絮来(当地人叫“出板油”),有时甚至竟然露出一点臀部来,这使我在女孩子面前总觉得害臊、无地自容,下意识地将身子靠住墙壁或靠住一棵树尴尬而腼腆地向她们憨笑。我最不耐烦的季节是春天。青黄不接,春日又很长,似乎漫无尽头。春天的太阳将人的汗毛孔一一烘得舒张开来,使人大量耗散着体内的热量。饥饿像鬼影跟踪着人,撵着人。我巴望太阳早点沉没,让夜的黑暗早点遮住望见世界的渴望生命的眼睛,也遮住——干脆说死了——饥饿的欲望。按遗传,我应是一位所谓身材伟岸的男子。然而,这一遗传基因,被营养不良几乎熄灭了。我甚至觉得我的脑子都被饿坏了。有一度时间,我竟然粘在地上不肯上长。这引起家里人的恐慌:莫是个小矮子!常常仰视,使我有一种自卑感,特别是当我走到高个孩子跟前时,莫名的压抑便袭往心头。大年三十晚上,我带着要长高的渴望,就勇敢地爬门板。这是当地的一种迷信,据说这样可以长得比门板长。无论怎样努力,后来也没有长得比门板长。但基因的不屈不挠,使我忽然又拔高了一截。饥饿的经验刻骨铭心。因此,现在我对吃饭很在意,很认真,甚至很虔诚,并对不好好吃饭的人,大为不满。

  但,我又有着特别美好而温暖的记忆。

  我有一位慈和的老祖母。她是一个聋子。她有一头漂亮的银发,常拄着拐棍,倚在门口向人们极善良地微笑着。她称呼我为“大孙子”。后来我远行上大学了,她便日夜将我思念。她一辈子未走出三里方圆的地方,所以根本不知道三里外还有一个宽广无垠的大世界。她认为,这个世界除了她看见的那块地方外,大概还有一处,凡出门去的人都一律是到那一处去的。因此,她守在大路口,等待从那地方归来的人。一日,她终于等到一位军人,于是便向人家打听:“你见到我大孙子了吗?”母亲对我的爱是本能的,绝对的。她似乎没有任何食欲,我从来也没有见过她对哪一种食品有特别的欲望,她总是默默地先尽孩子们享用,剩下的她随便吃一点。父亲的文化纯粹是自学的,谈不上系统,但他又几乎是一个哲人。一次,我跑到八里地外的一个地方看电影,深夜归来,已饿得不成样子了,但又懒得生火烧饭去。父亲便坐起身,披件衣服对我说:“如果想吃,就生火去做,哪怕柴草在三里外堆着,也应去抱回来。”就在那天晚上,他奠定了我一生积极的生活态度。还有那片独一无二的土地,也给了我无限的情趣和恩泽。这是一个道道地地的水乡。我是在“吱吱呀呀”的橹声中,在渔人“噼噼啪啪”的跺板(催促鱼鹰入水)声中,在老式水车的“泼剌泼剌”的水声中长大的。我的灵魂永远不会干燥,因为当我一睁开眼来时,一眼瞧见的就是一片大水。在我的脑海里所记存着的故事,其中大半与水相关。水对我的价值绝非仅仅是生物意义上的。它参与了我之性格,我之脾气,我之人生观,我之美学情调的构造。

  这一切,使我“舞文弄墨”成为可能。苦难给了我幻想的翅膀。我用幻想去弥补我的缺憾和空白,用幻想去编织明天的花环,用幻想去安慰自己,壮大自己,发达自己。苦难给了我透彻的人生经验,并给我的性格注进了坚韧。难怪福克纳说一个作家最大的财富莫过于他有一个苦难的童年。祖母、父亲和母亲给我仁爱之心,使我从不知道何谓仇恨。我从未抓住不放地仇恨过任何人。我始终觉得世界是善的,尽管我常常看到恶的肆虐。那片土地给了我灵气、题材、主题和故事。开门可见的水,湿润了我的笔。使我能永远亲昵一种清新的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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