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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见过哪个诗人像周孟杰这样喜欢写春天写花朵,认真地写生活细节的人了,更何况他是一手持枪一手握笔,一边巡逻出警一边忙于公务的警察,从他近几年洋洋洒洒几百首诗歌里,可以看出他写作的勤奋与努力,诗集《十年灯》的出版就是最好的见证。
读孟杰的诗,春天在他那里成了一种情结,即使有时写秋冬,似乎也是为了那个已消失了的春天或即将来到的春天而写。无数不知名的小花,以及有名字的海棠、杏花、干枝梅、玉兰花、迎春花、桃花、荷花、油菜花都被他写过了,甚至连杨花和雪花都多次写到。除了爱写花,他还特别爱写云,云成了他跟天空交流的最佳媒介,他认为天上的云像谁的灵魂,通过与云交流,和天空之间建立起了联络,天空竟因他的到来而升高一寸。当然,他还爱写风,让风找到神的家门。譬如这首刊于《诗刊》的《风 在一直刮》:
风在一直刮,持续几日了/这些尖厉的声音常常在夜里/落下来/落得很低,在窗台如撕破的尖叫/一伸手,我就会触摸到那些空空的疼/就像抓住自己遗弃很久的伤/这个季节,一切的存在都不需理由/我会慢慢知道这个世界上/空中落下的那些,一定在大地上开始生根/现在,风终于停了/道路和天空比原来辽阔了一千倍
读完这首诗,我们似乎明白,诗歌里的风只是一个普通的意象,作者借助它延展为生活的另一种指向,它也许是我们在生命里需要面对的一切过往,也或是需要面对的一切承担。
我不敢说自然风景在诗人那里具有了宗教意义,但最起码这些自然风景具有了模糊的神性,在他那里,植物学和气象学的确可以引向某种道德风尚和价值观,具有象征的形而上的意义。当读到他那些写警事的诗篇,更加确认了这种认识,看看诗人是如何面对他所处理的纠纷与矛盾的:怒目里,我自自尊、孝悌、恭谦讲到春天/咒骂里,我自善恶、修身、和贵讲到春天/撕扯里,我自隐忍、容让、大局讲到春天/在矛与盾的两面,我细心地/一遍一遍画春天//一枝桃花挑着大美在身后,这么近/我总绞尽脑汁,让他们一起转身在这些诗句里,诗人已经将他为什么总是写春天写花的答案清清楚楚地告诉了我们。
周孟杰的诗明亮、唯美,即使写到死亡写到苦难,他的诗也忍不住要用一种暖色调。那首涉及个人生命经验中的死亡事件的短诗《尽头》写得尤好,在沉痛有力之余,又十分自然地留有足够的想象空间。
向左转,向右转。时间的小巷/踏着褐色的青苔,到达/时光的尽头/“来啊!在青砖墓下,我等你”
你知道——/爱情的木门矮小,只有你能穿过/——这是尽头,我已停止在世间游走/阳光与我何干,落叶与我何干/春来了,花开了,我已不再关心/亲爱的,我只关心,在潮湿的墓穴/——你冷吗?
这里涉及到一个诗学问题,如何处理苦难?有人喜欢把现实生活中的苦和难原封不动地搬到诗里去,或者在诗中处理得更加严重,让在诗外受了罪的读者,阅读此诗时再到诗中去受“二茬罪”,这苦难是让人下坠的,而无法让人上升。我以为这不是好的作派,因为苦难并不能让人获得道德优势。苦难是为了让我们配得上它,并且能够超越它,是为了让我们通过摆脱无比沉重的大地上的禁锢而获得更高更远的精神飞升,无限接近绝对真理,就像飞机起飞必须有飞机场一样,而不是为了让我们为苦难而苦难,或者把苦难当成诗歌的上好标签。周孟杰这部诗集中写到地震和矿难,都能处理得恰到好处,呈现给我们的是走向内心的一种抒情。
那些孩子 爹 兄弟 累弯腰的男人/那些包裹雄性力量的骨骼/在沉潜的地下/慢慢分解时光/某日 熊熊炭火里/也许正燃烧一个男子的声音/这块上等的好煤/正提升一个寒冬的温度/这个冬天的暖炉/及一百个人血液的温度/被一块黝黑的煤诠释
他向往天空,却并不因此就在大地上扮演超人,他承认自己的缺失,他希望通过写作之类的行为来获得力量,他说,“我把热爱晒干,细细研磨,变成壮骨粉、大力丸,让怯懦的生活找到硬度、强度、韧度”。我没问过周孟杰,在李白和杜甫中,他更喜欢哪一个。他开始一定会说,两个都喜欢;但如果非要让他二者选一不可的话,我相信他一定会说:李白。
周孟杰在繁杂的工作之余写诗——这样的选择真好,对诗好,对工作也好。诗的业余状态原本就是诗的正常状态,而一个有人文情怀的警察才有可能离正义更近。
这个在镣铐和鲜花的反差里寻找着诗意的诗人,写出了他生命中的这些诗篇,我在这里说的可能远没有他写的好,还是读他的诗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