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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小知识:5.汇编作品的作者也有著作权

http://www.chinawriter.com.cn 2015年03月17日10:53 来源:中国作家网 权保办

  汇编作品是将两个以上的作品、作品的片断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进行选择、汇集、编排而产生的新作品,如百科全书、词典、选集、全集、期刊、报纸等。汇编人在内容选择、安排上付出了创造性劳动,产生了新的作品,因此享有汇编作品的著作权。但是,在内容的选择与安排上没有体现独创性、只是简单地将作品或者材料拼凑在一起,则不认为产生了新作品,因此也不构成汇编作品。

  《著作权法》第十四条规定:“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其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汇编作品作为一个整体,由汇编人享有著作权。汇编人汇编有著作权的作品,应当经过原作品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并应当尊重原作品著作权人的人身权。在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汇编已过保护期的作品,也应当尊重原作品作者的人身权。

  汇编作品中可以单独使用的部分,其作者对该部分作品享有著作权,都有权单独使用自己创作的那部分作品。同合作作品一样,单独使用自己作品的作者不得侵犯汇编者的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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