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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小知识:23.与出版方签订合同不代表所有权利都归出版方

http://www.chinawriter.com.cn 2015年03月16日16:14 来源:中国作家网 权保办

  对于作者来说,并不是所有的权利都可以被转让,著作权法中规定的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是不能被转让的,也就是说,作者有权在自己的作品上署名,也有权禁止他人在自己的作品上署名,有权修改和不修改自己的作品,有权保护作品不被他人丑化,不被他人作违背其思想的删除、增添或者其他损害性的变动。

  著作权法第三十条规定:“图书出版者对著作权人交付出版的作品,按照合同约定享有的专有出版权受法律保护,他人不得出版该作品。”

  很多作者与出版社、网站签约时会在合同中看到密密麻麻的各项权利全都转让给对方,包括作品的纸质出版、数字传播、影视、动漫、游戏改编等权利,这些是为便于在电子媒体、实体出版、影视传媒和游戏娱乐等市场进行策划营销所需要作者的授权,

  但是如果没有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出版方只有出版权,像信息网络传播权、改编权、汇编权、翻译权等都是没有的。如果出版方要得到这些权利,必须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并支付报酬。

  如果作家与出版方只签订了作品的出版合同,而没有约定作品的其他权利,那么作家就可以将作品未转让给出版方的其他权利转让给其他使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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