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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中国少数民族影视创作的文学性

http://www.chinawriter.com.cn 2015年02月02日10:57 来源:中国艺术报 肖惊鸿

  ◎目前,少数民族影视创作处在新的历史机遇当中。如何突破重围,在当下万紫千红的影视创作中脱颖而出,保持少数民族影视审美价值的独特魅力,我寄望于文学影响力的广泛介入。因为,“文学能为影视提供的,不仅是一个故事内核,更重要的是独特的艺术视角和对历史的理解方式”

  加强中国少数民族影视创作,是中国文化产业繁荣发展的题中之意。中国少数民族影视创作的重要意义应在于弘扬少数民族文化,有益于少数民族文化的传承和创新,有益于发挥少数民族文化的潜在价值和优势,从更大的意义上说,为了全面树立国家文化形象,建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是一种积极的、发展的少数民族影视创作观,也是对少数民族文化保护应该持有的立场。

  众所周知,民族文化包括五大要素。物质文化、制度文化、语言文字文化、宗教文化和文学艺术文化。其中,物质文化包括:饮食文化、服饰文化、建筑文化、交通运输文化。制度文化包括:社会制度、社会组织、家庭婚姻、节日等文化。语言文字文化。宗教文化包括鬼魂崇拜,自然崇拜、祖先崇拜,人文宗教文化。文学艺术文化是我们最熟悉的,它包括:文学、歌舞、戏曲、美术、工艺等等。中国有56个少数民族,可见,少数民族影视创作面对的是一个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富矿。我仅从几个概念切入,围绕少数民族影视创作观谈一些自己的看法。

  一、中国少数民族影视作品审美价值的多样性和特殊性

  对于中国少数民族影视作品来说,它的审美价值的多样性和特殊性,基于少数民族文化的多样性和特殊性。提升少数民族影视创作的审美价值对于少数民族影视发展有着重大的意义。

  我们在这里谈论的是中国少数民族影视艺术。艺术是相通的。这里说的审美价值,是指作为审美客体的少数民族影视作品对观众所具有的审美意义和心理效能。我们都知道,凡能引起主体审美感受的事物和现象,都具有一定的审美价值。真正的艺术作品可经得起历史考验,具有超越时代、民族、阶级的普遍审美价值。早在2000年前中国文学的滥觞期, 《毛诗序》中就明确提出: “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 ”这些话,在儒家立场之外,强调了诗歌的多种价值存在,肯定了文学的多价值特点。而艺术鉴赏的实践也告诉我们,艺术所给予人们的影响绝不是单一的,它会同时作用于人的整个精神世界。换句话说,艺术在现实文化语境中,实际是指向了一种非伦理性的价值方向。而这种艺术审美的价值限度所产生的,乃是一种新生的审美意识形态。在这个过程中,观众经由审美提升完成了自我精神救赎,从而达到了新的审美境界。

  影视艺术是通过荧屏演剧所呈现的审美的意识形态。在接受美学看来,艺术家首先是为“隐含的读者”而创造。艺术审美价值要得到实现,艺术家就要确定“隐含的读者”是什么人。路遥在90年代初谈创作观时就曾经说过: “写作过程中与当代广大的读者群保持心灵的息息相通是我一贯所珍视的,这样写或那样写,顾及的不是专家们会怎样看怎样说,而是全心全意地揣摸普通读者的感应。 ”如此说来,艺术家作为自己作品的第一读者,有责任引导观众发现并再创造艺术作品的审美价值。即是说,艺术审美接受中的价值发现是在艺术创造者引导之下的发现。

  艺术的审美价值是建立在实践价值基础上的,具有客观性。在欣赏中,由于地区和民族等文化差别,会出现创作主体和接受主体审美价值观不统一的问题。这也是少数民族影视艺术创作审美价值的特殊性所在。

  提升少数民族影视作品的审美价值,意义重大。尽管伽达默尔早就说过, “一部文学作品的意思永远不会被其作者的意图穷尽。 ”他强调了因价值标准的不同而导致的艺术审美的差异性。对于少数民族文化的多样性来说,更是如此。在少数民族文化的多样性之中,影视艺术创作审美价值的意义挖掘,处在通向永远的路途之中,同时,它也象征了人类对美好未来的无尽希望。

  二、提升文学性是少数民族影视创作实现多元审美价值的必由之路

  说到文学性,就不能不让人想起当下影视创作中的长篇电视剧与长篇小说之间的关系。改编是一大出路。影视文学正以良好态势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甚至有这样一种议论:长篇电视剧的影响正超过长篇小说。这其中,除了影视媒体自身的优势外,不乏文学的魅力。电影叙事的成熟之外,长篇电视剧叙事艺术从长篇小说叙事中攫取了越来越多的叙事元素和技巧,不但提升了影视艺术的审美价值,还更为广泛地影响着叙事艺术的走向。在这种大形势下,影视与小说正越来越密切地结为联盟,许多优秀影视剧本出自传统文学写作者之手。电视剧和小说二者既形成了叙事艺术的竞争关系,同时也相互影响,电视剧叙事对小说叙事形成反作用力。相当一部分长篇小说创作者的改编动机直接影响了长篇小说的构思,叙事结构和情节推进努力向视听审美倾斜。而网络文学更是以其大众化和通俗化,成为改编市场的宠儿。特别是这两年,网络小说改编进入一个非理性期。令人匪夷所思的高价购买改编权,暴露出影视市场空虚的底气。小说和影视剧的最大共同点,就是它们都是以叙事为表征,也就是说,是讲故事的。福斯特说: “故事是小说的基本面” ,而一部好的影视剧,不言而喻,首先要有一个好故事。这也是研究影视创作文学性的一个很好的角度。

  文学改编也是世界性的现象。从历史上看,世界上著名的影片,大多数改编自小说。据统计,世界各国每年生产的影片一半以上来自文学改编。这个事实表明,文学的确为发展影视艺术和其他艺术提供了有力支撑。

  这种全局性的创作态势目前还在持续升温。这意味着影视生产的一个良好趋势,进入以质取胜的阶段。创作人才、创作智慧和创作热情向影视的倾斜不但意味着阅读时代的终结,而且在网络媒体、自媒体的大举进攻下,一个新视听时代已然来临。对少数民族影视创作来说,这是一个利好消息。文学越来越多地转化为视听,对少数民族影视创作无疑是一个巨大的推动力。

  就文艺形式的社会影响力而言,影视已然成为大众文化生活的前沿,成为目前社会影响力最大的艺术形式。视觉语言和视觉思维在大众文化生活中越来越多地占据支配地位。但文学仍然是所有文艺形式的审美价值的核心。文学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还远远不够。与国外相比,文学之于影视的影响力还没有被充分发掘,文学在影视艺术创作中的重要地位仍没有被充分重视。目前,少数民族影视创作处在新的历史机遇当中。如何突破重围,在当下万紫千红的影视创作中脱颖而出,保持少数民族影视审美价值的独特魅力,我寄望于文学影响力的广泛介入。因为, “文学能为影视提供的,不仅是一个故事内核,更重要的是独特的艺术视角和对历史的理解方式(李敬泽) ” 。文学,只有文学,才能为影视剧创作植入最为深刻的思想基础和文化底蕴,关照民族灵魂,指向人类生活的精神求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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